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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2006-11-13 18:43迴響:37點閱:17076

看完中時部落格首頁「部落格音樂 當心觸法」的新聞稿後,我不禁要為廣大的網路使用者捏一把冷汗,我一直擔心為數越來越多的使用者在部落格上公開播送音樂會造成一些問題,但我沒有想到業者會忍心對這些部落格的使用者們提起告訴。

 

在該篇新聞稿中,撰稿人寫到「許多部落格的使用者是新新人類,電腦技術高明,但法律常識有限,常常不小心碰觸到著作權的禁忌。」我在意的是,如果一條法律會造成一個社會同時超過十萬人違法,這是違法者的問題,還是法合理性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是不是還可以說違法者的「法律常識有限」?

 

大約一年前,在電影院中常常可以看到政府的一則宣導智慧財產權廣告,在廣告的最後,螢幕上打著大大的「侵害著作財產權,你就是在竊盜」的字樣。這是一個非常不適當的宣導廣告,就像是在宣導「酒醉駕車,你就是在殺人」一樣,酒醉駕車不等於殺人,這大家都知道,但是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竊盜會造成所有人對物的所有權失去,而侵害智慧財產權可能只是造成所有權人在智慧財產權所帶來利益上的損失。政府用恫嚇去宣導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雖然可能達到成效,但並沒有助於人民真正去認識智慧財產權。

 

由上面的例子多少可以看出,政府或業者一直以來是用霸道且強硬的手段去灌輸民眾及消費者智慧財產權的觀念。這樣的行為造成了一個結果:很多人開始認為,只要拷貝或是破解都是錯的。

 

舉個例子,這個月初有個新聞:綽號DVD Jon Jon Lech Johnsen22歲挪威少年破解了iTMS/iTS所使用的DRM,讓iPOD可以播放從iTune購買以外的音樂。Jon這個人,他不只是一個天才hacker,同時他也是近代科技保護議題,甚至科技著作權的重要推手。他在十五歲破解時好萊塢用來防止DVD被盜拷的CSS程式,並且將他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而名噪一時,當時他才15歲。後來遭到挪威警方的逮捕,並由檢察官提起告訴,最後經過奧斯陸地方法院及上訴法院兩次審判判定告訴不成立,因為沒有證據可以顯示Jon破解防拷程式是為了販賣或是商業利益,而僅是為了自己使用上的備分。

 

此後Jon就一直致力於公開格式的研發,並且不斷為消費者發聲,對抗大企業並爭取效費者的權益。這樣一個人民英雄,卻在這個月的新聞上被以「惡名昭彰的駭客DVD Jon」來稱呼,我除去媒體成為大企業打手的可能,剩下的就是對科技保護議題的完全不了解,而僅是被「灌輸」:破解就是錯,這樣觀念的媒體。

 

另一個例子就是沸揚一時的IFPIKuro提出告訴事件,當時IFPI一併對一個使用者提起了告訴,並且該使用者被判有罪,必須負擔刑事責任,造成廣大Kuro使用者恐慌:「付了錢,為什麼還有罪。」

 

當事情發展到這裡,就不是簡單一個使用者付費或是違法下載是不對的行為可以概括的,也不是一句簡單的法律常識有限可以解釋的。違法著作權法是有刑事責任,而刑法的主要目的應該不是在於處罰違法者,而是用各種形式的處罰,讓人民判斷處罰遭受到的損害大於犯罪所帶來的利益,進而達到不犯罪的阻卻效果,藉以維持社會秩序,社會中每一份子的法益得以被保護。換句話說,當人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在刑法上有處罰的時候,或是根本不認為這屬於犯罪行為的時候,刑法的目的蕩然無存。

 

在科技發展迅速的現在,科技保護議題中仍然有許多誨暗不明的部分,亦有許多不合理的情形,例如許多台灣歌手一手代言MP3,一手反對盜版,殊不知台灣當時還沒有合法的MP3來源,這樣是否鼓勵消費者盜版?以及消費者購買正版CD後,為什麼不能拷貝一份自己放在車上聽?又買了DVD為什麼不能和買了一本書一樣的出租,這些業者在法律上對消費者的設限到底合不合理,即便到現在都還存在很多爭議。而許多業者為了本身的利益,貿然的對於並非實質侵害利益者提出告訴,利用本身在法律上的優勢屢屢在不警告的情況下直接提告,這樣的行為是否妥當,是否會造成消費者的動輒得咎,實在有值得討論的必要。

 

再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很多部落格的使用者們,為了讓讀者在看文章時有比較好的氣氛,或是表達自己此刻的心情,而在部落格中分享音樂,是否實質上侵害到了著作人的利益?更重要的,他們是否知道這樣的行為是犯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也就代表或許政府宣導非法重製是犯罪的行動或許有功效,但卻遺漏了宣導非法公開播送同時也是犯罪,接下來還有公開口述、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等等要宣導,更不用提判定複雜的改作、進入防拷措施等等行為,也難怪新新人類的電腦技術高明,法律常識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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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arleybala/archive/2006/11/13/127462.html
2006-11-13 18:43作者:郭榮彥分類:旅遊部落格迴響:37點閱:17076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Deal Mody:
Jon Lech Johnsen自己在家寫程式自己用,誰也不會去管他,問題是他散佈出來難道也合理?
他當然有散佈,不然哪有被起訴的困擾。

另外,這當然是著作權的問題
著作權法是為了保障著作權的,而著作權林林總總囊括了許多權力,你說的沒錯,著作人的權力應該要被保障,否則沒有人願意創作了,但要保障到什麼程度?舉例而言,著作人提出侵權控告不用盡到告知義務,這麼一來全民必須非常了解著作權法的規定以及52條合理使用的範圍,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告,被告了就有刑責,一輩子就是罪犯,這是由為了保障著作權而制定的法律,權力的大小取決於法律的制定,怎麼可以說這和著作權無關?

再者,你了解著作權法嗎?你知道有名的一個饅頭的血案和CD-PRO2算不算侵權呢?我把廣告台詞寫在文章裡算算侵權呢?無知或許不是一個藉口,但很多人的無知是一個問題。

另外我也強調,我並非反對著作權的立意,,但許多著作權過度擴張的情形是可以被討論的。

Dear 作者
當然是作者多,依著作權法第十條,你寫完這個回應就是作者,老師出考卷也是作者,學生回答答案也是作者,讓我再問你一次,是作者多還是仿冒的人多?今天我也是一個作者,我不贊成別人因為重製我的著作侵害到我的利益,但如果是你,你會因為有個學生把你拍的照片放在報告的封面去告他嗎?再次重申,我贊成著作權保障著作人利益,但我反對著作人濫用著作權。尤其在多數人可能在無知的情況下面對刑責。

Dear cyberworld:
我並沒有否認這些人違法的事實,但是總不能他們違法了,就放給他們去死不關我的事,而對於我覺得不合理的事情視而不見,你說對吧。

Dear 祖傳秘方的滅絕
祖傳秘方聽起來比較像是專利權,無論是專利權或是著作權,立意都是藉由保護鼓勵創作及公開,在這個立意下我贊成,這就是在避免祖傳秘方情形的發生,這是好的。畢竟當祖傳秘方可以賺很多錢的時候,就不是一句無私可以解決的。

2006-11-14 09:26 郭榮彥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唱片賣不好 真的是盜版的問題嗎?

其實不是

如果去看完一本書 "長尾理論"

就知道 這是時代所趨 因為大家的選擇增多了

並且大家也厭倦..盲目去捧暢銷的歌手了

暢銷神話早就應該在這個時代消失了

應該接受現實 而不是去打壓百姓

著作權是應該要有的

但是商人以刑逼民 獲取不當利益 是值得去探討的

2006-11-14 09:23 Jenn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許多無辜用路人冤死在酒醉駕車者的輪下,如何預防呢?

在一個無法保護著作權的環境下,一位藝術工作者能把創作當成是自己主要的工作嗎?

在一個法律無法落實的環境下,一位消費者該不該守法(可能負擔了違法者所造成的損失)?

想要對抗大企業的人,是不是自己本身先做到「無慾」或「少慾」再來談這個議題?

2006-11-14 09:15 有感而發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其實我曾在 Yahoo 奇摩知識搜尋過
一些不小心觸法的人

其實不少人都是"初犯"被抓

甚至有些傳言是說 某些中小型影片公司

跟國外買版權後 就在拍賣上面釣魚

蒐集很多賣2手CD或不知道是盜版的人

然後進入司法後 這些公司就開始找人去談和解金

大多都是從10萬起跳

反正不拿..就讓你有罪...

其實..他們不過是" 初犯" 可能只賺個100元..或者幾百元

就必須拿出數10萬去給這些廠商..賠償他們所謂的"損失"

如果不依..給你罰更多錢..或者害你去關

真的很不合理...難怪這些廠商一個一個開始抓盜版

以刑逼民..

建議..應想辦法杜絕這樣的情況

2006-11-14 09:14 Jenn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法律只是用以解決紛爭, 但人心中皆應先有善念及尊重他人,
知道運用別人的智慧時, 盡力去取得對方的同意和理解,
若自己因此而受益, 也懂得相對的回餽.
合不合理, 不懂, 也難決定, 也要看事件本身吧

我倒是希望法條少點, 人心寬點
廣施善緣, 功德無量, 阿彌陀佛

2006-11-14 08:59 UoU 路人甲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著作財產權看起來只是一種廣義的祖傳秘方
祖傳秘方 傳子不傳女 傳到最後很快就滅絕

美國的歷史只有兩多百年 他們現在大搞特稿的托拉斯著作權法
不就等於中國數前年的祖傳秘方嗎

祖傳秘方 能傳多久呢

我同意著作的提問

著作權法不合理 而且只會把一些智慧結晶傳到最後
滅絕掉而已


無私才能永傳後世

2006-11-14 07:54 祖傳秘方的滅絕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君君...妳....你太過分了吧

怎麼講得這麼直接呢
難道不知道現在這個世界是不能容許真話的嗎.....

2006-11-14 07:44 不是我喔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以前的歐洲貴族無論是附庸風雅或真心提倡文化藝術,

都會資助藝術工作者。

現在的大企業不願資助藝術工作者,不過是攔路搶劫的土匪。

2006-11-14 07:02 君君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Laws should be discussed and can be changed. However, you question the purpose of the laws first not some users' behaviors.

User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ir own behaviors. Never making unknown materials available is a common sense.

2006-11-14 05:20 cyberworld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我想這還是立場不同吧!今天你是一個作者,希不希望別人任意用你的作品?不知道仿冒的人多還是作者多?

2006-11-14 02:47 作者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著作權"不等於"著作權法",首先請將這兩這做區分,不要混為一談。

Jon Lech Johnsen自己在家寫程式自己用,誰也不會去管他,問題是他散佈出來難道也合理?電腦病毒設計者當然可以號稱他是為了做研究,但難道他可以任意散佈病毒讓任何人下載?

民眾缺乏知識,那是政府的錯,是政府立法不良,是政府宣導不力。而不是"著作權"的錯,更不是音樂電影創作者被侵犯活該倒楣。

電影可沒有強迫誰去看,音樂也沒有強迫誰去聽,這些都不是生活必需品。並沒有人有義務創作出來之後任由大家隨便用,創作者定下規矩,不想遵守的人就不要看不要聽不要用,這是對創作者的基本尊重。

這幾年相關議題吵得很兇,大部分人都應該或有耳聞,所以"無知"早就不能當作藉口。既然有聽說,卻又不去深入瞭解,等被檢舉違法了,才又大喊"不知道",這算什麼?

再次強調,今天台灣的"著作權法"或許有問題,政府推廣的方式不好,執法的方式有爭議,但這跟"著作權"毫無關係。

2006-11-14 02:39 Mob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著作權"不等於"著作權法",首先請將這兩這做區分,不要混為一談。

Jon Lech Johnsen自己在家寫程式自己用,誰也不會去管他,問題是他散佈出來難道也合理?電腦病毒設計者當然可以號稱他是為了做研究,但難道他可以任意散佈病毒讓任何人下載?

民眾缺乏知識,那是政府的錯,是政府立法不良,是政府宣導不力。而不是"著作權"的錯,更不是音樂電影創作者被侵犯活該倒楣。

電影可沒有強迫誰去看,音樂也沒有強迫誰去聽,這些都不是生活必需品。並沒有人有義務創作出來之後任由大家隨便用,創作者定下規矩,不想遵守的人就不要看不要聽不要用,這是對創作者的基本尊重。

這幾年相關議題吵得很兇,大部分人都應該或有耳聞,所以"無知"早就不能當作藉口。既然有聽說,卻又不去深入瞭解,等被檢舉違法了,才又大喊"不知道",這算什麼?

再次強調,今天台灣的"著作權法"或許有問題,政府推廣的方式不好,執法的方式有爭議,但這跟"著作權"毫無關係。

2006-11-14 02:39 Mob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以下幾篇文章也有對此問題進行討論

Singer 2.0 (1) - 從廠商到社群,你想聽的歌由你來決定
http://blog.yam.com/miula/archives/2296354.html

Singer 2.0 (2) - 商業模式怎麼變 ?
http://blog.yam.com/miula/archives/2296357.html

Singer 2.0 (3) - Where to go from here?
http://blog.yam.com/miula/archives/2435292.html

2006-11-13 23:11 Miula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obviously not reasonable~;)

2006-11-13 22:58 Winke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說穿了也沒什麼,所有一切的根源在於美國強制加於其它弱國的一種變態的產權保護機制,即使是美國本土,也有愈來愈多的企業受不了這種畸型的智產權,前一陣的米老鼠,及近幾年的軟體專利等不一而足。

2006-11-13 21:59 Amauds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大企業一邊賣能使用在盜拷的機器及光碟,一邊又要抓侵權合理嗎?
禁止公共場所播音樂是為了保護著作財產權,但相對的是否也減少了因為聽了音樂覺得音樂不錯而去買音樂DVD的衝動。
如果沒有當初蘋果二號的仿冒,那有現在興盛的電腦工業。
一般人買電腦上網就只為了上網打屁,看看電子新聞等等簡單的動作,又何需買一堆那家需要吃威而剛的產品,我只要能開機,有表格能偶而寫個信甚麼的就可以了,何需要買一大堆我到死都不需使用的軟體。

2006-11-13 19:20 hsin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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