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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2007-01-25 10:13迴響:22點閱:11892

2007年的1月23日,自由之日,我有一個忙碌的下午,兩個一場接一場的記者會,都是我猜想可能與台灣網路產業發展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前一場是我主持的PC home Online網路購物推出<24小時到貨專區>的記者會,後一場則是網路業者反對台灣「雅虎奇摩」(www.tw.yahoo.com)購併「無名小站」(www.wretch.cc)的記者會。

IMG_0410_s.jpg

前一場活動為什麼重要?「24小時到貨」的概念,做為一個口號容易,但做為一種服務卻是笨工夫與硬工夫,那可是要決心、要投資、要系統能力、要規模經濟,缺一不可的,台灣網路購物走到這裡,已經是一條通路的不歸路,它的服務門檻將會愈來愈高,而它與其他通路分工、分市場份額、分行為分配的態勢也將愈來愈清楚了。但一家廠商與一個記者會的衝擊還小也還早,服務的漸進規模才是觀察的重點。

反對台灣雅虎購併無名小站為什麼重要?當時我在記者會慷慨陳詞,試著想解釋清楚一種產業環境的論述,第二天的報紙好像只八卦式地把它寫成「詹宏志摃上鄒開蓮」,並且說鄒開蓮在同業圍剿下如何委屈,在她自己的記者會上不禁潸然淚下。

但玫瑰,玫瑰,請不要哭(Rose是鄒開蓮的名字)。報紙上不準確的轉述絕非我的原意。一百年前一位推理小說家洪納(E. W. Hornung, 1866-1921)曾寫了一部處處嘲諷福爾摩斯的小說《業餘神偷萊佛士》(Raffles, the Amateur Cracksman, 1899),他在題詞頁裡卻說:「本書獻給柯南道爾,這是我真誠的恭維形式。」(To A. C. D., this sincere form of flattery.)的確,如果我的發言明言我對雅虎與無名小站合併的反對,這真是我真誠的對台灣雅虎(當然也就是對鄒開蓮)的肯定。

一開始我就說了,PC home Online對同業間的分合交易從無意見,這一次也不例外。我們甚至認為更多的購併交易是台灣網路產業所需要的,更多的交易意味著更多的力量重組,也有更多的價值被實現(包括無名小站的創業者與投資者能夠實現獲利),光是交易本身所帶來的「價格記錄」(也就是「行情」)就意義非凡,這都是能夠進一步活絡市場的。而雅虎在台灣的工作同仁能把網站經營到支配性的優勢地位,現在又努力不懈,想買下流量驚人的新興網站,這種積極態度只能佩服,負面批評是不適合的。

但除了做為一個與台灣雅虎不得不有競爭的網路業者,我自己個人長期以來辦雜誌、寫文章,一些朋友的確也是期待著我發言做為一個網路環境的觀察者與評論者,如果以這樣的身份來觀察台灣雅虎與無名小站的合併,卻又感覺到這個事件對台灣網路發展環境並不有利,值得大家對這件事多一點討論。(我的意思是說,我的意見也不見得是對的,多一點討論對台灣網路發展策略的形成總是好的吧?)

先說托辣斯的競爭環境吧。經濟研究發現,市場獨佔型的企業容易做出不利於消費者的價格決定或變更,也更有機會利用優勢地位不公平地排除其他企業參與競爭,所以許多國家通過某種反托辣斯的立法,希望盡量讓社會維持一種競爭狀態的機會,不要讓某些產業裡有過強大的獨佔事業的形成。但什麼才算是競爭狀態的機會?以肩負台灣反托辣斯法案精神的<公平交易法>來看,它的的競爭定義條款就明言:「本法所稱競爭,謂二以上事業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 、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也就是市場上至少要維持有兩家以上的事業彼此有能力就價格或其他條件向消費者爭取交易機會,這才是競爭環境的意義。

但如果一個公司因為努力與良好的服務而「自然形成」獨佔狀態,那我們為什麼又要反對好公司呢?或者某些產業本來就有一種容易形成獨佔的狀態,並沒有其他事業願意參與競爭,所以反對獨佔也不是絕對的,而是對擁有獨佔地位的企業的某些行為要加以約束。在台灣<公平交易法>裡也明訂了某些行為是受到限制的,在第十條關於獨佔事業之禁止行為裡就說:「獨占之事業,不得有左列行為: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以台灣雅虎去年在台灣對網路拍賣交易者加收交易完成費的過程來看,它的確是能夠利用優勢地位片面決定商品與服務價格(它當然可以辯稱收取成交費是市場上常見的practice),消費者幾乎沒有選擇,這就是缺乏競爭;雖然我參與經營的<露天市集>是那一波事件的受益者,但我仍然要說,沒有競爭的環境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自由市場的社會裡,有時候對托辣斯企業的形成、和托辣斯企業的行為是小心謹慎的,因為托辣斯存在恰恰會讓「自由」變得「不自由」,消費者或貨品提供者都面臨選擇減少的「不自由」;但我們憂心托辣斯的負作用並不是用來「懲罰」成功者的,判定與結論也應該很小心。美國過去幾個關於托辣斯企業的有名處理案例,像強制AT&T分拆、限制微軟對瀏覽器與作業系統綑綁,一個例子是阻止獨佔企業形成,一個是限制獨佔企業行為(但沒有阻止它的繼續存在)。
自由經濟社會對有獨佔地位形成之虞的「企業結合」也有嚴格限制,台灣的<公平交易法>也有明文規定,要求事業因結合而享有獨佔地位的結合行為必須申報,至於結合的禁止與否,看的是結合行為對「整體經濟利益是不是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如果結合對總體經濟有利,雖然社會犧牲若干缺乏競爭的不利,也還是好事一樁;如果顛倒過來的結果,就無論如何應該阻止了。

台灣雅虎購併無名小站,是否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我看起來分明不是如此。這件企業結合在台灣網路產業裡將形成好幾項服務的「絕對傾斜」,其中又以對網路廣告價格的「片面決定能力」最為嚴重,這對其他網路媒體、廣告主選擇、消費者閱聽選擇都是重大的「不利益」,卻沒有其他可以想像的整體經濟利益,這當然不是台灣網路的好消息。

不要忘了,無名小站崛起的時候,正是因為還有廣告市場可以挹注,無名小站的退場卻連帶造就廣告市場的壟斷條件,也就是連下一個無名小站崛起的路途都阻絕了,未來的網路創業者能夠選擇的市場支援是變少了。

當然,鄒開蓮說得很對,長期而言,最後的決定者在市場與消費者,不然有了雅虎又還來無名呢?只是獨佔環境的確容易延宕創新與服務的來臨,對新來的創業者相對不利。如果雅虎與無名的結合能夠解除這些疑慮,當然應該得到我們大家的祝福。但既然有了<公平交易法>,又有了納稅人買單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這個影響重大的網路交易案,應該有較慎重的審理過程吧?或者借用這個機會讓大家多說一點話,討論一下網路環境的維護與治理吧?

2007.01.25
詹宏志(作者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公司董事長)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7/01/25/145236.html
2007-01-25 10:13作者:部落格編輯分類:部落格新聞迴響:22點閱:1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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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反併購記者會感想[TrackBack]

日前,寫完反雅虎併購記者會的文章後,頓時覺得無聊,沒有動力再寫關於反併購的文章。 台灣的新聞似乎就是這樣,短時間內瘋狂炒到高潮,然後就提不起勁了。直到今天,難得想要拜訪我部落格左列的心儀部落格的時候,發現一大堆錯誤連結,接著終於解開為什麼好一陣子以來,我總覺得自己的RSS訂閱只有少數幾個部落格文章在出現的原因。 原來是鐵志的部落格回樂多了、革少的也是、佳嫻、伊格言、老夫子姊姊,有的是在yam的平台上公告改網址回樂多,有的是索性關了yam的部落格。 「咦?大家都走啦?」 我慢慢把這些部落格的網址一一確認,並尋回正確的網址,但是要再做重新RSS的重新訂閱時,我終於按耐不住性子了。 與其在夜半浪費時間作這種原本不用做的事情,還不如來把那篇文章寫完。 我這才有了想把文章寫完的欲念。 那,就讓我們坐上時光機,回到一月二十五號。...
小眼睛先生的文字国引用了該文章,地址:http://www.hohsienjui.com/archives/2007/02/eaecaeeee.html

2007-02-06 04:25 小眼睛先生的文字国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給ying
可見你也挺在意自己的言論的
罵完之後還會回來關心
我從沒說過提出的言論是絕對的
我也沒給自己帶過任何高帽
帽子還你
希望你別自己對號入座
針對人去評論只會顯出自己急躁的個性
想請問你 簽約之前的事情本來就有變數
你能說個準嗎
你也是看了新聞才做出評論的不是?
雅虎也說了事情本來是談判破局的
無名小站之前一度不願讓出經營權
誰會在事情還未有定論之前就先敲鑼打鼓
這跟政治沒啥關係 跟人有關係
事情總是在不同領域中上演一模一樣的戲碼
牽扯到人就說不清
如果我的舉例讓你有其他的聯想是我不好
我應該舉其他領域的例子
希望你看清楚我要講的
別急著跳腳
回到無名來說
雅虎併奇摩是兩個同屬入口網站的商業行為
無名一開始本來就是提供給網友發揮的空間
兩者出發點本就不同
雅虎本身也有部落格
為何他要購併無名
就算今天詹先生有私心
也不是你能評論的
還有 詹先生如果採觀望的態度
我們憑什麼責備他在事情未成定局之前沒有出面去抗議這件事
你沒有任何立場針對人
你可以做的是針對事情
我只是說事情本來就有正反兩面
如果做了一面倒的評論自然會有另外反向的聲音出現
你,不理性
我,也是台灣人
我在感慨我自己生長的環境充滿謾罵
到此為止

2007-01-29 23:30 popo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詹宏志只是一種反向評論?是這樣嗎?
就算你popo說得對,莫非詹宏志的言論就不能反向評論,
一批評他,就是「 台灣人只有這種不負責任罵罵就爽的悲哀嗎」?
這跟政治或台灣人有什麼關係?
你就這樣扣帽子的?
何況詹宏志可不單是「反向評論」,他可是找了幾個網路業者召開記者會敲鑼打鼓反對,不但如此,更要求公平會介入!
你莫非沒看新聞?
我要問的是,無名小站這筆交易可不是在詹宏志開記者會前一天談成的,
前前後後談了至少一年!
我相信以詹宏志對網路產業的熟悉,不會不知道有這筆交易在進行,
然則,何以之前不出面抗議,等人家約都簽了,再攔路打雅虎一悶棍?
有道是君子不擋人財路,
詹宏志此舉就叫人難以認同,
再說,真要如詹宏志這樣擔心台灣網路前途,那雅虎以前買下奇摩時,他怎麼默不吭聲了?
如果之前的沉默是對的,現在就錯,反之,之前錯了,現在更不對。
我倒要奉勸你,網友肯思考的大有人在,莫非就只你聰明,別人都笨?
你少扣亂七八糟的鬼帽子!

2007-01-29 19:03 ying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好像都是負面的留言
但我要說
詹先生提出的只是ㄧ種反向的評論
這個世界上就是ㄧ種天秤需要ㄧ種平衡
看不出來的人是因為他正偏向某一方
或不知所以然的唱反調
媒體給他冠上趨勢大師的名號
還真的要他擔負台灣大環境的走向?
說他要負責的人未免可笑
當大眾聲音偏向雅虎奇摩合併無名
詹先生不過是跳出來提出另外ㄧ種思考
這跟酸不酸葡萄沒有關係吧
憑表面的判斷就說酸葡萄的人
或許沒有更深刻思考整體環境的能力
國家也是ㄧ樣
當有ㄧ黨獨大時政策就會偏頗
也容易扼殺弱勢族群的聲音
知識與思考真的很重要
現在的新聞的確過於膚淺
大家求快求新鮮
總是片面瀏覽少了思考
奉勸留言者為自己的言行多負些責任
打字很快 傷人也快
台灣人只有這種不負責任罵罵就爽的悲哀嗎?


2007-01-29 13:34 popo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網路是自主的,內容主導ㄧ切,沒有永遠的贏家,無名小站不就後發先至超越了一些輸家?輸家看著領先者 激起的煙塵如果只知道咒罵,那就只夠資格吃灰!
超越國界的網路世界子民, 不需要家父式的政府,搬出區域性的法律來規範,不需趨勢觀察家來指點,只在意是否可以取得自己需要的內容。
請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以外的人離開,放手,閉嘴,你們只有資格靜靜的看它發生,完成。

2007-01-29 01:01 tiger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無名這幾天大當機和此事有沒有關係呀?
無名會不會太扯了? 雅虎真的要買它嗎?

2007-01-27 23:32 給我正常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我對詹先生和陳正然出來開記者會,玩弄文字遊戲講了半天還寫文章的行徑,只有三個字「酸葡萄」可以形容。

這篇文章讓人覺得不過是幾個氣量狹小的競爭者,玫瑰不要哭,該哭的是蕃薯!講了半天跟食神裡輸不起的唐牛沒兩樣。

2007-01-27 22:27 喬一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詹先生下海吧!!
來中時開個部落格,中時大概也只剩下這個東西堪用哩!!

2007-01-27 21:29 ASIPMDOAHHing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詹先生加油,
不要怕雅虎的打手,
您說的是對的事,做的是對的事。

不再在yahoo上消費的小小消費者敬上

2007-01-27 16:30 小林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這整件事,我最不爽的是,詹先生等前腳才剛開記者會抗議,後頭公平會就緊接著表示要好好審查雅虎和無名的交易,官僚機構反應如此之迅速、表態如此之快,還真是叫人大開眼界!
詹先生,你企圖用記者會的形式誘導輿論,給官方造成壓力的心態可是昭然若揭,如今你又在部落格公然招貼這篇文章,用心不無企圖聚集網友的力量,好給雅虎更大壓力。
只可惜,反應不符你預期吧?
我要奉勸,你今天伸黑手公然干預或影響人家的買賣,他日必會有另一隻黑手扼住你的頸子,這個教訓眼前就有,看看辜王兩家的下場,你還看不夠嗎?
很多罪惡,都是假公義之名而行的,但那只能唬得了一時,到頭來還是難逃被拆穿的結局。
當年媒體標榜你是趨勢大師,我一直希望你別真以為自己就是了,因為趨勢從來就沒有「大師」這一說,否則我要請你去看看金融市場的亂葬崗,那裡白骨東一堆西一堆,都是自稱或被稱為趨勢大師的。

2007-01-27 09:17 ying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這就是所謂【趨勢大師】【未來大師】的論調嗎?才五十幾歲就老到要被掃進歷史的塵埃中了,可悲啊! 可悲啊!
com搞不起來已被掃進歷史的博物館了,台灣的笑話太多了,不差他這個冰凍笑話吧!
亞虎的拍賣收費大家很不爽,但露天好像也沒接收了多少,為甚麼?台灣的最尾大的趨勢大師有檢討過嗎?
無名將來擴大收費後,一些網友自己會跑掉,不需要大師來指揮!

2007-01-26 22:21 hsin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這故事發生在名為「往陸」的國小當中
往陸國小的「入口」班有一名叫「雅琥祺魔」的學生功課成績很好一直都考第一名
有一天「雅琥祺魔」想要把書念的更好找了隔壁「布洛閣」班的第一名「吳明」組成了讀書會一起精進唸書
於是「入口」班的第二名學生「批西紅」覺得這樣不公平,找來了其他老是考第三名、第四名...的同學一起抵制「雅琥祺魔」和「吳明」
「批西紅」和這些第三名、第四名、...的學生說:「你們作弊!兩班的第一名聯手,這樣....全年級的高標成績會被拉高,第一名永遠都是第一名只會越考越好,然後老師的題目也會跟著越出越難,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就都會考不好考不了第一名。」

胡亂比喻...胡亂說

2007-01-26 20:59 Silvia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但玫瑰,玫瑰,請不要哭(Rose是鄒開蓮的名字)。報紙上不準確的轉述絕非我的原意。一百年前一位推理小說家洪納......如果我的發言明言我對雅虎與無名小站合併的反對,這真是我真誠的對台灣雅虎(當然也就是對鄒開蓮)的肯定。

上面那段話,可以列入近十年來,長度最長的罵語喔...:P
罵人都要拐彎抹角繞這麼遠的話,怎麼可能會有直坦的心胸來合作呢?

2007-01-26 13:49 JKC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玫瑰不要哭,拔辣不要急。

2007-01-26 11:07 江秋萍

不要哭, 是因為台灣市場真的太小了

大家好,

誰都不用哭.
是因為台灣市場真的太小了 ...

2000 萬美金的小交易就弄得沸沸揚揚.
台灣市場如果十倍大, 價值馬上放大 900 倍 ...

爲什麼不學學 Google, 做出驚豔全球的網路創新呢 ?
網路拍賣不是全球市場, 而會 在地取勝; 部落格也是 ...
搜尋 卻可以通吃全球.

網路先驅前輩們或有志於網路發展的朋友們, 請於開展事業的初期就仔細深思, 您的事業 Full-grown 後, 到底是全球還僅僅是在地市場 ...


立人
960126

譬如, 最近被看好的 微小付費 Microbilling 就是很好的全球市場 ...

http://blog.yam.com/BlogIndex.php?BLOG_ID=joinjoin&search=%E5%BE%AE%E5%B0%8F%E4%BB%98%E8%B2%BB

.

2007-01-26 10:09 彭立人醫師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保護本國的產業不一定是最好的政策。
自由經濟的機制,對網路或許是更好的事。
網路是自由的。
是誰在控制滑鼠?
這一次的控訴,讓我想到十幾年前國內對國產汽車關稅保護論戰一樣。

2007-01-25 20:01 老男人の部落格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那個Bruce&Ann,你在搞什麼,與本版無關的,不要來鬧!

2007-01-25 18:48 ying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不論如何,誰主動發起此事,或是誰對誰又錯的...台灣環境不健康,是早知道的事情,要說產業又要說網路這塊,那有太多的批評了...

講白了點,最直接讓我想到的就是利益衝突,別說沒有 別把自己想得清高
這沒什麼不妥,但請作好看點.

我最寒心的張先生,貴為台灣網路產業的先驅,卻參予了這記者會,在我淺見看來不過把自己的身分降低了,也讓我看到最不良的示範.

如詹先生說是為台灣網路產業的環境著想,我很認同,但是請先把自己家的缺點處理好,在去刮人家的鬍子,pchome從未有消費者批評?!從未有不對的事件發生?! 哀~

2007-01-25 17:30 傑夫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看了一聯串的記者會報導,只有一個聯想...
想像一下,有一天,
百貨業生意最好、最有人潮的SOSO百貨公司與光光百貨公司宣佈要合併,
(消費者就是往SOSO跟光光去,愛買他們的帳)
然後買氣不若SOSO或光光的Shopping Mall 購物中心等業者,
拉了風風百貨公司的頭兒跳出來表示抗議,
抗議SOSO跟光光會變百貨業中的獨占....

Well???

2007-01-25 17:28 Brinbring

re: 詹宏志》玫瑰 不要哭

這篇文章不過在顯示詹先生的自圓其說,講了半天,贊成雅虎併購無名小站的理由只有一條,卻舉了多條意見來反對,那你還是反對嘛,何必搞得好像於心不忍一般?
雅虎購併無名小站是獨佔,是要搞拖剌斯?你城邦集團當年併吞小出版社,軟硬兼施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又該怎說?何況雅虎在美就不是拖辣斯,這樣以質疑來扣帽子,令人無法認同。
其次、這是一件沒有競爭者的交易?據報導,看上無名小站的可不只是雅虎,其間幾經周折才勉強談妥這筆交易,何來無競爭機會之一說?
第三,你認為,這要的交易顯然不利消費者,實務上,這只是你的主觀成見,我倒認為在雅虎的規模和策畫下,長期不見得對消費者不利,你如何駁我?我也是主觀看法啊!可見對消費者是否有利,要看產品未來是否被網路市場所接受,現在以此質疑,理由未必叫人信服。
總之,你寫這篇<玫瑰不要哭>,擺明是欺負雅虎鄒開蓮,還假慈悲的吃鄒開蓮豆腐,你的心態簡直可鄙!

2007-01-25 16:12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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