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用三個字說「我愛你」,又何必多說話來解釋為什麼愛?如果可以簡明扼要地交代清楚,就不必這樣那樣、如此這般講道理、說原委、談個仔細。
人們常常太愛說,太愛解釋,太怕別人不了解,也無非懷疑別人比自己笨,不來一段落落長的註釋擔心其他人不懂,又害怕別人弄不明白事理而傷害了自己的權益,因此十分十分關心自己說得夠不夠多?寫得周全不周全?完全忘記了自己已犯下「嚕嗦」、「嘮叨」、「唸不停」「解釋族」……的毛病。
「你作業寫了嗎?」
「昨天我爸啊,他不知道怎麼回家比較早,那我媽啊,就問他為什麼比平常早,那我爸就說早回來還不好?那我媽就說本來她要去超市的,我爸回來早了她就不能去了……」
咦?作業寫了嗎?答案不是只有「寫好了」和 「還沒寫好」兩種嗎?
他說這樣一大套究竟作業是寫了還是沒寫呢?
練習簡明扼要吧,不論說或是寫,不必用那樣那樣多字,也不必費那麼大的勁吧。
刊載於2009/6/21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