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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支持厭食運動 法擬祭出刑事罪罰

2008-04-14 09:55迴響:0點閱:1506

  許多年輕女性為了追求骨感身材而罹患厭食症,在法國已有多達4萬人身受其害,包括法國前總統席哈克的長女蘿倫絲。而為了遏止這股歪風,法國擬立法明定鼓吹極度瘦身觸犯了刑事罪。果此,法國也將成為全球第一個動用法律來對抗厭食症的國家。

  這項由國會議員波伊爾女士提交討論的法案明訂,凡是「鼓勵他人藉長期限制營養攝取以追求極瘦身材」,因而危及或損害其健康者,最高可被判處2年徒刑併科3萬歐元(約台幣144萬元)罰鍰;若因此致人於死,刑責將提高至3年徒刑併科4萬5000歐元(約台幣215萬元)罰鍰。

  這項法案規範的領域涵蓋媒體以及時尚界,但特別針對那些所謂「支持厭食運動」(pro-ana movement)的相關網站及部落格,其中有些網站鼓吹饑餓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有些年輕女性還貼出她們瘦巴巴的照片,做為別人瘦身的榜樣。

  波伊爾女士的這項法案仿照有關「教唆自殺」的立法,並獲得法國衛生部長巴榭洛女士支持,預料將在數月內經國會通過。巴榭洛說,支持厭食運動在網路散布死亡的訊息,一定要特別注意。波伊爾女士指出,此一立法有其必要,因為不可能引用查禁煽動自殺或鼓吹邪教的法律來規範「支持厭食運動」的網站,「我們雖然不知道誰躲在這些網站後面,但那裡面真的有心理操控。」

  她表示,「極度瘦身」的定義可能要交由法官來裁奪,不過應該可用「身體質量指數」(BMI)做衡量標準。西班牙馬德里著名的「希碧爾伸展台」時裝秀2006年9月率先採用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規定身體質量指數」未達18的模特兒不得登台走秀;以身高175公分的模特兒為例,體重須達56公斤才能出場。

  有些專家及時裝界的領袖則反對這項法案。法國設計師高堤耶便說:「你不能用法律來解決這種問題,而是要透過心理方法解決。」

【諶悠文/綜合報導】中國時報 F1/國際.運動 20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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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8/04/14/268840.html
2008-04-14 09:55作者:部落格編輯分類:部落格新聞迴響:0點閱: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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