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英國職場顧問公司Croner公布的調查顯示,有1/3以上的部落客面臨遭到公司解僱的風險,因為他們刊登了有關公司、工作職場或同事的機密或具有傷害性的資訊。
研究發現,擁有個人部落格的受調員工有39%承認,曾針對他們的工作生活刊登過貶抑或具傷害性的資訊。
Croner表示,部落客目前面臨的問題與電子郵件開始風行初期的情況相似。當電子郵件在1990年代成為新型態的溝通媒介時,員工陷入由此類非正式溝通所帶來的不實安全感。當時粗魯、憤怒甚至煽動性的電子郵件隨時可見,因此企業會知會員工電子郵件的使用效力等同於信件,這樣的觀念在今日的電子郵件或網際網路政策中依然存在。
如果企業形象受損,嚴重到違反彼此互相信任的規定,員工可能會因為行為不當而遭到解僱。部落格可能成為其他的員工行為問題、或揭露工作職場歧視、或欺凌的證據,例如像是機密的財務資訊或新產品開發進度,或是試圖揭發其他情事等,都可能對企業形成負面衝擊。
有鑑於部落格日漸盛行,Croner建議企業的網際網路政策可以適切地將部落格以及可能透過網際網路揭露資訊的風險納入規範,針對職位敏感的員工,企業甚至可以要求他們簽署將部落格囊括在媒體及溝通政策。
不過如果是在高度使用電腦的產業,設立企業部落格可以適切地協助部落客發揮他們的創意能力及熱情。因此企業必須確保他們已經詳細地思考部落格對組織的影響,並且採取適切的步驟來將任何潛在的風險降到最低。
Advertising Age雜誌前幾年的研究發現,約有3500萬美國工作者平均每周花費3.5小時或9%的工時,在閱讀或造訪部落格網站,約占 1/4的美國工作人口。
研究指出,雖然部落格逐漸獲得接受,甚至有許多行銷專才開始操弄這個媒體,但是員工的上班時間的確開始受到侵蝕,儘管大部分老闆都能接受員工花費一些時間在非工作相關活動上,例如像是個人電子郵件、瀏覽網路或臨時性的私人電話等。
【陳虹妙】工商時報 D3/工商經營報/經營知識 200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