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又名participatory journalism),根據Shayne Bowman和Chris Willis的
定義,是指「一個或一群公民,蒐集、報導、分析、散播新聞和資訊的積極行動,目的在提供民主所需的獨立地、可信地、準確地、廣泛地、切合需求地資訊」。今
天,大眾媒體競相炒作政爭、犯罪、緋聞、迷信新聞來刺激收視率和發行量,偏離了民主需求,也掩蓋了草根聲音;公眾藉由部落格等科技來建立自己的媒體,報導
親身見聞、探索切身議題、交流彼此觀點,並且串連傳播,不僅可以填補商業媒體疏漏,增進社會多元族群的相互瞭解,還能帶動公共對話,促成民主審議。
不過,台灣公民新聞還在起步階段,當前以部落格為主的公眾書寫內容,距離公民新聞理想尚遠。首先,部落格大多偏向撰寫個人經驗和見聞,較少觸及公共事務;
其次,討論公共事務的文章,偏向論辯全國性政治話題,較少觸及在地的、社區的議題;第三,討論公共事務的方式,偏向引述大眾媒體報導再進行二手評論,很少
自行發掘議題、採訪報導。為何如此?原因之一是公眾取得公共資訊的管道並不暢通,許多人不知從何談起,想談的也往往只能在大眾媒體設定的議題中進行二手評述。
要改變這個現況,最需要做的,莫過於儘速將更多的公共資訊公開化、網路化,讓關心公共事務的民眾能夠輕鬆取得所需訊息,如議會詢答實錄、民代投票紀錄、政
策法案內容、社區發展計畫、公共建設招標、企業投資持股、法人組織財務,然後從中發掘題材,進行第一手的報導、分析和評論。今年十二月,資訊公開法通過實施,為此奠定基礎;同月,NCC提名委員審查會將審查實況全程上網直播,還公布詢答全文和審查人投票紀錄,幾位網路寫手據此進行報導和評論,就是公民新聞的具體展現,未來各級政府、議會和民間組織如能比照辦理,公民新聞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此外,政府、民間和學術機構若能舉辦更多的研討會、工作坊、專題講座,讓學術與實務工作者、傳統媒體記者和部落格寫手交流經驗、分享所學,將有助於公民新
聞理論與實務的發展;若能創辦更多的公民新聞獎,或在現有新聞獎中增列公民新聞項目,也有助於帶動公民新聞質量的提升;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運動團體、社
區營造組織若能積極創辦自己的媒體、發出自己的聲音,也必定能夠豐富台灣公民新聞的內涵。
最後,期待台灣公共廣電媒體集團能夠儘速成立,並且仿效英國BBC,大力發展公民新聞。BBC在二○○三年開辦iCan平台(今年改名為Action
Network),讓青年在上面交流訊息和意見,發起和推展社會運動,短短四個月就發展出兩千種公眾議題指引(如:如何組織住宅管理委員會)、發起超過五
百個社會行動(如:消除校園霸凌),是運用公民新聞來促成民主審議、社會改革的絕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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