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新聞媒體病了!而且病得不輕,到了有線電視新聞主管大聲呼救的地步。不願再忍受劣質電視新聞侵害人權,64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公民媒改聯盟」舉辦「公民參與媒體改造──實踐多元社會對話」公聽會,邀請有線、無線電視新聞台主管與NGO團體面對面溝通,從結構面與實務面著手,交換對於新聞自律公約的想法與實踐的方法。而媒體主管則藉機大吐苦水,表示新聞從業人員也深為收視率與市場商業機制所苦,希望民間團體幫幫他們。
民眾對當前新聞報導的反感早已日積月累,有線電視換照過程中,社會各界熱烈討論媒體改革的迫切性,因此,當婦女團體登高一呼,呼籲民間社團、公民參與媒體、監督媒體,兒少、同志、環保、社區、原住民等各領域的民間團體迅速凝聚共識,擴大結盟。
聯盟提出4點訴求:一、透過民主程序,業者訂定自律公約與節目製作規範,並公布於網站上告知大眾。二、設「新聞公共監察人」檢討新聞並回覆閱聽人意見。三、設立現場Call in節目與觀眾互動,邀請專業人士、公民團體針對新聞、節目進行檢討。四、新聞台主管與員工定期接受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在職訓練。
公聽會現場來了不少電視新聞台主管,包括TVBS、年代、民視、公視、中天、東森、三立與台視、華視。一排位居高層的媒體長官們一改平時的精明氣盛,個個自稱認真反省、說話聲音很虛弱。TVBS協理陳伊玫先是感傷的表示,自己做了20年新聞作夢也沒想到,有一天記者會成為過街老鼠。陳伊玫接著強調,全台媒體環境惡質化,導致第一線新聞工作者向商業力量妥協,她常常想大喊「誰來救救我們,我們快淹死了!」。
民視新聞部協理胡婉玲沈重的說,民視內部早有新聞公約,一直以來嚴格要求記者遵守,然而現今新聞台卡在收視率等於廣告收費高低的壓力下,要打正規新聞戰擔子越來越沈重。她認為聯盟建議的公布自律公約與進修人權議題民視做得到,但是設立Call in節目與觀眾互動很不妥,以她4年的經驗來看,Call in進來的觀眾很難控制,意見容易流於謾罵。
開放媒體欠缺配套
中天新聞部總監廖福順自嘲的說,以前在黨外雜誌做事,拚命要求政府開放新聞媒體,想不到一味猛衝欠缺配套的開放政策,卻造成現今媒體戰國亂象。廖福順表示,媒體對於外界改革的意見抱持著開放的態度,也希望民間社團能幫助媒體,提供意見。
東森新聞總編輯陳國君指出,他已經開了面對觀眾部落格,以瞭解民眾的意見,也希望邀請公民、媒改團體參與東森新聞的監察工作,共同為新聞把關。陳國君接著話鋒一轉,質疑學者、網友以BBC的標準要求國內有線新聞台不盡公平。他認為,商業有線新聞台不應該跟一年拿政府5億英鎊的BBC放在同一個天平檢視。陳國君不忘為東森系統業者說話,強調媒改一定要跟傳播政策結合才有可行性,目前有線電視限定單一收費標準,導致新聞台大多仰賴廣告收益,收視率一分一秒都要拼。
少了面對廣告主的壓力,公視是所有新聞台中,最應該以高度新聞專業與道德檢視的對象。公視新聞部經理屠乃瑋表示,公視早已根據公視法制訂三大新聞公約,她也承諾,未來將在職進修課程中,邀請更多性別、人權團體代表,讓第一線的記者與主管對相關議題有更深入的理解。
遵守不傷害原則
台權會秘書長吳佳臻強調,媒體自律公約人人有,問題是到底有無落實?公民團體希望媒體遵守的只是最基本的「不傷害原則」──不要污名化弱勢團體、尊重隱私權,並非以BBC高標準要求國內新聞台,這點無論哪一個媒體,都不應該置身事外。曾為媒體記者的晚晴協會總幹事許文青當場透露,自己曾經對媒體抱持著同情的態度,但是東森《社會追緝令》以某個議題約訪晚晴會員,想不到卻暗中用偷拍的方式,呈現當事人不願意曝光的樣子,讓被偷拍的會員與她本人非常受傷。
政大新聞系教授翁秀琪指出,新聞局換照造成小規模的退場、進場機制,可以說是小結構改造的開始。台灣過去媒體改造大多來自知識份子與菁英,這一波媒改,可以效法韓國從第一線的基層人員由下往上推動。
曾經,台灣媒體記者是民主改革關鍵性的一環,以筆推扯威權政治;20年後,記者與其報導卻成被改革的對象,坐擁大權的媒體主管都不勝欷噓。昨天參加公聽會的成員從學者、NGO工作成員到年輕學對千頭萬緒的媒體改革都有深切的期許與感慨,傳學鬥成員林靖堂無奈的說,新聞自律說來說去,媒體還是沒說落實的方法,根本是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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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2005/08/18,台灣立報)
2005.08.18 中國時報
媒體改造聯盟 64團體參與林倖妃/台北報導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本月八日成立後,短短十天內參與團體竄升到六十四個,昨天宣示要強力「介入媒體」,要求新聞媒體建立自律公約,並設立內含一定比例公民團體代表的新聞公共監察人,建立自我檢視系統;包括台視、華視、民視、公共電視、TVBS、東森、年代、三立、中天電視台都派出新聞部總監以上層級坐鎮,表達遵守自律公約誠意,中視未見回應。
發起團體之一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宣布,聯盟未來將全面介入媒體,但並非干涉媒體言論,而是要求媒體建立自我檢視系統及公民參與管道,包括訂定自律公約,並強調維護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佳臻也說,非營利組織和媒體的共同點是促進社會正義、揭發不公不義,目前呈現出的亂象令人憂心。與其說聯盟要和媒體打對台,不如說是要和媒體站在一起,促進社會進步。女學會理事長張懿云指出,聯盟主要訴求是媒體業者應透過民主與公聽程序,訂定自律公約或節目製作規範並公布,設立新聞公共監察人定期自我檢視,但須有一定的公民團體代表,並遵守獨立運作、利益迴避原則。
一個前任電視記者的懺悔
特稿■陳怡君
永遠不會忘記2001年那個噪鬱逼人的窒悶下午,我為了做一條「失業率破5,民眾苦翻天」報導,半誘半逼半哄半騙的要一個賣水煮花生的80多歲老婆婆,對著鏡頭坦露她的辛酸淚水。事隔一個半月,我離開電視新聞圈,並暗暗發誓,本姑娘寧願在街上賣鹹水雞也不做電視新聞。
2001年是台灣人幾乎要滾到泥漿裡的一年,核四風暴、八四工時抗爭輪流來,股市落到3千多點,失業率節節攀升,富裕幾十年的福爾摩沙,很鬱卒。為了呈現中年人失業、小販激增的社會現象,主管要我上街做街訪,這樣的街訪要做得引人入勝,重點是要找到畫面夠突出的受訪者。印象中我和攝影在台北車站附近繞了又繞,小販們一看到攝影機躲得比飛的還快,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腦海裡浮現前幾日主管的指責:「妳做的新聞太沒味道,為什麼不讓×××哭一下啊!觀眾哪裡知道他很可憐!情緒要靠畫面表達啊!注意一點!」
當時,在街角看見賣花生的老婆婆時,我要攝影不動聲色的到對街等待、拍遠景畫面,同時跟蹲下來老婆婆聊天。老婆婆告訴我,她的大兒子失業在家,小兒子也不好,沒錢,她每天出來擺攤子,賺一點生活費,聊著,攝影過走來拿出麥克風,老婆婆嚇壞了。她紅著眼說:「管區會來抓啦!會被看到!上星期才被開罰單……」「阿婆,沒關係啦!管區的不會看,妳說說看家裡的情況……」
雖然阿婆最後是勉強同意對著鏡頭說話,為了在媒體生產過程中不被淘汰,我利用一個無辜老人的悲哀與痛楚,成了自己唾棄的對象。
昨天公民參與媒體公聽會中,一竿子自詡曾經為進步記者的媒體主管,很感傷的表達自己被收視率壓榨、良心放一旁的悲哀。話,聽起來是很可憐,但是那些被媒體污名的同志、新移民女性呢?她們難道就活該被釘在電視機螢幕前接受公審?媒體從業人員還能拿一份薪水養家,被電視新聞消費的檳榔西施、性工作者,可沒從廣告收入中分到半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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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於2005/08/18,台灣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