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志彬去年十月在中彰快速道路飆車飆到二一○公里,他頗為得意,不但自拍,還放在自己部落格,不料經媒體播出,引起烏日警方注意,陳嫌廿二日主動到案說明,坦承飆車,不過是被駭客入侵後下載,並非主動流傳出去。
卅二歲、擁有台灣和美國籍的陳志彬,經常往返台美兩地做生意,喜歡玩車,去年十月間,他開一輛三千五百CC的豐田汽車,在中彰快速道路狂飆,車速高達二一○公里,在台中市下匝道後,又在市區闖紅燈。
陳嫌對於自己飆速一事頗為得意,過程全部自拍下來,還放上自己的部落格,自己欣賞,不料,過年期間被電子媒體播出後,遭烏日警方傳喚,昨天到案說明。
陳嫌說,他的部落格被駭客入侵,影片就在網路流傳,他也是受害者。
烏日警方表示,陳嫌在限速八○公里的道路,飆到二一○公里,又在市區闖紅燈,明顯有公共危險之虞,昨天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至於紅單一事,由於違規事實已逾三個月,不予開單告發。
【鄧木卿/中縣報導】中國時報 C2/社會新聞 200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