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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2005-08-02 21:50迴響:136點閱:20161

其實不太想寫這篇網誌,不過,最近真的被搞得很煩,想想,還是寫一下吧,一邊紀錄心情,一邊抒發。

 

最近因為參與衛星電視審照的工作,被記者搞得有點無奈。前陣子接到許多媒體朋友打電話來問:「你是不是衛星電視審議委員?」雖然當時審議委員的名單尚未曝光,不便多說什麼,但我覺得這種名單沒什麼好隱藏的,所以只要記者問到我,我的回答都很簡單:「Bingo!我是!」(沒這麼三八啦!比較熟的會降子講,如果是不熟的,就…嗯…啊…嗯…對啊!….呵…)。

記者朋友當然不會到此為止,接下來他們就會問:還有那些人是委員?怎麼審照的?有沒有人暗示你們要作什麼啊?

其實,當衛星電視的審議委員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也不應該是個秘密,只是如果你問我「還有那些人?」或者「審議過程?」我真的就不方便說了,因為,其它人當委員想不想讓大家知道,我也不確定,搞不好人家很害羞,怕被業者打擾也說不定,更何況,基於專業倫理,更不能把過程對外透露,而且,要說也是新聞局的事,由我們來講並不恰當,再說,人家活著又不是為了暴料!

當然,記者朋友沒問出個什麼東西就開始繞圈圈,來個迂迴戰術,例如,「那你對現在媒體環境的看法是什麼?」「你覺得那一家比較危險?」「你覺得那一家表現最糟?」

 

這些問題也都還好,說一聲「金拍寫,真的不方便說」,記者朋友們也都能體諒,不過,有個問題就很白濫了,有位委員轉封信給我,他說,有記者留言給他,希望能夠採訪,這沒什麼了不起,最誇張的是,那位可愛的記者居然說:「如果你願意接受採訪,我就報導公正一點。」天啊,是怎樣,承認了吧,以前都是在亂報的囉?!

不管採訪的記者我熟不熟,我都會特意的提醒,千萬別用藍綠的眼光來看待這事,否則會把一個不錯且重要的公共議題陷入到狹隘的政治爭議中了。

有位記者朋友(這裡先用「小蚊子」來稱呼一下)坦率地說:這是不可能的,一定會降子報的啦。呵…「小蚊子」算你狠,還蠻誠實的。

 

不過,我沒有就此作罷,於是回答:「應該不會的啦,審議委員的組成比較像專業取向,並沒有很強的黨派色彩。」

「那會?!那個XXX就很明顯啊!」


「也對啦,外頭會降子認為XXX是啦,其它的應該就沒有了」

「小蚊子」想了想說:「還有你啊?!」

大驚?

「有沒有搞錯?我也是哦?拜託,我罵新聞局的次數,比很多泛藍的立委還多,怎麼可能?…那我有說過什麼話,讓你覺得我是偏綠的?」

「有啊,我有蒐集你說過的話...」

「哦~~是那一句呀?」

「小蚊子」支支唔唔地在他的腦袋蒐尋,不曉得是不是當機,還是怎麼著,後來就我們就改打別的屁,這個話題就暫停囉。

幾天後,衛星電視審照面談完,也是一堆記者朋友打電話來,當然,也包括可能還在蒐尋秘密檔案的「小蚊子」。

「真的不要再說我是泛綠的啦!降子亂藍綠的扣帽子,以後誰敢參加公共事務啊?」

「呵…你真的不知道外面都這樣看你哦?」

拜託,我的重點是公共事務那句話,藍綠不重要啦!

 

「我是有聽說啦,還有人說我是林佳龍的同學咧」

「是哦,不會吧,你應該比他年輕多了啦!」

呵…沒錯!真有眼光,事實就是如此。

「真的不要再說我是泛綠的啦!」我還是強調一次「而且,我這輩子還沒投過票給民進黨。」

後來想想,實情好像不是如此,就在那年我還是熱血青年,當時選立委,投過一張票給張俊雄。

「真的?!」電話那頭的聲音聽起來有點訝異,沒想到「小蚊子」接著說:「那你就是泛藍的囉?!」

「呵…也不是啦,那有人不是泛綠就一定是泛藍的啦,這個世界又不是只有兩種人,拜託哦,我已經十多年沒過票了,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不曉得要投給那一鍋。」

「那你趕快出來澄清啊,你有那麼多專欄,找個專欄說一下嘛,說不藍不綠的人也會參加審議委員會呀!」我猜小蚊子應該是開玩笑的吧!更何況,專欄用來談自己的事,豈不是公器私用,還好,現在有部落格這種半公共的東西,可以用來談談自己的心情。

「海唷,那有人降子的,如果真降子台灣會不會太怪了,還要到處告訴人家說:『我沒有殺人哦!』」

「也對啦!」

 

********

 

其實,我也搞不懂這個事情得談這麼久,是藍是綠很了不起嗎?非藍非綠有什麼不可以呢?世界上只有藍綠,豈不相當無趣。

 

今天早上和同事聊到審照的事,也提到這個世界只剩藍綠的問題。同時說:「要進廚房就不要怕熱!」

 

也對,沒辦法,出來混的,早晚都要還的!


批A司萬:
靠杯!一直說表態很無聊,結果還是在表態,「看嗯」!

 

批A司免:

這篇網誌寫到一半,西瓜剛好來找我,她說:「對啊,我也覺得你是泛綠的。」我問:「為什麼?」她想了半天:「我也說不上來…」再過了一會說:「我好像沒有聽過你稱讚過泛藍的。」呵…這個回答真妙,最後我回答西瓜:「可能因為妳是『泛藍』的吧?呵…」

 

批A司俗利:
親愛的「小蚊子」,我知道你有時候會來我的部落格,萬不幸你看到這篇文章,千萬別介意,而且和你聊天很愉快,如果這篇文章讓你覺得不舒服,一定要告訴我,我會把它拿下來的。

批A司否兒:

這篇網誌其實是兩個多禮拜前寫的,貼在我的個人部落格--benla' blog上,因為覺得中時的部落的還是別寫太私人的東西,所以一直沒貼過來,但這幾天被媒體搞得更煩,就和多一些朋友分享一下最近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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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enla/archive/2005/08/02/8818.html
2005-08-02 21:50作者:管中祥分類:視聽讀想迴響:136點閱:20161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多謝管先生提供何榮幸先生的報導,我也讀了黑傑克的評論。然後我上了Ofcom的網站看了一看。

我在這裡先貼出他們的連結,另外也貼出英國衛報的連結,有興趣但和我一樣外行的朋友們,不妨將研究的權力從政府和學者那裡,拿回到自己手中,當然,這兩個網站連結只是個開始而已。
Ofcom網站:http://www.ofcom.org.uk/
英國衛報相關報導連結:http://www.guardian.co.uk/uk_news/story/0,,1113373,00.html

我讀了以上兩個網站的部分訊息以後,我有幾個立即可說的想法:
首先,Ofcom的審議者名單是全部公開的,不僅如此,審議者和傳播事業的利益關係,也是清清楚楚載明於網站的。這些訊息公開給公眾知道,不應該是個人的決定,而應該是必要的作為。因為,審議委員會既然與公眾事務相關,而且其決定又會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就沒有理由讓審議委員保持神秘。

其次,黑傑克的說法中,我非常贊成的是,審議的整個過程必須公開。我在Ofcom上可以看到會議的簡要紀錄,也可以看到決定如何做出來的報告,但是,管先生一再說的附帶決議,我在網路上卻找不到。我想再強調一次,審議委員會不應該只是和國家及業者討論,而必須讓公眾清楚知道你們是怎樣進行審查的,過程、標準和要求都應該公佈出來。

第三,Ofcom的網站上也很清楚地說明了他們和英國國會、內閣,以及BBC關係的規範。我們的審議委員會在這些敏感卻躲不掉的問題上,究竟是怎樣定位的,這些也應該清楚地讓公眾知道。這和管先生個人願意接受批評與否的個人意願沒有關係(我當然是很佩服管先生的勇氣和風度),這是制度的問題,是公眾必須知道才能監督的問題。

第四,英國衛報的這篇報導最後的地方,提供了許多相關新聞以及分析的連結。我到現在,看不到一家電子媒體善盡這樣的責任 (或許我又漏看了?),這實在是令人想到就想笑的事情。

最後,我想對管先生說,我同意,學者不是那麼偉大,因為我相信今天如果你不答應政府的邀請參加審議的話,政府還是會找到其他的學者,因此沒有一個學者在政府眼中是無可取代的。就這一點來說,學者當然不是很偉大。可是,當你決定「在不完美的體制中找尋改革的突破口」時,這個權宜性的決定,所造成的政治和社會效應,就不是微小的了。

也許我天真,如果學者可以拒絕參加不完備制度中的實質審議過程,而只願意參加法規討論以及制度建立的過程,並且要求政府必須在這些都完善之後,才願意在彼此角色已經界定清楚的情況下參與進一步的事務。政府是不是就會把它首要的任務放在相關法規與制度的建立,而不會用什麼審議時間到了就得進行,或者於法無據等等之類的說法推託呢?業者的呼弄,管先生知道怎樣對付,那麼,政府的呼弄呢?

2005-08-03 20:24 九印一章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審議透明、接受檢驗的說法我很同意,這是應該也是必要的,這點也是我一直主張的。新聞局有其作業程序,我們也已建議 。

您說,「不要說那是新聞局的事,沒有學者的背書,新聞局不敢如此膽大妄為。 」尊重您的意見,但恕我無法同意,你把學者想得太偉大了。

我同意學界的看法有時太理想,甚或不切實際,但也想提醒您,實務經驗也可能造成慣性的思考與反應,用以往的經驗推論每一件事,雖有其準度,但未必精確,甚至可能造成誤解

對了,我還是同意這次的審議有檢討之處 ,如您所說的,整個審議是一個過程。但這個過程即使不夠好,但在衛廣法及細則裡都有記載了,業者也都知道的。

2005-08-03 15:56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在何榮幸的文章中,雖然提到英國取消頻道習以為常,但關鍵是一切透明,評審委員透明,審議過程透明,隨時可以在網站上看到判決的理由,但台灣是怎樣的狀況呢,審議前謠言滿天飛,媒體不斷受到新聞局的威脅,審議過程沒有人知道,至今還沒有一份完整的報告說明七個頻道為何被停,二者完全是南轅北轍,文章的內容只是讓人更覺得這次 審議過程荒腔走板,怎麼還好意思 拿出來為自己辯駁。

如果管大學者真的對英國的制度有興趣,應該了解整個審議是一個過程,各台都有改善的時間與程序,大家可以有一套可以遵循的遊戲規,不像台灣,過與不過的分際是什麼,有人可以說得清楚嗎,而且說停就停,連給人處理人員去留與合約的時間都沒有,對人民的工作與財產可以如此粗暴嗎?不要說那是新聞局的事,沒有學者的背書,新聞局不敢如此膽大妄為。

政府該不該介入媒體管制是可以討論,但我不相信政府自制能力,美英都有媒體管制的機構,但都與政治與政客保持距離,有像台灣這樣,單一政黨,單一政治人物竟可以如此掌控審議的生殺大權,這是完全不能被想像的事,這應該是政治與媒體分際的ABC吧,現在竟然還要花這麼刀力氣討論,只會人覺得很悲哀。

學者喜歡談理論,記者看的是事實,民進黨利用這次的審議,製造一股媒體不敢批評當政者的氛圍是個事實,政府嚴重侵害人民的自由也是事實。

2005-08-03 15:04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jason,
還有許多東西可以看,但也許我們可以想想在現有狀況下,我們是不是有可能看到更多的東西?或者如何透過一些機制,讓媒體製作觀眾想看的東西。例如,下頭提到的附帶條件。。

漂流木,
你的問題我也很擔心,而這也是我之所以把這篇文章貼到此處的原因之一。

2005-08-03 13:40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九印一章,
您的第一點,有機會我會對外界作更充分的說明的事 上,大家的關切的比較是在新聞局角色及核處理由等面上,但除了部分頻道執照遭到撤銷外,審議委員也作出了附帶決議作為通過業者的附帶條件,其中與閱聽眾權益最為相關的是:業者面談時所作承諾事項之具體作法,以及建立公共參與及公共監督制度,上述兩項都必須列入營運計畫書。前者是要讓業者承諾不是呼弄,而是具體落實,而後者則是引入公眾監督機制,這兩者在過去都不存在的,當然,朋友們也可以對此提不同的看法。


第二點的理由很簡單,我基本上同意ncc是優於新聞局的,但ncc成立仍在未定之天,又適逢執照審議,因此,參與換照審議,只能說是在不完美的體制中尋找改革的突破口,作了什麼?上述的附帶條件或許可以視為其中的一項。不過,還向您抱歉,現在能說的只有到這裡。
(還有一個原因,我真的不太習慣告訴大家,我作了什,降子對我來說有點怪)

另外,您的「教訓外行人」的說法似乎是嚴重了,至少我沒有這樣想過,如果我的時間能夠,我很願意和更多朋友溝通,就如同過去推動的相關運動一樣。


限於時間,無法多作回應,何榮幸先生有篇文章,也許可以先給您作個參考。

中國時報 A4/焦點新聞 2005/08/01
《他山之石》英國撤照平常

【何榮幸/台北報導】
  民主國家對於衛星、有線電視換照情況各有不同。英國衛星電視執照雖然沒有期限,但主管機關Ofcom的管制相當嚴格,幾乎每個月都有衛星頻道被撤照;美國有線電視環境則較強調市場機制,主管機關 FCC雖管制廣播電台執照,但並未插手有線電視領域。
  英國傳播管理局Ofcom(Office of Communications)在二○○三年十二月成立後,其管制項目包括英國衛星電視頻道發照與撤照。由於英國衛星電視執照沒有期限,衛星電視台拿到執照後,除非Ofcom 撤照,否則無異於「終身執照」。
  但是,Ofcom對於衛星電視的執照管制頗為嚴格,雖然幾乎每個月都核准新的頻道申設,但也幾乎每個月都有頻道被撤照。Ofcom在二 ○○四年共發出一六二張電視事業執照,但也撤銷了二十四張執照。
  玄奘大學大傳系助教授柯舜智指出,被撤銷的頻道與判決內容均可在Ofcom官方網站上公開查閱。例如購物頻道Auctionworld公司因為違反消費者服務及誤導鑽石的參考價格、未能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抱怨及違反廣告標準,而遭到吊銷執照的懲處。其他相關的申請案、審核進度、政策法規、會議紀錄等,Ofcom均在網路公開相關資訊,藉由資訊透明化的過程,樹立政府威信與專業,以降低民眾對政府的質疑與不信任感。

2005-08-03 13:33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臺灣節目可以看嗎,說真的,我每天都有在看ㄝ
為什麼,因為每天每時每刻的心情都不太一樣,所以就會選擇不同性質的節目看(我很喜歡遙控器的發明)〈從國家地理頻道到龍祥電影台,從臺灣心聲到絕代雙嬌,真爽,也讓我享受到臺灣的多元性)。我喜歡臺灣,因為臺灣的電視節目都可以滿足每一種人的需求,不論你是學負五車還是只有學負一鏟的人,均可以找到你喜歡的頻道,我想這也是不是基本人權的一種呀。不會當我一個人在家光者屁股看電視時,還會怕別人罵我看這種節目真不高尚,也不會讓我覺得我要去被其他有學識的專家學者塑型,我好不容易擺託父母管教的天網,沒想到可能又會陷入不認識的人所挖的地井。我每天都已經被公事、公司、上司、老婆、父母、公車司機、捷運鈴聲、紅綠燈、人際關係及其他一切的種種所控制著,沒想到(流下第一滴淚)竟然還把我轉頻道的快感給剝奪走,還要控制我,天呀!天呀!這是什麼世界(流下一第二滴淚,因為我深深地覺得我的快感及基本人權被剝奪了,而那些人我認識他們嗎?我信服他們嗎?)。我這樣人微言輕的小小期望,是會阻擾國家民主的發展或者是社會的進步嗎
咦!寶島,不是什麼東西都有才叫寶島嗎。

2005-08-03 13:07 jason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我也很佩服管先生作為審議委員
願意與網友公開對話的誠意與勇氣

對於國家管制媒體
我的確深感憂心

但台灣的市場機制證明
即使民間團體不斷討伐抵制爛媒體
市場卻不斷獎賞鼓勵爛媒體
從收視率、閱讀率、發行量率皆如此

除了自甘沉淪的媒體人
媒體閱聽者、廣告公司、廣告主何嘗不是幫兇

因此,對於影響力最大、占用公資源最多、表現也最差的電視台
我贊成政府力量適度把關

社會對於媒體亂象的不滿,早就積累了一倉庫的薪材
審議委員會只是火種
讓他們能夠點燃這把火
我倒是擔心,若不能說服社會大眾
將影響層面持續擴大,真正達到改革媒體的效果

反而讓媒體改革的焦點模糊掉
那就像「曾經是記者」說的:
「划不來呀~~」

大家都要很努力
媒體才會有改善吧
要靠他們自發性的自清
真的很難

2005-08-03 12:40 漂流木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魏玓先生是我在步校受訓時同區隊的同學,在這裡看到管先生引用他的文章,知道魏先生在這樣重要的領域中如此努力,真是非常高興。我想我們區隊長余先生如果也讀到這篇文章,一定也會非常開心的。

我明白管先生只是引用,並不是魏先生文章的作者,所以文章的責任應該是由魏先生來負,但是既然管先生引用了魏先生的文章,那麼也許你就贊成魏先生的大部分觀點。在這樣的假設下,我想請問你對魏先生以下的兩個觀點有什麼看法。

第一、魏先生說:「民間社會必須更積極地參與、監督並導正此一權力的運用,提防被政府濫用,甚至影響到新聞自由」,說得是很好,可是究竟要怎樣參與監督和導正才能真正提防政府的濫用權力呢?管先生和其他審議委員參加本次的審議過程,對這樣的期待有什麼幫助呢?可不可以說更具體一點?

第二、魏先生說他「同意現行的法律不盡完美,新聞局的身份也不適當。相關修法以及新管制機構的設立,都是必要的工作」,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就要回到我之前提過的問題了。既然學者們有法律不盡完美和新聞局的身分不適當的認知,那麼,參加這樣的審議究竟是不是違背了自己的專業倫理呢?我沒有預設立場,認為那一定就違背或者不違背,但我很想請管先生深入淺出地爲我們說明一下,就學理或者就實踐,你是怎樣做出參加的決定的。

另外一個問題是,管先生和魏先生都提到了國外政府也對媒體有所管制的事情。這樣的論證方式有點不充分,且不說國外這樣台灣是不是也該這樣,單單就二位沒有具體指出你們心中的國外是哪個國家(或許我漏看了?),以及那個國家中的管制是怎樣運作的這兩點來看,似乎就有一點對外行人的教訓意味。但是我想提醒二位,在民主社會中,外行人常常就是專家必須說服的公眾成員。更何況,二位說了,希望民間能發揮監督的力量,民間要發揮監督的力量,不是只靠專家開會寫文章就可以了,還必須讓公眾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如果要說進廚房就不要怕熱,這也許才是專家真正不要怕熱的地方;換種方式說,請專家要耐煩,要細心,還要思考怎樣爲公眾說明才能讓他們聽得懂。清楚介紹說明所謂的國外的例子以及運作方式,也就是專家對公眾在公共議題上的責任之一。

2005-08-03 12:27 九印一章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黑傑克,
你的第一個信仰我很同意,這的確是民眾及媒體更該監督的,也因此,作為一個審議委員,也需要受到監督,這是必要的。
至於第二點,我覺得該充份討論,政府該不該管媒體?或者,該管到什麼樣的範圍?
今天中時的論壇有一篇投書,我很同意他的看法,也請參考。

還有,別再我是管大學者,要不然我就稱您黑大傑克囉...


開個玩笑啦!

文章在下頭:

2005.08.03  中國時報
適度的國家管制有必要
魏玓


近日因衛星電視頻道換照結果出爐,引起諸多爭議。其中有一種說法,是徹底反對國家對有線電視進行任何管制,認為政府根本不該介入媒體生態,而應該由市場機制來決定。

這種說法,基本上是一種兩極思維,認為媒體政策要不就自由放任,要不就是國家控制。任何形式的國家管制,都會立刻被解讀為毒蛇猛獸,都是戕害新聞自由之舉。台灣政治社會發展史上,黨國一體的威權控制記憶,是如此的強烈,許多人對於任何國家管制,都抱持高度敵意,這可以理解,卻毋寧是一種遺憾。


台灣自解嚴以後,媒體運作即以市場邏輯為主導,但目前的市場生態,顯然並未結出善果。事實上,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包括最崇尚市場機制的美國),都存在某種國家管制。原因很簡單,媒體不是一般產業,除企業利潤和新聞自由,還有文化和社會功能,因此經營媒體是一種特殊許可,必須承擔某種社會賦予的責任。也因此,須從媒體是否能照顧到公眾自由和福祉切入來考量。

從這個角度看,在這個以競爭廣告利潤為最高目標,製造各種劣質新聞,引發多數公眾不滿,但公眾卻幾無選擇自由的電視新聞環境中,口口聲聲新聞自由的人,也應想想,你是為公眾自由而喊,還是為媒體資本家自由而喊。

有人說,國家管制必然會引發寒蟬效應,讓本來應該身負監督政府之責的媒體,不敢批評,甚至反過來討好政府。這牽涉到國家管制的作法究竟為何,兩者沒有必然關係。在這邊我要先提醒,以此次換照為例,我們可以想想,在換照程序之前,我們的電視對於台灣民主政治運作,究竟有多少正面貢獻?對政府的監督,真的做到切中要害、窮追不捨嗎?還是聚焦於政治口水、作秀謾罵?在國家重大選舉的時候,電視是提供我們深度分析、理性討論,還是明星自殺、八卦緋聞?難道,這些對民主政治的負面影響,在這個時候,都可以撇得一乾二淨!難道,電視台老闆基於收視考量,直接或間接要求編輯和記者處理聳動八卦新聞,以致連新聞主管都無力回天,不是另一種「寒蟬效應」?

當然,提出如此站不住腳的論述,如果不是政黨鬥爭或企業利益的考量,也可能只是用來反映第二種意見的說辭而已。第二種意見是說,就算要管,也不能這樣管,更不能由新聞局來管。就這一點,我們完全同意現行的法律不盡完美,新聞局的身份也不適當。相關修法以及新管制機構的設立,都是必要的工作。然而,在此現行法律必須被執行的當下,我們認為,民間社會必須更積極地參與、監督並導正此一權力的運用,提防被政府濫用,甚至影響到新聞自由;而不是冷言旁觀或消極阻擋。

最後,還有一個更具體的問題是,這樣的換照結果,真的能解決我們的媒體生態問題嗎?當然不會。我們應該將這項政策的執行,視為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開端之一。眼下我們有三個方向必須繼續努力,也希望公眾討論的焦點可以移往這些方向:第一,此次審議委員決議的另外一個重點,是要求電視頻道建立起公評與民眾反應處理機制,業者能否誠意推動,民間團體和一般觀眾能否積極參與,將是有線電視能否逐漸改善的關鍵。第二,有評論者提出引進新的優質新聞頻道,以產生促進良性競爭效果,也是值得考慮的方法。不過,新頻道絕對不應該是以爭取現有廣告大餅為目標的商業頻道,否則將會再次落入相同的市場邏輯,重蹈覆轍。這由非商業的公共頻道承擔,顯然較為合理。第三,必須儘速進行的NCC立法和籌建,同樣需要更多民間的監督和辯論,否則同樣無法承擔全體社會對媒體改革的期待。



2005-08-03 11:41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做為一近廿年的新聞老兵,我有二個基本信仰,一是政府要侵犯人民的權益時,必須經過重重監督,二是,政府的手絕不能伸入媒體,那就像魔戒,沒有一個政府人物可以抵擋控制媒體的誘惑。

這次新聞局利用換照,既無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工作權,又趁機將黑手伸入媒體,這種事對一個新聞工作者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惡劣行徑,沒有想到竟有新聞同業,不但認可這種作為,稱讚評審委員的道德勇氣,簡直是價值錯亂。

現在新聞界的狀況是,大家對新聞局百依百順,國民黨開記者會批新聞局,沒有一台有線電視敢去,除了2100全民開講,沒有一個談話節目 敢碰新聞局的話題。

如果注意現在的新聞報導,謝長廷新聞不但多,而且都是正面的,蘇貞昌除了是做回應,否則完全佔不到版面。新聞局食髓知味,還要再考核三個月,繼續掐著媒體的咽喉。

新聞界是很爛,但政治的黑手介入之後,是既爛且壞。更不用說姚文智在過程中,要求單獨面對面的見王令麟與辜仲瑩,有什麼企圖。

管大學者,如果這種對聞局,對行政院唯命是從的狀態,是你依照專業,依照良心的結果,我無法可說。

2005-08-03 11:12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做為一近廿年的新聞老兵,我有二個基本信仰,一是政府要侵犯人民的權益時,必須經過重重監督,二是,政府的手絕不能伸入媒體,那就像魔戒,沒有一個政府人物可以抵擋控制媒體的誘惑。

這次新聞局利用換照,既無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工作權,又趁機將黑手伸入媒體,這種事對一個新聞工作者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惡劣行徑,沒有想到竟有新聞同業,不但認可這種作為,稱讚評審委員的道德勇氣,簡直是價值錯亂。

現在新聞界的狀況是,大家對新聞局百依百順,國民黨開記者會批新聞局,沒有一台有線電視敢去,除了2100全民開講,沒有一個談話節目 敢碰新聞局的話題。

如果注意現在的新聞報導,謝長廷新聞不但多,而且都是正面的,蘇貞昌除了是做回應,否則完全佔不到版面。新聞局食髓知味,還要再考核三個月,繼續掐著媒體的咽喉。

新聞界是很爛,但政治的黑手介入之後,是既爛且壞。更不用說姚文智在過程中,要求單獨面對面的見王令麟與辜仲瑩,有什麼企圖。

管大學者,如果這種對聞局,對行政院唯命是從的狀態,是你依照專業,依照良心的結果,我無法可說。

2005-08-03 11:12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做為一近廿年的新聞老兵,我有二個基本信仰,一是政府要侵犯人民的權益時,必須經過重重監督,二是,政府的手絕不能伸入媒體,那就像魔戒,沒有一個政府人物可以抵擋控制媒體的誘惑。

這次新聞局利用換照,既無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工作權,又趁機將黑手伸入媒體,這種事對一個新聞工作者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惡劣行徑,沒有想到竟有新聞同業,不但認可這種作為,稱讚評審委員的道德勇氣,簡直是價值錯亂。

現在新聞界的狀況是,大家對新聞局百依百順,國民黨開記者會批新聞局,沒有一台有線電視敢去,除了2100全民開講,沒有一個談話節目 敢碰新聞局的話題。

如果注意現在的新聞報導,謝長廷新聞不但多,而且都是正面的,蘇貞昌除了是做回應,否則完全佔不到版面。新聞局食髓知味,還要再考核三個月,繼續掐著媒體的咽喉。

新聞界是很爛,但政治的黑手介入之後,是既爛且壞。更不用說姚文智在過程中,要求單獨面對面的見王令麟與辜仲瑩,有什麼企圖。

管大學者,如果這種對聞局,對行政院唯命是從的狀態,是你依照專業,依照良心的結果,我無法可說。

2005-08-03 11:12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Moby,
我不太明白你指的是那個部分,相關法條在衛廣法裡都有載明。

2005-08-03 10:41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黑傑克,
謝謝你的抬舉,我不是大學者,我也沒有一句話就決定別人的生死,投票過程是一家一家無計名投票,沒有人知道誰投了什麼,真的,我沒有這個能耐。

林先生的文章我沒有多大的意見,不過有段話可能需要再討論,按照法律,執照是有一定的期限,時間到了,當然要執行,能不能等ncc成立,我不清楚,但如果不作,就是違法。當然,新聞局若是因此,違不造法不關我事, 只是我很好奇,只存在藍綠思維的人,又會如何評論此事呢?是不是又會說:新聞局與業者掛勾?是另一種控制媒體呢?這個問題在台灣討論也很有趣。

我同意,這對許多人的工作是有影響的,我還是強調過程有暇疪,需要緩衝期,這些都是要被批評與檢討的。有人曾提到,經營本來就有換照的風險,業者必須對此事有所承擔,我還在想這個說法對不對。如果不對,政府當然有責任解決這個問題。

2005-08-03 10:39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管大學者,看了上一篇民進黨完全是以選舉考量,不顧人民生計的報導後,再看這一篇,看看民進黨對媒體的態度是什麼?
我當然要叫你管大學者,你的一句話,影響那麼多人的生計,造成那麼大的社會成本損失,並且為謝長廷營造了綠色恐怖,有那一個學者能夠辦得到。

民進黨向下沉淪?
林晨柏


    解除報禁將近二十年,發生新聞局關閉七個有線電視頻道,特別是包括一個新聞頻道,這是很難想像的事。民進黨打著民主的旗號,吸著新聞自由的奶水,從在野到執政,居然變成「劊子手」,更是匪夷所思。 

    此次有線頻道撤照風波,其實混雜電子媒體亂象與政媒關係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必要予以釐清。 

 
    電子媒體亂象,與當初政府開放有線電視缺乏整體規範有關,因為每一家電視台的資源都很少,因此充斥最節省成本的新聞製作方式與政論節目,乃至為追求一時、尚待檢驗的收視率,怪力亂神、無所不用其極。 

    對於這些亂象,觀眾已經忍無可忍,但是,在民主社會,自由市場自有機制,何況,對於電子媒體的品質,民間團體已經發出怒吼,如果無視於社會力,電視台只會提早打烊。 

    問題關鍵是,媒體應該扮演監督政府的第四權角色,如果媒體的生殺大權操諸政府,如何監督?政府能做的很多,包括協助電子媒體整併、協助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收視率調查單位等,但絕不是越俎代庖,混淆政媒關係的界線。 

    姑且不論挺綠色彩濃厚的富邦集團申請頻道與此次風波是否有關,即以民進黨反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產生,卻搶著在該委員會成立前執行換照來看,由新聞局指定審議委員,變成「一黨通吃」,豈不比政黨比例還粗魯?而在野黨的政黨比例要求,也將使媒體淪為政黨惡鬥的戰場,不也正是此次風波的幫兇? 

    對於新聞自由,民進黨主政者除了一些很好聽的口號外,從來沒有一點謙卑,起訴軍事記者、搜索報社,乃至此次關閉有線頻道,都發生在民進黨政府,而從前喊得漫天價響的「黨政軍退出三台」,現在的「新聞操弄」依舊。尤其,過去民進黨大鳴大放,此次撤照風波輿論譁然,中常會卻完全禁聲,這難道不是向下沉淪? 

2005-08-03 10:15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管大學者,看了上一篇民進黨完全是以選舉考量,不顧人民生計的報導後,再看這一篇,看看民進黨對媒體的態度是什麼?
我當然要叫你管大學者,你的一句話,影響那麼多人的生計,造成那麼大的社會成本損失,並且為謝長廷營造了綠色恐怖,有那一個學者能夠辦得到。

民進黨向下沉淪?
林晨柏


    解除報禁將近二十年,發生新聞局關閉七個有線電視頻道,特別是包括一個新聞頻道,這是很難想像的事。民進黨打著民主的旗號,吸著新聞自由的奶水,從在野到執政,居然變成「劊子手」,更是匪夷所思。 

    此次有線頻道撤照風波,其實混雜電子媒體亂象與政媒關係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必要予以釐清。 

 
    電子媒體亂象,與當初政府開放有線電視缺乏整體規範有關,因為每一家電視台的資源都很少,因此充斥最節省成本的新聞製作方式與政論節目,乃至為追求一時、尚待檢驗的收視率,怪力亂神、無所不用其極。 

    對於這些亂象,觀眾已經忍無可忍,但是,在民主社會,自由市場自有機制,何況,對於電子媒體的品質,民間團體已經發出怒吼,如果無視於社會力,電視台只會提早打烊。 

    問題關鍵是,媒體應該扮演監督政府的第四權角色,如果媒體的生殺大權操諸政府,如何監督?政府能做的很多,包括協助電子媒體整併、協助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收視率調查單位等,但絕不是越俎代庖,混淆政媒關係的界線。 

    姑且不論挺綠色彩濃厚的富邦集團申請頻道與此次風波是否有關,即以民進黨反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產生,卻搶著在該委員會成立前執行換照來看,由新聞局指定審議委員,變成「一黨通吃」,豈不比政黨比例還粗魯?而在野黨的政黨比例要求,也將使媒體淪為政黨惡鬥的戰場,不也正是此次風波的幫兇? 

    對於新聞自由,民進黨主政者除了一些很好聽的口號外,從來沒有一點謙卑,起訴軍事記者、搜索報社,乃至此次關閉有線頻道,都發生在民進黨政府,而從前喊得漫天價響的「黨政軍退出三台」,現在的「新聞操弄」依舊。尤其,過去民進黨大鳴大放,此次撤照風波輿論譁然,中常會卻完全禁聲,這難道不是向下沉淪? 

2005-08-03 10:15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這陣子關於這些事情的各種爭議跟討論,實在相當多,只是我一直有個問題,就是到底相關法條是什麼?東森說於法無據,是真的還假的?煩請解惑。

2005-08-03 10:11 Mob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為何不能緩衝,看看這一篇 吧


擔心NCC翻案 「停播決議緩不得」

記者蔡惠萍、黃雅詩、林河名/台北報導


七家換照未過的衛星電視台今天零時吹「熄燈號」,民進黨團總召趙永清昨天在黨中常會建議先「緩一緩」,讓電視台有緩衝期;不過,黨政人士評估,一旦延後三個月,將遭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條例的表決,還可能衝擊綠營縣市長選情。

與會人士轉述,趙永清質疑,審查未過的媒體三天內就要停播,未給這些頻道足夠的緩衝期來安置員工、處理財務,他建議可以考慮延後執行。

行政院長謝長廷承諾未來會檢討審查過程,給被停播頻道更多緩衝期,但他認為此次換照審查六月初的初審就有類似結果,被停播頻道的緩衝期其實不算太短。

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認為,現在東森S台等頻道都在行政訴願緩執行停播,但如果緩執行三個月,距離年底選舉太近,會有衝擊,且拖到九月後立法院開議,立院就會通過成立NCC,而讓這些停播決議被推翻,因此緩執行就是這些頻道要以拖來翻案,「千萬不可以中計」,謝長廷也贊同此觀點。

據了解,東森S台高層仍積極向府院黨高層奔走運作,王令麟在換照審查當天就曾致電總統府高層,不過總統府高層無意插手,民進黨中常會也認為東森S台等頻道是想拖到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翻案」,因此停播決議必須立刻執行。

知情人士透露,東森對S台被停播感到很緊張,主要是因為東森財務維繫是採取「六台聯貸」模式,一個頻道被停播,銀行就可能重新審核貸款,甚至導致集團被抽銀根,因此東森近日積極運作。

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程振隆昨天也指出,撤照涉及電視台員工工作權及觀眾收視權益,台聯雖尊重行政權,但也認為新聞局應給業者足夠的緩衝期,減少相關衝擊。 

2005-08-03 09:45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九印一章,
我必須承認在部分我作的有限,是可以被批判的,我只能說,我考慮過這個問題,但礙於我的權限,至今沒向新聞局正式表示,但當想我告知此事時,才知道新聞局已開過會研究過此問題:於法無據。

William,
1.有線電視所使用的頻譜即使稀有,也是公共資源,並非私有財。
2.即使是老牌的民主國家對衛星電視也有管制。
3.之前新聞局也己說過,審議標準包含多項,是綜合考量。對於「善良風俗」的觀點,我個人同意你的看法。
4.按現行法令,違法節目已有處份機制。但成效是有限。
5.民主國家是不是都極力限制政府的權力?這點是可以討論的。

2005-08-03 06:36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這篇原是回應黃先生的,我希望管先生也能看到,略做改動,貼在這裡,希望網友見諒。

民主的真諦在於尊重沒有權力的人,保障他們的自由與財產。不然,與專制的差別只是,專制是少數有權力的人壓迫沒有權力的多數人,而假民主是多數有權力的人壓迫沒有權力的少數人。

第一,有線頻道現有的技術,可以負載數百頻道根本不是問題,因此是私有財產,不是公共財,政府根本就不應有停播的權力。

第二,政府下令停播,不止剝奪電視台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是,也剝奪觀眾聽看的自由。聽看的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絕不應被政府剝奪。

第三,對電視台違法的節目,可以罰款,甚至可以要求停播單一節目。下令關台,置公司員工,股東的權益,以及觀眾的自由不顧,實在過分。

第四,負清望及專業視野的學者專家,是不是了解民主,值得懷疑。這幾個電視台的許多節目,在大多數人眼裡,違反「善良風俗」。但「善良風俗」,本身就是多數人的風俗。學習尊重少數人的風俗,才是民主與自由的真諦。貓王的歌曲,當年被當時的「負清望及專業視野的學者專家」,視為靡靡之音,今天甚至被學術殿堂作研究。
歷史上,有多少婦女在當時的「善良風俗」下被殺害,有多少異端在當時的「善良風俗」下被燒死。到今天,還有多少同性戀在「善良風俗」下被歧視。我們要的「善良風俗」是尊重其他人的「風俗」。不喜歡的節目,不看就是了。別人看不看,是他的自由。

第五,即使我們確認「風俗」不好,要導正「風俗」,必須由民間發揮力量,絕不能使用政府的權力。貪圖一時的方便,遺下一世的禍害。權力有擴張性,一但給予,就很難收回,一但有先例,就會被濫用。各國歷史上的例子,不勝枚舉。所以民主深化的國家,都極力限制政府的權力,但是仍只能減緩不能阻止政府的擴張。管先生,您或許不覺得,您與您同僚的決定,已經使台灣的民主化,退了一大步。

2005-08-03 04:44 William
共7頁: 1 2 3 4 5 6 7 ,目前在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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