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個靈活的胖子,但因為身體再怎麼胖,臉都不會胖,所以可以說是靠臉吃飯的。」剛以新書《史丹利一定要熱血》打進排行榜的史丹利,以如此簡短而搞笑的自我介紹辭,讓人一窺他極富喜感的諧星性格。
史丹利的部落格《司林巴地曝露格》,向來以獨樹一格的熱血風格、無人能及的Kuso Style,橫行部落格圈,早已擄獲一群粉絲們的心。而今,他也加入部落客出書的行列;驚人的是,在一片彎彎風格的部落客書海中,史丹利的新書幾乎「連一張圖片都沒有」,卻能擠下暢銷作家九把刀,衝上書店排行榜第一名。
超受歡迎的喜感部落格
自喻「部落格是第二女友」,史丹利希望透過部落格書寫,紀錄下曾經發生過的有趣事情,雖然寫的是自己或朋友所發生的故事,但為了能解救苦悶的芸芸眾生,很多事情在經過史丹利的「加持」之後,便會變得相當具有笑點。
對他而言,人生沒有什麼比快樂更重要的了。即便在警察局拉了遍地是黃金,史丹利始終以他天生的幽默詼諧,以及「這真的很好笑」的心態,在部落格上跟大家分享他這件相當具有代表性的窘事。
這種天生諧星的怪咖,往往會注意到人家看不到的細微事物,例如,為什麼有些店一定要開24小時?至於他這輩子想試一次看看的事情,居然是「站在垃圾車上面」。而且他往往不只是想,還會付諸行動。
像這種詭趣人物,他的生活應該很多采多姿吧?其實,他跟你我一樣,都只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但他擅長在生活中尋找、甚至創造笑料,即便年屆三十,史丹利仍充滿這個年紀少有的熱血,以搞笑的姿態,救贖於苦難中的上班族。
「寫部落格要有自己的風格,像彎彎紅了,一堆人開始學彎彎,但沒有人能變得跟彎彎一樣的厲害。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風格,市面上很少找到和我一樣內容的部落格,用好笑的東西來包裝,並放進了自己的想法。」史丹利自信地解釋,他的部落格為何大受歡迎的原因。
話鋒一轉,史丹利突然很煽情地說,「其實我很感謝部落格和奇摩摩人,要不然我還真的會不知道自己平常的時間該如何打發。」更進一步形容自己與部落格的關係時,史丹利直接說「部落格是我的第二個女朋友」。
超熱血的新書
他的新書「史丹利一定要熱血」,書腰上印著斗大的字眼「激勵300萬無聊上班族」,讓史丹利的新書才上市一個月,便衝到誠品排行榜第一名,幹掉了小說暢銷一路長紅的九把刀。
史丹利在部落格上發跡,最早從2004年朋友所架的網站開始,剛開始純粹為了紀錄曾經發生過的好玩事情,逐漸寫出自己的風格與興趣的史丹利,也開始在部落格上經營出自己的「品牌」,為了娛樂讀者,史丹利幾乎可以說是「犧牲小我」,將自己的血淚化作歡樂呈現給網友。
直到2005年網站停擺,史丹利才繼而轉戰到樂多,重新開張經營。所以,新書裡頭,除了蒐錄樂多上的文章外,還有許多讀者們可能在網路上從未看過的舊文。也因此,史丹利形容這本書是「新歌加精選」。
除了《司林巴地曝露格》部落格外,史丹利還是奇摩的街頭摩人,《史丹利愛亂來》以專門介紹街頭流行文化、服飾。曾經做過雜誌編輯的史丹利,對於街頭流行文化很有研究。也因為頂著街頭摩人的稱號,史丹利說,「我都不敢在路上穿的很隨便,怕被別人認出來。」
人紅怕是非?
史丹利早期寫的文章,喜歡看到不爽就罵,曾因寫過5566,結果被5566的歌迷謾罵,但經過那次事件,5566的經紀人反而跟史丹利成為朋友。現在史丹利紅了,就不太敢再發文罵人,最主要是因為,他不喜歡因為一些引起爭議的文章,讓大家在部落格上互相留言謾罵。
史丹利常在部落格上,丟出一些日常生活會遇到的情形,照樣引起大家的共鳴,「比方看電影的時候,前面有個觀眾正襟危坐,結果,後面一整排都跟著坐的很直,搞得整場看電影的人,很像阿兵哥的聯歡晚會。」史丹利總能把一個簡單的事情,形容的很好笑,這真的是他與生俱來的天賦。
對史丹利來說,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是值得悲傷的,如果要說近年最悲慘的事情,大概就是跟上一任女友分手。但是樂觀成性的史丹利,不會在人前自怨自艾,當然也包括在部落格上,他說,「不適合在部落格上寫悲傷的事情。」私底下,史丹利化解悲傷的最好方式就是,喝酒、打電動,或看電影。
「我通常不會心情不好超過三天,即便聯考考不上。」大學重考了三次的史丹利,如此樂觀地說著。就算心情很差,但是只要看到好看的電影、聽到好笑的事情,都能在當下將自己從低潮失落的情緒中抽離,這也是他永遠能保有開心笑容的最主要原因吧!
諧星的悲哀
不過諧星還是有悲哀吧?「在熟人面前我不會刻意搞笑,對於剛認識的人我可能會為了化解對方心房,刻意耍寶。但是,會怕大家喜歡的我,和私底下的我會有差距。因為大家都已經覺得我是好笑的人,但是當別人跟我說話發覺我不好笑的話,我會感覺很不好。我又不是一天到晚都是好笑的人。」這就是史丹利口中,關於諧星的悲哀。
「我很怕大家把我當成偶像崇拜。」史丹利認真地說。真的嗎?我開玩笑的回他。他則一臉不服輸的表情回答,「要不然怎麼會有人跟我合照、要簽名呢?」其實,他很驕傲自己有點紅。雖然紅對他來說沒什麼,不過如果可以人紅又有錢,對於史丹利來說,此生足矣。
不過這樣有點紅的部落客,走在路上怕被別人認出來嗎?「其實我最怕的是,有些人在路上看到我,卻不跟我打招呼,然後跑到我的部落格上留言,說他在哪裡看到我之類的,這讓我很不安耶,很怕自己當下是不是正在挖鼻孔,或摳屁股之類的。」所以,他鄭重希望當喜愛他的讀者在路上碰見他,可以跟他打聲招呼,雖然他當下可能會不知所措,不過知道有人認識他,感覺還挺不賴的。
走在路上,有幾次被認出的經驗,讓史丹利更是得意忘形,雖然當下會讓人不知所措,但是紅到在路上被認出來,史丹利說,「其實這還不算紅啦,如果紅到去吃麵,老闆認出我,然後免費請客,那才叫做紅啊。」
我笑著說,可能你有明星臉吧。史丹利突然以很認真的眼神,且帶著得意的笑容說,「其實有人說我長的像羅比威廉斯。」害我當場差點笑岔了氣,我知道,採訪應該要結束了。
新書:《史丹利一定要熱血》
http://www.eslitebooks.com/Program/Object/BookCN.aspx?PageNo=&PROD_ID=2680265211007
《司林巴地曝露格》
http://blog.roodo.com/rasheed
《街頭摩人--史丹利愛亂來》
http://tw.myblog.yahoo.com/arsablue-stanley
採訪、撰文/林家惠KiwiJoy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