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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暴力第一案 兩網站判賠

2008-12-22 10:14迴響:2點閱:3333

  被大陸稱為「網路暴力第一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領姜岩跳樓自殺事件」昨日宣判,在大陸行之已久的「人肉搜索」,在此案中被視為一種侵權行為,《大旗網》及《北飛的侯鳥》網站分別被判賠三千元、五千元人民幣給受害人王菲。

  事件起因是北京女白領姜岩因丈夫王菲外遇,於去年十二月間跳樓自殺,但姜岩自殺前在其部落格中細數丈夫的外遇作為,點出第三者的姓名,並貼出兩人出遊的照片。

  事發後,大陸憤怒的網民透過「人肉搜索」,找出王菲及第三者的工作地點及住處,王菲不但因此失去工作,他本人及家人甚至遭到網民的恐嚇及多種生活干擾。王菲因此起訴了公布其個人信息的三家網站。

  北京朝陽法庭日前宣讀判決書稱,王菲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認了婚外情,其行徑違反了法律規定,也背離了社會道德標準,法院予以批評。

  但法院同時認為,人肉搜索構成侵權行為,涉案的《大旗網》及《北飛的侯鳥》因此必須分別賠付三千元、五千元人民幣的「精神撫慰金」,至於另一被告《天涯公司》,因及時刪除了不良發帖,因此不構成侵權。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 A15/兩岸新聞 20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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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8/12/22/361771.html
2008-12-22 10:14作者:部落格編輯分類:部落格新聞迴響:2點閱:3333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人肉搜索暴力第一案 兩網站判賠

我是大陸人,也正好是學習法律的,所以對這件事一直都有關註,所以知之甚詳,法院的判決誠然正確,人肉搜索的閤法性也頗讓人質疑.
但是我一直到現在都認為,性王的一傢是罪有應得!因是他對妻子不忠,對妻子實施傢庭暴力,包括他傢人(典型代錶為其父)偏袒這個任性的公子,冷待其妻子,最終逼得其妻子自殺,所以纔會有憤怒的網友做齣了過激的幹擾行為(包括被在門牆噴漆等)這樣的果.
雖說在法律上哪些網友的行為極其不閤理,可是我對王傢真的一點都同情不起來!說句不應該的話,如果時間倒流,沒有任何網友做齣過激的舉動,我反會覺得天理不公!

2008-12-23 19:39 碧落

回應: 人肉搜索暴力第一案 兩網站判賠

My interpretation on the following is..
「人肉搜索」,找出王菲及第三者的工作地點及住處,王菲不但因此失去工作,他本人及家人甚至遭到網民的恐嚇及多種生活干擾。王菲因此起訴了公布其個人信息的三家網站。that those actions
constituted "taking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 I think that 北京朝陽法庭日前宣讀判決書 (verdict) is commendable.
No one can takes the law into his/her
own hand. You may have your point of
view but not action.

2008-12-23 05:19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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