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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2006-11-13 18:43迴響:37點閱:16923

看完中時部落格首頁「部落格音樂 當心觸法」的新聞稿後,我不禁要為廣大的網路使用者捏一把冷汗,我一直擔心為數越來越多的使用者在部落格上公開播送音樂會造成一些問題,但我沒有想到業者會忍心對這些部落格的使用者們提起告訴。

 

在該篇新聞稿中,撰稿人寫到「許多部落格的使用者是新新人類,電腦技術高明,但法律常識有限,常常不小心碰觸到著作權的禁忌。」我在意的是,如果一條法律會造成一個社會同時超過十萬人違法,這是違法者的問題,還是法合理性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是不是還可以說違法者的「法律常識有限」?

 

大約一年前,在電影院中常常可以看到政府的一則宣導智慧財產權廣告,在廣告的最後,螢幕上打著大大的「侵害著作財產權,你就是在竊盜」的字樣。這是一個非常不適當的宣導廣告,就像是在宣導「酒醉駕車,你就是在殺人」一樣,酒醉駕車不等於殺人,這大家都知道,但是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竊盜會造成所有人對物的所有權失去,而侵害智慧財產權可能只是造成所有權人在智慧財產權所帶來利益上的損失。政府用恫嚇去宣導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雖然可能達到成效,但並沒有助於人民真正去認識智慧財產權。

 

由上面的例子多少可以看出,政府或業者一直以來是用霸道且強硬的手段去灌輸民眾及消費者智慧財產權的觀念。這樣的行為造成了一個結果:很多人開始認為,只要拷貝或是破解都是錯的。

 

舉個例子,這個月初有個新聞:綽號DVD Jon Jon Lech Johnsen22歲挪威少年破解了iTMS/iTS所使用的DRM,讓iPOD可以播放從iTune購買以外的音樂。Jon這個人,他不只是一個天才hacker,同時他也是近代科技保護議題,甚至科技著作權的重要推手。他在十五歲破解時好萊塢用來防止DVD被盜拷的CSS程式,並且將他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而名噪一時,當時他才15歲。後來遭到挪威警方的逮捕,並由檢察官提起告訴,最後經過奧斯陸地方法院及上訴法院兩次審判判定告訴不成立,因為沒有證據可以顯示Jon破解防拷程式是為了販賣或是商業利益,而僅是為了自己使用上的備分。

 

此後Jon就一直致力於公開格式的研發,並且不斷為消費者發聲,對抗大企業並爭取效費者的權益。這樣一個人民英雄,卻在這個月的新聞上被以「惡名昭彰的駭客DVD Jon」來稱呼,我除去媒體成為大企業打手的可能,剩下的就是對科技保護議題的完全不了解,而僅是被「灌輸」:破解就是錯,這樣觀念的媒體。

 

另一個例子就是沸揚一時的IFPIKuro提出告訴事件,當時IFPI一併對一個使用者提起了告訴,並且該使用者被判有罪,必須負擔刑事責任,造成廣大Kuro使用者恐慌:「付了錢,為什麼還有罪。」

 

當事情發展到這裡,就不是簡單一個使用者付費或是違法下載是不對的行為可以概括的,也不是一句簡單的法律常識有限可以解釋的。違法著作權法是有刑事責任,而刑法的主要目的應該不是在於處罰違法者,而是用各種形式的處罰,讓人民判斷處罰遭受到的損害大於犯罪所帶來的利益,進而達到不犯罪的阻卻效果,藉以維持社會秩序,社會中每一份子的法益得以被保護。換句話說,當人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在刑法上有處罰的時候,或是根本不認為這屬於犯罪行為的時候,刑法的目的蕩然無存。

 

在科技發展迅速的現在,科技保護議題中仍然有許多誨暗不明的部分,亦有許多不合理的情形,例如許多台灣歌手一手代言MP3,一手反對盜版,殊不知台灣當時還沒有合法的MP3來源,這樣是否鼓勵消費者盜版?以及消費者購買正版CD後,為什麼不能拷貝一份自己放在車上聽?又買了DVD為什麼不能和買了一本書一樣的出租,這些業者在法律上對消費者的設限到底合不合理,即便到現在都還存在很多爭議。而許多業者為了本身的利益,貿然的對於並非實質侵害利益者提出告訴,利用本身在法律上的優勢屢屢在不警告的情況下直接提告,這樣的行為是否妥當,是否會造成消費者的動輒得咎,實在有值得討論的必要。

 

再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很多部落格的使用者們,為了讓讀者在看文章時有比較好的氣氛,或是表達自己此刻的心情,而在部落格中分享音樂,是否實質上侵害到了著作人的利益?更重要的,他們是否知道這樣的行為是犯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也就代表或許政府宣導非法重製是犯罪的行動或許有功效,但卻遺漏了宣導非法公開播送同時也是犯罪,接下來還有公開口述、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等等要宣導,更不用提判定複雜的改作、進入防拷措施等等行為,也難怪新新人類的電腦技術高明,法律常識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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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arleybala/archive/2006/11/13/127462.html
2006-11-13 18:43作者:郭榮彥分類:旅遊部落格迴響:37點閱:16923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我反對著作權被操作在一小撮人的利益上!荒唐!

2008-04-10 23:06 wawa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版主你好:
我向手錶批發商批了一只手錶,上面有一個人型圖案,而我不知圖案有註冊就放在網路上拍賣;東西沒賣出去對方律師就來函說已經侵權,看了以後圖案相似度90%.我更進一步了解後此圖未申請商標手錶14類,但對方律師說已經侵犯著作權,我們也談妥5萬元合解.
著作權是駕馭商標之上嗎?商標又有何意義?我一向尊重原創,我不知惡觸也會勇於面對.我本身也有作一些設計工作,有時也會想我所設計的圖形古今中外都沒有人,類似的創作嗎?我們都是原創嗎?著作權如此廣泛,若有心玩弄是如此可怕.
謝謝!

Jack 2007.03.16

2007-03-17 01:19 jack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章老師您好:
沒想到章老師會來留言,讓小弟受寵若驚,
關於章老師的著作權筆記小弟是忠實讀者,
感謝老師願意花時間分享大作以及解答問題,
讓我們後生晚輩從中獲益不少,再次感謝。

2006-12-07 00:05 郭榮彥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很有趣的討論,歡迎參閱[著作權筆記](www.copyrightnote.org)

2006-12-06 19:31 章忠信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邵曉玲醒了沒有?

不知道

胡自強幫他錄的那個錄音帶

一遍遍的呼喚 她的名子

一遍遍的放著 那一首感人的歌曲

在昏迷中的她 是否聽到這首歌

能夠深深的感動她 喚醒他







---------------------------------------

當這則感人的新聞 從電視的那頭撥報

I協會的翁先生 心裏開始盤算了

那個錄音帶 "私下重製"

還在醫院 "公開撥放"

這下我又可以去告他違法 逼他付和解金了

----------------------------------------------------------

但是我想這並不是原作者和演唱者的希望

假如這首歌 可以變成喚醒她的最後希望

一首歌 分享的價值 永遠高過 金錢和利益去衡量

今天的一個捨得和分享 如果是給別人希望和重生

那又何必去告別人 少付你版權呢??

2006-11-30 09:07 meimei

re: 著怍權第37條超級惡法

著怍權第37條超級惡法,它說著作權如授權不明,或有爭議
推定是末受權.意思是授權人只要奇摩子不爽,就可以任意
翻掉授權合約,然後告"被授權人"侵害著作權..怕怕..
還是被授權人可以回告對方背信罪?

那我也可以請資訊商,把所有警政單位軟體授權取銷,
到時就有很多警方侵害著作權了??

入口網站廣告有問題不敢捉,司法人員你在做什麼??
台灣懸案狂增,從邦友到南回到國務費,計程表一直跳;
,政治車禍接二連三,看不下去;只會騷擾小網友的IP地址,
和DVD??杳有沒有人PO不利扁的語論?
少女莫名其妙被偵訊,只因她的MAIL和詐騙集團長太像??

我按到的驗証碼是636301,是對301合約的諷刺?
大明星,名模侵權可以6363落跑推說沒事不知,一般人可就
慘了慘了301輸血不止..

1210美麗島人權日,有沒有網友要上街爭取E人權的

2006-11-22 14:42 網路人權促進會

反知識財產權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YouthLibFront/YouthSubculture/AgainstIntellectualProperty/index.htm

何春蕤等人整理的有趣的反著作權的文章

2006-11-19 02:59 PUYT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的確
部落格使用者主張在部落格中放入背景音樂為合理使用並無不可
為合理使用的界定範圍至今爭議甚大
侵權人主張合理使用的爭點在於"舉證責任之歸屬"
法諺有云:舉證責任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況且依照一般民眾對於刑法的恐懼 著作權人在要求和解金額尚的確有其優勢
對於尚有探討空間的case,鮮見有人願意放棄和解而力搏一翻,因此不合理之高額和解金時有所聞
然在現實情況考量下,短期內要讓著作權法除罪化有其困難性
惟對於台灣目前政治生態以及多數立委的水準和做法
在下實不敢認同
與其寄託立委,以教育的方式讓大家了解著作權之大略規範反而是較為實際的做法

2006-11-18 14:53 郭榮彥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郭先生說: 依照台灣目前的著作權法,備份就是有罪(第22 & 91條)~~

您似乎忽略了第59條(甚至第44~66條對著作財產權的限制)第一項的規定:
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修改其
程式,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基本上, 若再加上第65條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部落格使用背景音樂是否真構成侵權, 尚有探討空間.

法律原本就是與時俱進,如果法條不合理,大家應該集合力量聯合抵制,或者要求我們選出的立委推案更改法條, 不是嗎?

2006-11-18 12:17 katie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智財權保護及宣導的推動不應該建立在有相對利益的少數人手中!!
試問,
誤觸智權法的消費者其權益何在??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ettoday/20061020/index-20061020163024041630.html
當然
作錯事情需付出代價,
但IFPI的漫天開價,
實在令人憤慨!!
你能說你沒用過未經授權的任何智財商品嗎??
你希望下一個毛媽媽就是你嗎??

2006-11-17 17:12 月下老人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著作權托辣斯威力無遠弗屆,針對DVD Jon的法律防堵早已滲入各國,包括台灣在內。部份條文抄錄如下:

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二(九十三年九月一日增訂)

著作權人所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著作之防盜拷措施,未經合法授權不得予以破解、破壞或以其他方法規避之。
破解、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之設備、器材、零件、技術或資訊,未經合法授權不得製造、輸入、提供公眾使用或為公眾提供服務。

2006-11-15 12:15 傑夫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This discussion is getting interesting. We need to push law makers to review the IP laws in Taiwan.

However, I hope it is not going be like the history of the "credit card holders."

2006-11-15 11:37 cyberworld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Dear Mody:
或許你不知道,依照台灣目前的著作權法,備份就是有罪(第22 & 91條),破解更是有罪(第80條之2)而無論散佈與否。(至於散佈病毒屬於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在此不論)你或許可以說業者又不會抓你,但是有一天他要抓你,你怎麼辦,大聲疾呼說我不知道這樣是犯罪嗎?
或許你也不知道,DVD開頭的版權宣告,是自以前錄影帶業者採取的一種法律安排,把錄影帶當作授權給消費者使用的媒介,所以消費者不能像出租一本書一樣的出租他買的錄影帶。
或許你也不知道,著作權法中沒有版權這個東西,因此當你主張版權所有,版權宣告時,我根本不知道你主張保留的是哪些權利。
Anyway,我沒有任何冒犯的意思,我只是想說,雖然你認為大家應該積極去了解法律,但是,恕我直言,你也不是盡然的了解,連主張積極了解的你如果都不是知道的很清楚,用這樣的態度去要求別人,你真的覺得合理嗎?
尤其是這樣的法律和權利主張又是我們日常生活常常需要接觸到的,政府用不正確的方法去宣導,業者用恫赫的方法以刑逼民,最後就會造成一個可以預見的結果,民眾對於著作權會有動輒得咎的恐懼,事實上,我覺得現在已經有這樣的情形了。

2006-11-15 11:29 郭榮彥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hemidemi上的討論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337655

2006-11-14 18:30 eugena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如果阿扁都可以陳述
他並不懂國務機要費的核銷制度
依然在那邊不願意下台
那麼又能夠要求誰
可以因為不懂法而去受罰

著作權是合理..但是現今執法有問題
造成廠商 一昧的上網去所有個人部落格
找尋適合的目標 勒索和解金

如果是要真心解決問題 應當請政府訂出規範
並且給與大眾教育 的時間
同時對於初犯 不得要求不當的民事賠償
如某人獲利100元..我們只能罰 100元給廠商作損失
但可罰他1000元..給公益單位去宣導智財權

現在這種現象 賣個100元..廠商可以敲個20萬
那麼..不說他是惡法..都很難說服大眾

你以為自己的著作..是王春香的畫嗎???

2006-11-14 14:13 Jenn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關於Jon Lech Johnsen的例子,我想表達的是,備份或許沒錯,破解未必不對,這都要看情況。但是就如同在家自製病毒作研究絕對沒錯,但是公開讓大家下載就很有爭議。我要強調這是"有爭議",而非一定對或一定錯。

著作權尤其是在數位這塊,的確是個很新的領域,當然有很多需要被討論的。但我覺得,對創作者的尊重是最基本的態度跟出發點(壟斷當然又是一個特例)。

我想很多人從來不曾仔細閱讀CD封套上的版權規定,DVD片頭的版權宣告也都是快轉跳過。

法律這種東西,一定是隨時代越來越複雜,在現代社會,我想大家比過去更有義務去更積極的瞭解各種跟自己相關的法律,尤其明知道有爭議的事情,去做之前更應該謹慎。當違法(不限著作權法)的人大喊自己"不知道"的時後,到底他們是真的無知?或者是稍微知道但並不願意花功夫去瞭解?

2006-11-14 13:29 Moby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I believe:
Gene-Schie HORN
(a writer, a pattern holder)

Intellectual products be never private property
but public property
as the intellectual is public
and its product profits created by the public,
and
Intellectual workers' efforts
ought, as scientists and engineers,
be rewarded with limited salary,
not with the unlimited product copyright.

2006-11-14 13:26 Gene-Schie HORN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I believe:
Gene-Schie HORN

Intellectual products be never private property
but public property
as the intellectual is public
and its product profits created by the public,
and
Intellectual workers' efforts
ought, as scientists and engineers,
be rewarded with limited salary,
not with the unlimited product copyright.

2006-11-14 13:19 Gene-Schie HORN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祖傳秘方再怎麼神奇合理的收費 合理的報酬是應當的

但是像微軟 XP賣數千元 把比爾蓋茲拱成世界巨富 外加獨家壟斷
那就有些不合理 專利權 到某種程度應該要釋出 也是合理的
要不是大家不斷的試用找蟲 微軟可以越改越好嗎?

有些對人生活至鉅的智慧財產 應當由政府出面主導談判已較便宜價格買斷
然後供全民使用 而不是讓人民各個被智產海盜勒索無度

否則 祖傳秘方多半傳不過幾代就滅絕了
專利權又如何? 政府統籌出面以合理的價格買斷也是一種不錯的嚐試吧吧

2006-11-14 12:38 祖傳秘方的滅絕

re: 著作權,真的合理嗎?

我不認為寫破解程式算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甚至散佈

早期使用超速偵測器是違法的 可是製造的人也從來沒有被關
賣的人也不會被抓 買的人也不會被抓
被抓的是誰 ?

使用者

殺人有罪 但是買刀的人跟賣刀的人無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是個大例外)

2006-11-14 10:46 Kathy Lin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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