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贏這場「一次裁罰」官司,蕭姓民眾成立部落格闡述與官鬥的歷史,引來廣大回響,也扯出監理單位一堆陳年爛案。
蕭姓民眾在奇摩網站成立「惡法!一次裁罰」部落格,透過網路,他發現梅嶺車禍受難者家屬也是一次裁罰的受害者;原來廿一名受難者家屬原本可以領到遊覽車公會理賠每人兩百五十萬元,只因為肇事駕駛因一次裁罰變成無照駕駛卻求償無門。
目前梅嶺車禍的家屬正在推動大客車乘客強制險連署,並透過消基會進行團體訴訟,蕭也主動和消基會律師連繫,表示可以協助要求國賠。
遺憾的是,隨後的陽明山車禍,駕駛同樣在八十九年間有一張罰單逾期未繳,受難者理賠也因此卡住。
蕭姓民眾表示,如果不是一次裁罰這種離譜而錯誤的政策,怎麼會發生駕駛人都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的事?怎麼會有那麼多受難家屬得不到合理賠償的問題?
蕭表示,即便是在發生了像梅嶺車禍這樣大的事件之後,輿論焦點仍集中在大客車的安全上,完全看不到對錯誤公共政策的批判。「惡法!一次裁罰」部落格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badlaw-badgov/。
1次裁罰吊照 小市民告贏監理所
台中市蕭姓民眾因一次停車違規罰單逾期未繳,就被監理所逕行註銷駕照。他認為監理單位的「一次裁罰」違法,兩年半內與監理單位五度訴訟,繼高等法院判勝訴後,日前向交通部訴願又獲勝,但蕭姓民眾仍無把握可拿回他的駕照。
民國九十一年間,蕭先生因為一張違規停車罰單逾期未繳罰款,被監理單位逕行註銷駕照。不知情的他之後遭警攔檢,先是因「未帶駕照」被開紅單;一年後卻又接到監理單位的「無照駕駛」一萬兩千元罰單。莫名其妙的他,開始打官司想討回權益。
違停被吊照 無照罰單跟著來
依據行政程序法,每次裁罰都應一一送達,一一告知被裁罰者,否則是剝奪民眾提出異議的權利。監理所一次裁罰,導致被裁罰者在不知情下被註銷駕照,蒙受損失。蕭家姊弟以此論點一路打官司,也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的支持勝訴。
打贏官司後,蕭先生數度到監理所申請回復駕照,但監理單位以法院撤銷原處分之裁定於法無據,不願依法院裁決行事。讓蕭姓民眾只好再向主管機關交通部提出訴願,交通部又在八月廿八日做出「撤銷原處分」裁決。
對於交通部的這項裁定,監理單位表示,承辦人出差,不願回應此事。
數起大車禍 因惡法賠償落空
蕭姓民眾和監理單位的纏鬥,經本報披露後,引發各地遭受相同情況的駕駛人共鳴;有人是未戴安全帽或未繫安全帶被罰鍰不記得繳錢,還有人是路邊停車費廿元逾期未繳,雖然駕照還在身上,卻莫明其妙變成無照駕駛。
最驚人的是,造成廿一人死亡的梅嶺車禍,以及八死廿四傷的陽明山車禍的遊覽車司機,居然也是一次裁罰下的無照駕駛,雇主無從分辨,受害者理賠求償無門。
蕭姓民眾表示,交通部在八十九年七月以行政命令,將所有交通裁罰改為「一次裁罰」,也就是駕駛人違規裁罰,包括限期罰鍰、駕照吊扣、吊銷跟逕行註銷四次裁罰一次通知。
由於該法剝奪民眾申訴權,九十五年六月間被廢止,但這六年期間至少已有超過十萬人因此駕照作廢,遺害無窮。
馮惠宜/台中報導 2007.09.04
拿不回駕照 例子少
公路總局監理科長謝界田表示,監理單位依法務部先前的解釋令「一次裁決」,在裁決書上記載若未依時限繳交罰款,將依程序吊扣、吊銷駕照。雖然有法界人士認為不能「一次裁決」,但監理單位是依法務部見解而為。
謝界田說,這類訴願獲勝但駕照仍被吊銷的案例並不多。一般而言,只要訴願獲勝,當事人是可取回駕照,但如果當事人並無作為,在監理單位的動態紀錄中當然會維持吊銷的狀態,警方才會誤解。
依照行政法規,民眾在違反交通規則時,監理機關要罰鍰、駕照吊扣、吊銷跟逕行註銷時,每次裁罰都必須一次次通知。但從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開始,到九十五年六月卅日為止,交通部公路總局卻以一紙行政命令,全面實施一次裁罰。
但此作法引起極大爭議,經過立法院審議,交通部又在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廢除一次裁罰,交通裁罰改為強制執行。不過,在這六年間估計有超過十萬人因一次裁罰駕照被註銷,其中多數人還不自知。
這種狀況下,若干需要職業駕照的雇用人如果想知道被雇用人有沒有駕照,光看監理單位所發給的駕照根本無用。未來發生事故時,駕駛若是一次裁罰被吊照的受害者,乘客的權益也會受影響,無法得到應有的理賠。
王超群/台北報導 200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