被大陸稱為「網路暴力第一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領姜岩跳樓自殺事件」昨日宣判,在大陸行之已久的「人肉搜索」,在此案中被視為一種侵權行為,《大旗網》及《北飛的侯鳥》網站分別被判賠三千元、五千元人民幣給受害人王菲。
事件起因是北京女白領姜岩因丈夫王菲外遇,於去年十二月間跳樓自殺,但姜岩自殺前在其部落格中細數丈夫的外遇作為,點出第三者的姓名,並貼出兩人出遊的照片。
事發後,大陸憤怒的網民透過「人肉搜索」,找出王菲及第三者的工作地點及住處,王菲不但因此失去工作,他本人及家人甚至遭到網民的恐嚇及多種生活干擾。王菲因此起訴了公布其個人信息的三家網站。
北京朝陽法庭日前宣讀判決書稱,王菲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認了婚外情,其行徑違反了法律規定,也背離了社會道德標準,法院予以批評。
但法院同時認為,人肉搜索構成侵權行為,涉案的《大旗網》及《北飛的侯鳥》因此必須分別賠付三千元、五千元人民幣的「精神撫慰金」,至於另一被告《天涯公司》,因及時刪除了不良發帖,因此不構成侵權。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 A15/兩岸新聞 200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