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今年三月間在部落格貼文章罵父親賣掉女兒的初夜權等文字,由於王女部落格瀏覽人數眾多,王父因此輾轉得知女兒在部落格 上痛罵他,一怒之下控告女兒毀損名譽、詐欺、遺棄等,案經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兩案分別聲請簡易判決、不起訴處分。
四十三歲的王姓女子在雅虎奇摩的個人部落格,發表文章數上百篇,有超過一萬五千人次瀏覽,網友的留言回應也有兩百多篇,最近她在本月七日的留言,說明著被父親告的原由,迄今尚未關閉。
王女七日張貼留言表示,父親的友人收集部落格的文字,以致父親才會興訟。王女認為,這是王家的家務事,不干其他人的事。
檢調查,王家父女平日相處本來就不是很融洽,而王女在三月六日晚間,在個人部落格上張貼「一個會將女兒最寶貴的初夜權賣給陌生人的父親,禽獸不如的人」、「一個女人老婆不斷,卻不管女兒的人」等文字。
【李忠一/宜蘭報導】中國時報 C3/北部綜合 200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