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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2005-08-02 21:50迴響:136點閱:20157

其實不太想寫這篇網誌,不過,最近真的被搞得很煩,想想,還是寫一下吧,一邊紀錄心情,一邊抒發。

 

最近因為參與衛星電視審照的工作,被記者搞得有點無奈。前陣子接到許多媒體朋友打電話來問:「你是不是衛星電視審議委員?」雖然當時審議委員的名單尚未曝光,不便多說什麼,但我覺得這種名單沒什麼好隱藏的,所以只要記者問到我,我的回答都很簡單:「Bingo!我是!」(沒這麼三八啦!比較熟的會降子講,如果是不熟的,就…嗯…啊…嗯…對啊!….呵…)。

記者朋友當然不會到此為止,接下來他們就會問:還有那些人是委員?怎麼審照的?有沒有人暗示你們要作什麼啊?

其實,當衛星電視的審議委員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也不應該是個秘密,只是如果你問我「還有那些人?」或者「審議過程?」我真的就不方便說了,因為,其它人當委員想不想讓大家知道,我也不確定,搞不好人家很害羞,怕被業者打擾也說不定,更何況,基於專業倫理,更不能把過程對外透露,而且,要說也是新聞局的事,由我們來講並不恰當,再說,人家活著又不是為了暴料!

當然,記者朋友沒問出個什麼東西就開始繞圈圈,來個迂迴戰術,例如,「那你對現在媒體環境的看法是什麼?」「你覺得那一家比較危險?」「你覺得那一家表現最糟?」

 

這些問題也都還好,說一聲「金拍寫,真的不方便說」,記者朋友們也都能體諒,不過,有個問題就很白濫了,有位委員轉封信給我,他說,有記者留言給他,希望能夠採訪,這沒什麼了不起,最誇張的是,那位可愛的記者居然說:「如果你願意接受採訪,我就報導公正一點。」天啊,是怎樣,承認了吧,以前都是在亂報的囉?!

不管採訪的記者我熟不熟,我都會特意的提醒,千萬別用藍綠的眼光來看待這事,否則會把一個不錯且重要的公共議題陷入到狹隘的政治爭議中了。

有位記者朋友(這裡先用「小蚊子」來稱呼一下)坦率地說:這是不可能的,一定會降子報的啦。呵…「小蚊子」算你狠,還蠻誠實的。

 

不過,我沒有就此作罷,於是回答:「應該不會的啦,審議委員的組成比較像專業取向,並沒有很強的黨派色彩。」

「那會?!那個XXX就很明顯啊!」


「也對啦,外頭會降子認為XXX是啦,其它的應該就沒有了」

「小蚊子」想了想說:「還有你啊?!」

大驚?

「有沒有搞錯?我也是哦?拜託,我罵新聞局的次數,比很多泛藍的立委還多,怎麼可能?…那我有說過什麼話,讓你覺得我是偏綠的?」

「有啊,我有蒐集你說過的話...」

「哦~~是那一句呀?」

「小蚊子」支支唔唔地在他的腦袋蒐尋,不曉得是不是當機,還是怎麼著,後來就我們就改打別的屁,這個話題就暫停囉。

幾天後,衛星電視審照面談完,也是一堆記者朋友打電話來,當然,也包括可能還在蒐尋秘密檔案的「小蚊子」。

「真的不要再說我是泛綠的啦!降子亂藍綠的扣帽子,以後誰敢參加公共事務啊?」

「呵…你真的不知道外面都這樣看你哦?」

拜託,我的重點是公共事務那句話,藍綠不重要啦!

 

「我是有聽說啦,還有人說我是林佳龍的同學咧」

「是哦,不會吧,你應該比他年輕多了啦!」

呵…沒錯!真有眼光,事實就是如此。

「真的不要再說我是泛綠的啦!」我還是強調一次「而且,我這輩子還沒投過票給民進黨。」

後來想想,實情好像不是如此,就在那年我還是熱血青年,當時選立委,投過一張票給張俊雄。

「真的?!」電話那頭的聲音聽起來有點訝異,沒想到「小蚊子」接著說:「那你就是泛藍的囉?!」

「呵…也不是啦,那有人不是泛綠就一定是泛藍的啦,這個世界又不是只有兩種人,拜託哦,我已經十多年沒過票了,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不曉得要投給那一鍋。」

「那你趕快出來澄清啊,你有那麼多專欄,找個專欄說一下嘛,說不藍不綠的人也會參加審議委員會呀!」我猜小蚊子應該是開玩笑的吧!更何況,專欄用來談自己的事,豈不是公器私用,還好,現在有部落格這種半公共的東西,可以用來談談自己的心情。

「海唷,那有人降子的,如果真降子台灣會不會太怪了,還要到處告訴人家說:『我沒有殺人哦!』」

「也對啦!」

 

********

 

其實,我也搞不懂這個事情得談這麼久,是藍是綠很了不起嗎?非藍非綠有什麼不可以呢?世界上只有藍綠,豈不相當無趣。

 

今天早上和同事聊到審照的事,也提到這個世界只剩藍綠的問題。同時說:「要進廚房就不要怕熱!」

 

也對,沒辦法,出來混的,早晚都要還的!


批A司萬:
靠杯!一直說表態很無聊,結果還是在表態,「看嗯」!

 

批A司免:

這篇網誌寫到一半,西瓜剛好來找我,她說:「對啊,我也覺得你是泛綠的。」我問:「為什麼?」她想了半天:「我也說不上來…」再過了一會說:「我好像沒有聽過你稱讚過泛藍的。」呵…這個回答真妙,最後我回答西瓜:「可能因為妳是『泛藍』的吧?呵…」

 

批A司俗利:
親愛的「小蚊子」,我知道你有時候會來我的部落格,萬不幸你看到這篇文章,千萬別介意,而且和你聊天很愉快,如果這篇文章讓你覺得不舒服,一定要告訴我,我會把它拿下來的。

批A司否兒:

這篇網誌其實是兩個多禮拜前寫的,貼在我的個人部落格--benla' blog上,因為覺得中時的部落的還是別寫太私人的東西,所以一直沒貼過來,但這幾天被媒體搞得更煩,就和多一些朋友分享一下最近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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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enla/archive/2005/08/02/8818.html
2005-08-02 21:50作者:管中祥分類:視聽讀想迴響:136點閱:20157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噢, 我忘了tvbs 好像是以" 綜合台" 和tvbs-g, tvb8 一起申請, 對不起, 不過也希望公開頻道被批准的理由(包括cnn, discovery......) 

2005-08-04 02:28 Jack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退場機制:只是罰款,對已被罰金額&次數很高的東森S台..有用?
緩衝期: 多那三個月..就夠了&合理? 

S台等頻道被砍.. 影響那些記者的生計?
製造爛污染源的媒體 跟 違法排放污水的工廠 .. 一樣的東西,依法就好了吧,沒必要特別照顧記者這個職業.
記者的老闆及管理階級才應該是第一個要反省&檢討的人.

新聞自由不表示可以報導不負責的話.
市場監督的力量還沒健全.
學者及人民的監督意見還沒有好的機制出現.

政府的介入.. 這次的執法還沒有黑傑克說的那樣誇張.
希望這次震撼換照,能讓台灣媒體生態向上提昇.

中時力推的NCC .. 東廠換西廠?
所謂政黨比例成立的東西.. 想到就恐怖

2005-08-04 02:28 個人想法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remark: 當然現在主頻道數目有限, 但一旦數位年代, 數百條頻道, 一旦共享新聞資源, 委員也不宜太小心眼.

2005-08-04 02:24 Jack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看起來有人似乎以官員身份狐假虎威, 連帶管先生也備受質疑, 令人遺憾.

不過"s台在營運計劃書中雖定位為新聞台,但名不符實,新聞比例僅佔59.1%,而且所播放之新聞與集團內另一新聞頻道多有重複,定位不明,與業者所提營運計劃不符。"

這樣說tvbs (不是tvbs news) 又如何? tvbs 更像是綜合台, 而不應是"新聞台". 所以亦應讓大家知道被批准的頻道被批准的理由(包括cnn, discovery)

又cnn, bbc 以至香港有線電視, 都有共享新聞資源, 成立新聞二台, 國際台, 我看委員們也許不必為王老闆的算盤操心, 畢竟我認為即使一次開10個新聞台, 只要老闆不利慾薰心, 以傳媒責任為念, 則仍可有高質素節目, 否則即使只開一個綜合台, 也許也會如色情台那般.

2005-08-04 02:18 Jack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九印一章,
因為你問我到那裡看附帶條件的說法,我就貼個連結,沒想到讓你難過了。
我同意這個過程有睱疪,例如,時程控制不夠週延,未能即時公開相關程序,但並非依法無據。而我也同意在目前沒有辦法有效改善媒體的情況下,這是可接受的方法。
我和你一樣希望新聞局能多作一些說明,我也轉達了這樣的想法,顯然,我不會比你不難過的。
還有,我還是不認為我在背書,當然,各位可以如此釋。

2005-08-04 02:16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坦白說,我不相信國家的力量
更不相信市場的力量

就像漂流木網友所說的
台灣的市場力量,每一天都在逼迫媒體向下沉淪
每一天都在逼迫堅持理念的記者,隨著收視率的魔棒起舞
或者退出這一行

不只電視,光是報業
我有個殘酷的數字分析,以及悲觀預言
有機會再與大家分享

Jason網友,我很同情你滾下的兩滴淚
但當我一天「被迫」收看八小時以上的電視新聞
看見我親愛的同業們,在機場與夏禕推擠跌成一團
又在記者會SNG現場,當著全國觀眾互罵三字經*20
我的眼淚簡直飆成一個小魚缸

除非,大家決心與一拖拉古白癡記者相互忍受下去
(好吧,算進我一個)
否則,不必指望代表「市場」的AC尼爾森會把東森S台者流踢出去

我相信,媒體改革必須先敲出個缺口
審議委員們開了第一槍,當然不乏瑕疵爭議
但如何讓審議程序透明化,審議委員的遴選去政治化
遊戲規則及退場機制的合理化
將是台灣媒體下一步的重要關卡

我還是必須說
我尊敬管先生作為學者與運動者的誠意
更佩服他面對爭議不退縮的膽識
接下來,就要看審議委員、政治從業者及全體國民的智慧了

2005-08-04 01:52 黃哲斌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When I was a journalism student in Taiwan, I was never taught by this professor. I would consider myself extremely lucky. God bless Taiwan's democracy, and only God could!

2005-08-04 01:15 J.J.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我上了管先生指出的網站讀了全文,心裡非常難過。新聞局的網站,新聞局的說明,只有對單一個案簡單敘述了審議委員決議的考量,沒有全面公開,也沒有附帶決議怎麼做出來的過程,遑論委員會與國家關係的規範。左看右看,怎麼看都像是新聞局在振振有詞地自我辯護,尤其在最後提到學者建議要落實執法的時候,不是正坐實了黑傑克所說拿學者來背書的做法嗎?當然,新聞局要怎樣寫他們的聲明,行為人是新聞局,不是學者,帳不能算在學者頭上,但是,管先生你推薦我們讀者去看新聞局網站上的說明,而不是一個獨立組織的網站,會不會有點…… 唉!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你說體制內外的改革問題,我之前的貼文並沒有說進入體制內就一定不對,君不見我也提到了法規的討論以及制度的建立嗎?這也都是必須進入體制內才能完成的事情啊!可是,你和其他委員們,現在做的是根據不完善制度所做的實質審查,審查的結果,將立即對人民的財產與權利造成影響,這種關係重大的事情,怎麼能權宜行事呢?

再說,委員會為了防制業者呼弄所採取的策略是有公權力為憑仗的,但是,學者對於國家可能呼弄委員會,呼弄學者,呼弄公眾,只是一個照批不誤就可以了嗎?國家不甩你,你又能怎樣呢?學者對業者和對國家呈現出如此不對稱的行動力,不是正顯現了單憑個人良知是不夠的,還必須堅持國家與獨立審議的委員會以及媒體之間的關係,必須在制度上有清楚的規範才行嗎?

在沒有直接證據之前,我沒有懷疑任何一位委員的個人操守的念頭。然而,儘管我是一位媒體的外行人,但我也是一位公民,因此我對國家是懷疑的,我對國家以各種名目,披上各種外套,對人民財產權利進行沒有規範的限制更是懷疑。

最後,我要感謝管先生幾天來在這裡不厭其煩地說明解釋。沒錯,在培養公民意識以節制國家對公共領域介入的途徑與限度的這個問題上,我們都還有很長的學習路要走。管先生和其他的有心人,我們一起繼續努力吧!

2005-08-04 01:14 九印一章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Moby: "前不久應該新聞局長吧,出來說,要不是顧及投資,被停的就是東森新聞..."

 管中祥: ""最重要原因在於,該S台在營運計劃書中雖定位為新聞台,但名不符實,新聞比例僅佔59.1%..." 

Please let me know who (新聞局長 or 管中祥 or Moby or etc.) is lying.

2005-08-04 01:13 Lee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MOBY,剛跟你說媒體可能會登的那篇文章,對方回覆說不登啦 明天再換一家試,拍寫。

2005-08-04 01:02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對不起,下篇文章寫的是「黑傑克 」,不「傑克」

2005-08-04 00:42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傑克,你對魏玓文章的回應,我就不回應 ,有點累。
只是,您在第三段所想的事實,即使然是個事實(其實我也不知道不是真的啦,例如挺蘇、挺謝的那個例子),但會不會其它的因素呢?我可能生活經驗沒你多,也未必能體會你所感受的,但我願想想,是不是有可能因為其它的原因。或,我所以為的事實是不是事實。

2005-08-04 00:39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Moby,
您引述是中國時報嗎?我不是中時成員。和你一樣,只是來賓。

我不太明白您想問的,是每一通不通過的理由嗎?若是,這不在我的權限範圍,所以,無法在此回答您。不過,今天有人和新聞局聯絡,表示很多人對於撤照的理由都很關心,所以,請他們快快公佈。據說他們回覆已把處份書交給業者了,相關的理由會在網站上公佈。

我當然有看核處的法條啊!當然按審議標準以及業者及新聞局提供的核處資料來評鑑,這是無庸置疑的。

William,
我同意過程不夠公開,但不是不公開,至於如何黑箱作業,也期待你有進一步的說明。整個過程有錄音、錄影,降子夠嗎?也許不夠?
但我同意,審議過程應該有更多的諸如公聽會的公民參與,在其它的文章裡我也有提到這樣的主張。
也許我該堅持說,如果不開公民參與的公聽會,本人就罷審!或許,現在就可以好好去睡覺,不用在此打字了。



其實,有些問題可以直接向新聞局反應,這樣會更有用的,因為,我能說的真的有限,有些問題也不是出於審議委員!(呵..我真的不是在推責任啦!)快快叫新聞局多作一些說明吧!別讓外界一直猜測,降子我也不用降子累。

2005-08-04 00:28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仔細看了管大學者轉貼魏玓先生的文章,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如果說因為媒體爛,政府就可以把黑手伸入媒體之中,那麼德國當年因為國會無能,導致希特勒集所有權力於一身,也就無可厚非了。

媒體亂象引發的民怨的確已經導致民眾強烈不滿,但這不表示,砍媒體的那把刀可以握在政治人物的手上,媒體與政治之間必須有一條涇渭分明的界限,如果政治人物可以操控媒體的生死,就能掌握媒體的走向,在一個開放社會中,期待意見充分表達的理想,無異是椽木求魚。

從事實看來,因為媒體的咽喉被新聞局掐在手上,幾乎是對行政院唯命是從,謝長廷要現場連線,馬上就派出SNG車,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舉行記者會,沒有一家電視台記者到現場,甚至連謝長廷競爭對手蘇貞昌的新聞,媒體都是很保留的處理,唯恐一不小心得罪了謝長廷,大家吃不完兜著走。

魏先生說,「口口聲聲新聞自由的人,也應想想,你是為公眾自由而喊,還是為媒體資本家自由而喊」,真是好大的帽子。不知道魏先生是學什麼的,但只要是新聞系學生,讀過一點新聞史的人都知道,新聞自由的爭取何其不易,美國雖然於1791年訂定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但一直到1964年美國最高法院蘇利文案所做決定,才對新聞自由有進一步保障。

正如由布瑞南(Brennan)大法官負責主稿的判決文,結論指出:

  我們論斷本案時,應慮及我國所許下的一項意義深遠承諾,亦即有關公共事務之辯論,應該是百無禁忌(uninhibited)、充滿活力(robust)、完全開放的(wide-open);其中也應該包括對公職人員的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的批評……。本案這則廣告(指紐紡時報刊登批評蘇利文的廣告)所表達的是,人民對當前重大公共議題的申訴與抗議,理應受到憲法之保障。

台灣的追求新聞的過程更是血淚斑斑,現在固然百無禁忌過了頭,充滿活力過了頭,完全開放過了頭,但都不足做為執政者染指媒體的藉口,不容許任何人以政治權力遏制新聞自由,甚至以操控媒體的生殺大權,對媒體予取予求。這是一個接受新聞教育者與新聞工作者的基本信仰。如果魏先生是學政治的,還無所謂,如果是學新聞的,那就令人非常,非常遺憾。

魏先生在文章中質疑媒體在民主發展的作用,但如果不是這麼百無禁忌的媒體,國民黨可能於執政時飽受批評,興票案可能在短時間內受到廣泛的討論,導致政黨輪替嗎,媒體固然藍綠分明,但不可否認,各種意見都可以在媒體上呈現。

在台灣要求媒體改革的聲音極為強烈,沒有人敢忽視這股力量,媒體本身的確也有許多待改進之處,但對媒體動刀絕不能由政府出手。當然有人會問,如果不是政府出手,誰有能力動媒體。

這是個好問題,國外監督媒體都是由中立的團體為之,台灣有那麼多傳播學者,與其隨政府起舞,做政府打手,不如給政府壓力,逼政府提出一套辦法,如果學者覺得沒有能力對政府施壓,建立中立客觀的評議單位,又怎能保証,將屠殺媒體的大刀放在政府手中可以受到節制。





2005-08-04 00:25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仔細看了管大學者轉貼魏玓先生的文章,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如果說因為媒體爛,政府就可以把黑手伸入媒體之中,那麼德國當年因為國會無能,導致希特勒集所有權力於一身,也就無可厚非了。

媒體亂象引發的民怨的確已經導致民眾強烈不滿,但這不表示,砍媒體的那把刀可以握在政治人物的手上,媒體與政治之間必須有一條涇渭分明的界限,如果政治人物可以操控媒體的生死,就能掌握媒體的走向,在一個開放社會中,期待意見充分表達的理想,無異是椽木求魚。

從事實看來,因為媒體的咽喉被新聞局掐在手上,幾乎是對行政院唯命是從,謝長廷要現場連線,馬上就派出SNG車,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舉行記者會,沒有一家電視台記者到現場,甚至連謝長廷競爭對手蘇貞昌的新聞,媒體都是很保留的處理,唯恐一不小心得罪了謝長廷,大家吃不完兜著走。

魏先生說,「口口聲聲新聞自由的人,也應想想,你是為公眾自由而喊,還是為媒體資本家自由而喊」,真是好大的帽子。不知道魏先生是學什麼的,但只要是新聞系學生,讀過一點新聞史的人都知道,新聞自由的爭取何其不易,美國雖然於1791年訂定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但一直到1964年美國最高法院蘇利文案所做決定,才對新聞自由有進一步保障。

正如由布瑞南(Brennan)大法官負責主稿的判決文,結論指出:

  我們論斷本案時,應慮及我國所許下的一項意義深遠承諾,亦即有關公共事務之辯論,應該是百無禁忌(uninhibited)、充滿活力(robust)、完全開放的(wide-open);其中也應該包括對公職人員的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的批評……。本案這則廣告(指紐紡時報刊登批評蘇利文的廣告)所表達的是,人民對當前重大公共議題的申訴與抗議,理應受到憲法之保障。

台灣的追求新聞的過程更是血淚斑斑,現在固然百無禁忌過了頭,充滿活力過了頭,完全開放過了頭,但都不足做為執政者染指媒體的藉口,不容許任何人以政治權力遏制新聞自由,甚至以操控媒體的生殺大權,對媒體予取予求。這是一個接受新聞教育者與新聞工作者的基本信仰。如果魏先生是學政治的,還無所謂,如果是學新聞的,那就令人非常,非常遺憾。

魏先生在文章中質疑媒體在民主發展的作用,但如果不是這麼百無禁忌的媒體,國民黨可能於執政時飽受批評,興票案可能在短時間內受到廣泛的討論,導致政黨輪替嗎,媒體固然藍綠分明,但不可否認,各種意見都可以在媒體上呈現。

在台灣要求媒體改革的聲音極為強烈,沒有人敢忽視這股力量,媒體本身的確也有許多待改進之處,但對媒體動刀絕不能由政府出手。當然有人會問,如果不是政府出手,誰有能力動媒體。

這是個好問題,國外監督媒體都是由中立的團體為之,台灣有那麼多傳播學者,與其隨政府起舞,做政府打手,不如給政府壓力,逼政府提出一套辦法,如果學者覺得沒有能力對政府施壓,建立中立客觀的評議單位,又怎能保証,將屠殺媒體的大刀放在政府手中可以受到節制。





2005-08-04 00:25 黑傑克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管先生,多謝您的回應。優質民主建立在優質法治上。法治上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叫做「公平正義的程序」(due process)。程序不公平正義,即使結果是公平正義,也必須被推翻,重頭再來。例如刑求,得到的證據不能在法庭上使用。

程序不公平正義,所帶來的後遺症太大,為了一時的便利,遺下一世的禍害。這是各國經過百年以上的經驗所得到的教訓。這次,您與您的同僚,黑箱作業,過程不公開,不知道您是否覺得違反「公平正義的程序」。

處罰無效,可以由修法加重處罰來解決。民間力量,本來就不止市場。民間力量尚未發揮,就急急開惡例,用政府權力剝奪觀眾的權益。立法,民間力量,雖然緩慢,但是更能博納眾議,不是幾個委員所能代表,因而不容易產生後遺症。

如果這些台有一批死忠支持者,使民間力量無法發揮,這就更顯出您們的決定是迫害少數人。

2005-08-03 23:54 William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剛好我也拜讀了貴報的社論,節錄如下:

即使將新聞事業制衡政府的功能不容破壞置之不論,單從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的簡陋不堪來看,也無法為新聞局撤照的行為找到足夠的支持。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雖然規定政府審核為期六年的換照事宜,卻完全沒有規定政府應依據什麼標準決定是否同意換照,不啻給予政府一張完全空白的支票,予取予求。其實同一部法律連政府審查發照的理由也付之闕如,嚴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缺陷極其明顯。這樣的規定,顯然是威權體制的餘緒殘留,現在竟然是由末代新聞局的手上,揮舞了這個法律拘束無力的鋤刀,自已為新聞自由蒙上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您所說的那些停照的理由,是否可以明確指出是違反哪一法條或細則?且該法條或細則有否明確說違反者可停照?您以及其他委員是否有詳細閱讀過該法,確定自己是依法審核?

我想,以這件事情來講,若以法官判案的標準來檢驗,是不合格的,世界上沒有個民主國家有這種判決書。

至於"替死鬼"的說法,那是我看報紙上面寫說新聞局長說的,到底是媒體亂寫還是局長真的有說,在這年頭,還真難搞清楚啊。

2005-08-03 23:52 Mob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九印一章,

你的論點我大致同意,只是有幾個部分彼此交換意見,並補充看法。

第一, 審議委員應該是公開的,這點是無置疑,但幾個禮拜前,蘋果刊出我的名字的當日,就接到幾個業者的關切電話,我把這個問題問了一位敬重的老師,他說,這是當這種角色必須承受的。我同意這樣的說法,你覺得呢?

第二, 附帶條件的資料可參看這裡: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26408&ctNode=1429

第三, 目前台灣廣電媒體各類審議委員都是咨詢性質,只有有線電視才依法設立,所以,這也是我說不偉大的另一個原因,新聞局可以完全不理會委員的決議。

最後您提到一個有趣的問題,也是台灣知識份子(如果我這種也算是的話)的某種困境。以前在外頭批評政府,搞媒體運動的時候,有朋友說:「降子搞有什麼用,就潛到政府裡頭,會比較有效的啦!」現在,某種程度來看算是潛入了,但卻又面臨到一個「不完美制度」的批評與無奈。呵…有趣,要學的事還很多。

至於政府的唬弄,一樣照批不誤!


Moby,
下頭的文字給您參考,也許明天在報上也會看到。


衛星電視執照審議的標準與過程,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及其細則中已有載明,包括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之評鑑結果及改正情形、歷年來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之核處紀錄、播送之節目及廣告侵害他人權利之紀錄、對於訂戶紛爭之處理等,因此,是否通過換照為綜合考量,並非單以任一項目作為換照標準。而審議過程包括初審、面談、復審等,初審時先由十二位委員各自獨立閱卷、評分,決審時則在充分討論後針對每個頻道的換照准駁採「無記名投票」,以獲得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為通過決審。每個頻道皆為單獨個案,因此,外界所關切的東森S台的換照過程,亦是個案處理,並非是所謂該集團另一新聞台的「替死鬼」。至於東森S台未能通過換照的理由,除了核處記錄、改善情形、政媒兩棲等因素外,最重要原因在於,該台在營運計劃書中雖定位為新聞台,但名不符實,新聞比例僅佔59.1%,而且所播放之新聞與集團內另一新聞頻道多有重複,定位不明,與業者所提營運計劃不符。

2005-08-03 23:10 管中祥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前不久應該新聞局長吧,出來說,要不是顧及投資,被停的就是東森新聞,敢問,在審照審照的時候,真的有顧及(或是被要求要顧及)這項因素嗎?

新聞局長的這種說法,在我聽來相當荒謬,根本是自打嘴巴。
如果真的是因為腥色擅而被取消執照,那到應該顧及投資問題而讓這些不良節目繼續荼毒大眾嗎?

如果法律有明確規定,那我想這種狀況根本不該發生,該被停的就是該被停,唯一考量的該是節目內容本身。或者法律規定的彈性太大,讓政府權利過大,也業者沒有明確可遵循的規則?又或者如東森聲明文所說,法律根本沒有賦予政府這樣做的權利?

2005-08-03 21:26 Moby

re: 表個什麼態嘛!真是的…

我始終還是查不到相關的法條,這種事情該或不該,是永遠吵不完,法治國家很多事情不在於該不該,而是法律是否有明確的規範政府跟人民的權利義務,以這件事情來講,到底不發照的法律根據是什麼?而是否是法律賦予政府過大權利?或者政府濫權?或者是電視台違法?這些才是我首先關心的,不過相關報導跟討論,幾乎都未提及。我看大家都急於表達意見,到底是因為已經瞭解相關法律?或者是並不關心相關法律?法好就該徹底執行,法不好就該修,而不是每次發生一件事情,熱鬧一陣就過去了。

2005-08-03 21:04 Mo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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