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婦人連電腦都不太會用,居然被查出以「燕仔」為暱稱在部落格上張貼猥褻圖片,還被當成妨害風化嫌犯辦理。檢方事後追查發現,原來老婦人40多歲的兒子才是貼圖凶手,日前以罪嫌不足將老婦人不起訴還她清白。
北市警方日前進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人以「燕仔」為暱稱在部落格上張貼鹹溼圖片,內容包括男女性交、口交與私密部位的照片。警方根據部落格帳戶申請人資料以及電腦IP位置,約談一名年近70的老婦人到案說明。
老婦人到案後大喊冤枉,表示是因為看到電視新聞報導學電腦可以防止老人癡呆,才會向電信公司申請網路,但她根本不知道部落格是什麼東西,又怎麼可能會貼色情照片。但警方不採信老婦說詞,仍以散布猥褻物品罪嫌移送法辦。
老婦人接受檢方偵訊時甚至表示,日前曾經因為學電腦而上網亂逛,確實有不小心逛到其他色情網站,當時她還被那些清涼火辣的圖片嚇得不知所措,只好直接把電腦電源線拔掉,藉此證明自己對電腦真的一竅不通。
檢方受理此案後察覺有異,發現部落格申請資料中的手機號碼非婦人所有,經向電信公司調閱資料後,查出該手機號碼登記人為婦人兒子,於是傳喚他到案說明。
婦人兒子到案後坦承,冒用母親名義申請部落格帳號,所有的情色圖片都是他刊登的,與母親無關。檢方因此另行分案偵辦婦人兒子妨害風化犯行,並以罪嫌不足對婦人提出不起訴處分。
【蕭博文/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C3/大台北綜合 200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