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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恨」成為時尚

2005-04-09 00:24迴響:34點閱:17500

   當「恨」成為時尚,「冷漠」就成為最in的氣質,「醜聞」晉身市場超人氣發燒商品,而「報復」儼然是最浪漫也最引人共鳴的激情連續劇。

 恨,看似堅強,卻只是幻影。恨由愛生,無愛就無恨。世人無不恨「恨」,但以恨除恨,徒然恨上加恨。唯獨某一刻,我們的眼光猛然自幻影回轉,剎那照見,恨的本尊是偏差的愛,愛得到調和平衡,恨便自動消失。

 好比駕駛牛車,打車沒用,必須打牛才行。

 偏差的愛是過與不及的愛。愛得不夠是未能盡己,愛得太過是迷失了自己。沒有自己就沒有愛,所以,偏差的愛也是幻影,一個失衡的自己的幻影。

 因此,有時我想,在這為愛恨勞碌的人生中,真正值得認真的、或說真正可以由我們掌管的事情,其實很少,不過就「擺平自己」這一樁而已,何苦瞎忙?

 

若說媒體可怕,我想最可怕的是在暗中餵飼大眾這「恨的湯底」吧?



 上周我的部落格收到一長串來自天涯海角的回應,有人檢驗媒體,有人要求公眾人物,也有人對人性、婚姻提出反省,討論的角度非常豐富,我很開心那篇小文章能這樣「拋磚引玉」。朋友們所寫的,我都仔細讀過了,感謝大家給我上了一課。

 其中有位談到,無關緊要的八卦消息常成為社會焦點的原因是,這類新聞最容易被大眾投射到切身生活經驗來體會,而許多其實更切身、更緊迫的家國、世界大事,卻引不起民眾同樣的熱情,這該怪媒體沒拿出良心熱忱,或說專業能力不夠,無法把大事的切身性以容易親近的方式反映、報導出來。這是真知灼見,作為媒體人,我引以為惕。

 關於上周的討論,如果容我再做一點補充,我想說,媒體被尊為「社會公器」,那麼只報導所謂壞事醜事,是一個偏差的媒體,除好事美事外,其餘統統迴避,也一樣是偏差。媒體選擇關切什麼事情固然重要,但我們更該注意的是,媒體把大眾引領到什麼樣的「境界」去關切事情。

 如今,「恨」似乎蔚為一種時尚,冷靜平穩的報導難免被嫌為「不痛不癢」,唯有用恨的高湯熬煮出來的、各路線醜聞隱私,才夠嗆夠辣,也才足以提振收視率。

 那湯底或是對族群、階級、黨派、名流、富貴、成功的恨;或是對不正常、不道德、不符傳統、不從多數------,甚至只是對不同理念與利益的恨。因為恨,可以生撕活剝人事而不手軟,可以昂首蔑視一切傷害,侈言那是追求真相的手段、進步改革必經的痛楚。

 以報紙來說,這些年竟然好像勢必選擇「藍恨湯底」或「綠恨湯底」,才能分得市場。到底政客、民眾、報紙之間的因果排序為何,最後也理不清了。

 若說媒體可怕,我想最可怕的是在暗中餵飼大眾這「恨的湯底」吧?因為身世故事的無奈,過去台灣這塊土地已一層層埋下複雜的仇恨,我們這代人鬆土、養土猶恐不及,怎好再造作新恨?

 恨如火燎原,快速猛烈,每每一舉焚盡野草,但同時也一併扼殺了苗木生機。我不信搧燃大眾恐懼、憤恨是媒體追求社會公義、幸福的方法;相反的,我擔心那非常有害,因為恐懼、憤恨只會讓人愛得偏差,或根本不敢去愛。

 

  我們常錯過當下發揮力量的機會,是不是因為根本愛得不夠,所以動力不足?



 前天清早我如常到住家附近山徑散步。山徑口有棟蓋得文雅的社區生態展示館,我瞥見展示館旁大理石板路中央有好大一坨狗大便,動念想把它清除到路旁草叢裡,但四下張望了幾秒,沒看到合適的工具,便自顧繼續往前迎向舒服的陽光和風。約半小時後下山,返回此處一看,那坨大便竟已被車輪輾轉成由深到淺的九坨狗屎印,長長一串、貼黏在地板上,待會來上班的清潔人員肯定得用刷子、水柱折騰老半天。

 我在路旁蹲下來,細細端詳狗屎印,慚愧不禁由淺漸深,宛如剛酒醉超車,一轉彎就接到肇事罪狀、終於才驚醒過來的傢伙。

 當時如果我真的甘願處理那坨大便,我知道我一定有辦法找到工具,而且那不過是舉手之勞,狗屎還能化作營養有機肥呢!但我「混」過去了,結果讓那坨大便發展成那個現象,讓好多位路人皺眉頭、憋住呼吸,也讓後來處理它的人必須浪費更多原本不必浪費的時間心力,接著種種不舒服可能在這些人心裡發酵,牽動一連串「狗屎效應」------。

 也許有人要痛罵飼主不肖、討伐台灣人的公德心、疾呼環保罰金、提議組織二十四小時街頭巷尾寵物屎尿狗仔隊,或辦一場新時代蹓狗之道座談會,還是研發全套狗主時裝配備、請明星代言------,無妨,這些都無妨,但前提是,與狗屎相遇的那一刻,我是怎麼感受、怎麼選擇、怎麼行動的?如果不在意、也不負責這個,那我又為什麼去介入後續那一大堆?

 我們常錯過當下實實在在發揮自己力量的機會,是不是因為根本愛得不夠,所以動力不足?而我們不惜為一些遠大的「理想」,狂奔到聲嘶力竭、面容猙獰,卻又是否愛得太過、太瘋?

 事實上,人極其有限,在這狗屎事件上,真正能由我把握的,說穿了,不過當下、腳邊、一坨狗屎。

 然而,就在我們願意懷抱一份愛,去為一坨狗屎彎腰的瞬間,改變世界的無限可能,已悄悄發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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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xletter/archive/2005/04/09/1120.html
2005-04-09 00:24作者:夏瑞紅分類:新聞業迴響:34點閱: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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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當「恨」成為時尚

夏小姐您好:再次回應留言如下,上個禮拜五回南部旗山省親,值深夜親父身體不適,喚兒攜同前往本地溪洲醫院治療,為人子執父之手請求同鄉(父之舊識)一老者開車(有時急需一輛代部工具)戴老父至醫院看診,完診之後途中與這名善者閒聊故鄉所近況,驚覺以前的純樸、傳統、刻若耐勞、無所怨言的良好印象,似乎有些不搭調,在此深刻感受,一葉知秋,社會真的ILLNESS,而本身卻渾然不覺,這種現象反映出時下社會每一個分子如再繼續沿續不良惡習,而不傳承優良傳統習慣,終將自食惡果。在此不希望言者諄諄,而聽者卻缈緲。慎乎。

2005-04-28 07:57 郭文銘

Re:當「恨」成為時尚

“小小”,“女人金言”“聖伯納”,何榮幸先生,夏小姐:

看見“小小”與“聖伯納”的回應,真的是有心人!
我很想再與你們討論,畢竟,這個(些)問題真的是大哉問,值得深思,但這終究是夏小姐的場子,再怎麼說,我們都應該尊重她,何況,她已經有新的文章了。

我很樂意與諸位繼續討論,但請到我的【公義黨】布落格(http://blog.roodo.com/perspectives/)。
我的布落格還在摸索中,為何取名【公義黨】容我有空再細稟,其它的文章是我這些年來的舊作,不怕見笑,請諸位指正。

謝謝夏小姐的場子,也謝謝何榮幸兄撥空二度回應。

2005-04-22 23:46 周金言

Re:當「恨」成為時尚

首先,十分感謝周金言先生的回應,讓我受益頗多,也順便溫習了一下自己許久沒碰的學術英文。

我想要表達的其實是:系統法治固然重要,但缺了有「私德」的個體,空有法治也是枉然。我個人也許偏頗的以為,現今的社會所缺乏的是「能夠自律的私德」,因此需要反求諸己,而在「私德」有了建全的發展時,所產生出的那「有群眾力量的公德」,便無法讓人小覷。就拿周先生所提出的例子,當您請那位年輕人講話小聲一點的當兒,周圍的人也轉身對他示意,而不是擔心他是不是「不良少年」(很抱歉!我無意批評您夫人,只是因為這是時下多數人的「擔憂」。),您想這位年輕人能不有所警惕嗎?如果這一天當中,他遇到的不只是您一人的提醒,他能不有所改變嗎?

再説您提到「台灣的孩子,在公民與道德教育考試,拿高分多的是,甚至滿分,但若實者幾希?」我不想再說什麼「大家只重視分數」這類老掉牙的話,我想說的是:我們缺少的是「實現」而非「理論」!「反求諸己」與宗教信仰無關,但卻與「道德教育」息息相關。當大人們口中說的是一回事,做出來又是另一回事時,請問您如何讓孩子們了解,課本上所說的其實就是實際上應該要去做的事?!倘若他所見到他生活周遭的行為準則,與書本上所說的一致,那麼當他行為有偏差時,他不會有所反省嗎?我所謂的「反求諸己」,並非要求人人要像「秘密警察」般,無時不刻處處糾察;還是同「諸聖先賢」般,每日戰戰兢兢地生活,唯恐自己做錯了什麼;當然我也不要求你「心情不好還是遇到生命的低潮時」也要勉強去做。我只是覺得只要每個人願意多做一點點,台灣的明天就會更好。因為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是嗎?於是我就不必再為我那「生了梅毒的母親」嘆息和哭泣,因為我願意為他尋找治療的方法。在這事事講求時效的年代裡,需要多久醫療的時程,我不太清楚。然而我只知道老祖宗留下那句:「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是沒有他的道理存在。

我同意您所說的「這些問題,固然有一部分終需回到個人的反求諸己,但有一部分則靠社會制度與群體力量,來彼此監督約束,集體提昇!」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上一篇回應中提到「私德的建立,不只在於家庭和學校,也在於政府和媒體的宣導。」也許我該將後一句改成「也在於政府的政令和媒體的宣導。」我相信我們這些平民小百姓,看電視報紙或網路新聞的時間和欲望,絕對要比閱讀經際學人這樣的報導來得多且大,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一再將媒體該所扮演的角色,放入討論之中。當臺灣某位政要口出穢言,而媒體卻將「LP」炒成流行時尚用與之際,請問您如何能叫公民與道德考100分的孩子,認為「捧LP」原本是句不堪入耳的粗話?!在大肆報導「劈腿無罪」的同時,你要孩子們如何知道「外遇原是不道德的」?!我對媒體並無敵意,只是希望諸位在做報導前要三思,因為社會的走向,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各位帶領的。

總之,再多的學術理論,也抵不過「起身動手去做」,這也就是我對「女人金言」小姐所說的:「女人用心感受,然後動手就去做」身同感受的原因了。以上只是個人小小的反思,若有冒犯之處,還請海涵。

2005-04-19 02:37 小小

Re:當「恨」成為時尚

我不是來「打格」的(借用瑞紅的用語,我算是來「打嗝」的),只是那天回應快了點,有些回應太簡化了,應該再說明一下。

「聖伯納」君說的沒錯,「系統」有其學術意義與描述社會體系時的方便性,我沒想清楚就貿然批評了「周金言」君的用法,這點我很過意不去。「女人金言」君則不必動氣,我也看不出來「周金言」君對瑞紅文章有那樣的批評。

其實,「個人私德如何邁向公德」及「如何化解私德與公德的衝突」都是大哉問。瑞紅這篇文章已經點出了一個重要方向(「女人金言」君說的「用心感受然後動手就去做」把這個方向詮釋的很棒),但這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能夠做到的人也無法保証時時刻刻都能如此(例如心情不好或生命低潮的時候,是不是就乾脆放爛、回到獨善其身算了);所以,這些問題固然有一部份終需回到個人的反求諸己,但還有一部份則要靠社會制度與群體力量來彼此監督約束、集體提昇吧。

2005-04-16 23:40 何榮幸

Re:當「恨」成為時尚

TO女人金言

呵~看妳的...

來坐下來,給妳捶捶背,按按摩,泡泡洗腳水...

好一點了嗎?氣消了沒?

(其他男人,不要打我~~,我是為我們男人,安撫一下另一半天下^^)


妳說的沒錯,瑞紅文章是沒有強調私德貶抑公德..!
但周先生也沒有說:瑞紅文章是強調私德貶抑公德啊!


你的女人"用心感受然後動手就去做"的論述,真好!

同意妳說的談群體系統,問題最終還是回到每一個微小的個人..

你說:
再周延的法治拿到一個冷漠的社會也無法真的發揮作用
沒聽過橘逾淮為枳嗎
沒聽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嗎

...是的,生命(開放的系統)會找出路的,
反求諸己的自律當然比他律的法治來得即時....
但當在大系統時,法治(講法規)的確是比較有效率的,不是嗎?
(這是周先生文章的用意吧!)
而且不意謂有法治就要排除自律啊!
兩者是同並存的,甚至是相依的.


你們倆人談的是不同面向,

我看到的不是悲哀,而是可愛...
因為都有善意且熱情的心


PS.為了不雞同鴨講,我稍微說明一下~
系統學派對"系統"的操作性定義:系統學派談系統時分子系統、子子系統、子子子系統一層層的,每個系統都有個系統環境.所以呢?宇宙是個母系統,各銀河..大陽系..地球..生態...國家..社會..企業/組織..家庭..個人...器官...細胞..分子..原子..則是子子子子...系統.
周先生和系統學派說的"系統",不是指系統化或體系.

2005-04-16 21:28 聖伯納

Re:當「恨」成為時尚

夏小姐敬悉:
法國有句諺語[沈默是金]另有句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目前台灣會淪落到如此[悽悽慘慘][風雨飄搖]的地步(境界),除了本身不對自己所作所為反躬自省外,加上人性(人與生俱來的本性和劣根性)的自私與貪婪,這種下場非每一個人所樂見,究其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國家、社會會如此脆弱,在於大家不知道記取教訓,不知事情的嚴重性,等到禍事臨頭才來追悔,似乎有點無濟於事,凡事身教重於言教,作對的事,眼光放遠,台灣應該還有起死回生的可能。BY THE WAY PS:H3X MISS YOUR FAVORITE FLOWERS HABBY SAME TO ME.

2005-04-28 06:59 郭文銘

Re:當「恨」成為時尚

一坨狗屎?
簡單!!
在我們這棟大樓,每層的公共廁所以我這層為最乾淨,
一樣的清潔人員,人數各層也差不多.
為什麼我們這層就特別乾淨?
因為我們這層樓有幾位會[自動保持整潔]的女性,
不是說自己管好自己乾淨就行了,
是否能把前面人所弄髒的一些些給整理清潔,以免[破窗效應]立刻發生,污染整個環境----這才是重點.
她們深知[講公德心]太慢,自己去清那一點點髒污,快又省事.
而且自己再去使用公廁時,
環境依舊乾淨清潔,
自己使用也愉悅!!
但是,這種人不多.....
更別提社會上有一堆人都是[別人欠我][世界都欠我]...都是大家的不對.....

2005-04-24 16:30 月之巫

Re:當「恨」成為時尚

~致周金言君~
您好,感謝您用心的留言。
我仔細讀了好幾遍,隱約了解您的意思,但又有些模糊疑惑。
我想您很有心要提醒我可能有些思考上的盲點,如果我無法如實領略,實在是辜負了您,所以我特別拜託我同事、政治組記者何榮幸幫我解讀解說一番。(因為他善於思考,不像我腦子常在十里雲霧。)
榮幸兄很快就從立法院給我回信了,我覺得他的討論很有意思,因此經他同意,謹摘錄如下:

看了周金言的留言後,我覺得他很善意、但意思沒講清楚。我對他的留言解讀如下:
他認為你的文章已經點出了「公德」的重要,但你沒有進一步說明個人的「私德」要如何邁向、昇華成為「公德」,因此他提出了「系統」這個用語,強調漢人至今仍未做到「如何以系統觀念化解私德與公德的衝突」。
我自己的看法則是:
一、他提出「如何從私德邁向公德」這個命題是很有意義的,也很能呼應「認同你的文章後如何化為行動」的實踐要求;
二、他特別拿「漢人」這個族群做為討論目標,也有「不同族群會有不同邁向公德的方法與進度」的比較意義,只是他認定漢人至今仍因缺乏「系統」觀念而停滯不前而已,(但這部份牽涉到民族性 、族群特質,真要討論起來實在挺複雜了);
三、但他用的「系統」名詞太複雜了,讀者不太容易接受、也不是學術上約定俗成的觀念。
一般在討論如何化解私德與公德的衝突時,比較會使用「公共」、「公益」、「群體」這些觀念。
也就是說,在討論「每個人都做好撿拾牛糞小事就可累積改變社會風氣」時,與其說「我們是因為有了系統觀念而撿拾牛糞」,不如說「我們是因為有了公共(公益)的觀念而撿拾牛糞」來得清楚而有說服力。


「沒有進一步說明個人的私德要如何邁向、昇華成為公德。」
榮幸說得真好,我懂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周君要表達的?這一點我真的還要學習。
說實在的我天生有點孤僻,從小就嚮往隱居生活,一直以來也比較習慣獨來獨往、我行我素的。關於''進一步邁向''的問題,真的是我一不小心就會忽略進一步去努力的。某方面來說,我想我真是還活在農業時代的落伍的人哪!(這樣的人能在新聞圈討生活也真奇怪)。
感謝大家的包涵與指教,各位的留言對我來說都十分珍貴。

2005-04-15 20:04 夏瑞紅

Re:當「恨」成為時尚

還有瑞紅。

我也曾被打擊,但後來發現打擊我的是自己一直看外面,忘了自己;打擊我的是自己緊繃的念頭,忘了回家。

恨,看似堅強,卻只是幻影。愛何嘗不是幻影呢?有吃就有拉,有東才有西,有正就有反,有「無愧」才有「無力感」。不舍晝夜,天地萬物不是這樣運行的嗎?

會被所謂的憤世嫉俗、無力感所干擾,是我們使完力,還一直握著「無愧」,不管它多微小,完了就結束,何言輕不輕言放棄?

剎那照見,何只愛與恨,也會五蘊皆空,是不?。那狗屎"佛"印,又在何處呢?但我們也知,於諸妄念亦不息滅,是不?!

好一個儒家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只要做到問心無愧,其它的就全部「賴」給天了~如果,天這麼好「賴」,就不會有「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了,不是嗎?「真的正其誼就沒有利,真的明其道就沒有功」,同意嗎?

天無法「賴」,道無法「賴」,只能清楚它,同時也清楚自己。

2005-04-22 01:12 聖伯納

Re:當「恨」成為時尚

詳看了英國經濟學人雜誌 “Tangled web”一文,有幾點要回應周金言:

一.這些文章主要是站在老外(歐美)立場,要去中國做生意,得深度認識中國大陸的社會(中國人的關係文化與企業經營),其中China’s is not a rules-based economy, at least not yet; it is still an economy based on relationships. 是指出中國仍然是以關係為主的經濟體,而非以法則為主。後者是要具備高度及昂貴的公共秩序的水準,前者僅需較少的公共秩序。(A rules-based system needs a high and costly level of public order. A relations-based system needs only minimal public order.)

二.我會建議這篇論述,較適合用在中國的社會(尤其是2000年時),不適合推論到整個漢民族(人)。這雖說是為避免引起政治的爭議,但總有以偏概全的失真。

三.理解中國為什麼仍然是以關係為主的經濟體,而非以法則為主。我會從”集中的計劃經濟走向開放的市場經濟下,必然的過度期”來思考。不會簡單的理解為是”漢人處理事情喜歡講關係”或民族性之類。(我一直不會說是民族性,比較會說是習慣性。民族性像是膚色改不了,但習慣性是可調整的。)

三.看完這篇,我發現這些文章談的是關係vs法則,而非我們本題大部份談的私德vs公德。關係vs法則是相斥的,“講關係”常常是為了講些法外開恩的;在大系統時,法治(講法規)比人治(講關係)是有效率的。而私德vs公德是可以也應該相依的,在大系統時,公德和私德是要並存的,缺一就會如你後來第3,4點所講的。所以,這是不同議題,我猜女人金言也是看走眼,才會火大吧?!

2005-04-22 00:16 聖伯納

Re:當「恨」成為時尚

感謝各位這麼認真細心的討論,套句俗話,真是「惠我良多」。
這兩天我在想,如果把周金言君的從私德到公德看作「果」,那麼,「因」應該就是:從好好做個「天地之子」,到恰當扮演「社會一員」。
我想周金言君的意思,再淺白一點,大概可以說是:過去,人生在世也許只要好好做個天地之子就夠了;但世界發展到現在,光好好做個天地之子恐怕已不足以維持整體和諧運作,每個個人還必須有清晰的「社會一員」意識,並建立一套新的公約,而所有社會成員都要尊重這套公約,以便「系統」完善啟動,系統完善就是個人福利,反之,「系統」脫序則可能混亂系統內的每一個單位,進而危及每一個個人。
關於這一點我會再好好想一想,也許下一篇文章就來談這個。
就我個人而言,我上次所說「忽略」、「未能進一步」,實在語焉不詳,我倒沒把自己看作只在乎個人修為的「自了漢」(謝謝女人金言為我「辯護」的心意),我想應該說,我反省到自己一直比較傾向所謂「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只要做到問心無愧,其它的就全部「賴」給天了(或如聖伯納君所形容的、遁入自己的桃花源)。
諸君金言提醒我去檢查那「無愧」夠結實嗎?沒有小氣泡空洞嗎?
不知道可不可以打個比方,舊時代做饅頭的,只要默默正心誠意、真材實料做出好饅頭,就算是個「無愧」的饅頭工;但在各種饅頭糕點速食「激烈巷戰」的現代社會裡,饅頭工「無愧」的標準勢必得隨之再往上調整才行。
然而,無論如何,我還是想說,我們最該把握的是自己可以使上力的機會,不管它多微小,都不要輕易放棄。我們越回到自身現實、越珍惜那些小機會,我們越不會被所謂的憤世嫉俗、無力感所干擾,因為那樣於事無補。
有人因為憤世嫉俗、無力感,而變得習慣袖手批評嘲諷,甚而因為「反正好事不少我一個,壞事也不多我一個」,最後不知不覺自己也跟自己批評的那種人沒兩樣了。我想這是非常遺憾的事。我們不要說這樣是沒有愛,那不過是愛偏差了,回頭修正就好。
最後這兩段是特別為第一位留言的HJB君寫的。其實,我沒有能力回答您的問題,我只能跟您報告一下,我個人是怎麼走出你提出的這個也曾經很打擊我的問題。

2005-04-17 11:03 夏瑞紅

Re:當「恨」成為時尚

補充1:中國人的關係文化與企業經營
英國經濟學人雜誌2000年4月8日~14日第十四期的survey(專題)-“a survey of China-now comes the hard part”,尤其是“Tangled web”一文

補充2:另外有一篇文章直接討論當系統大時,關係文化的效率會下降的文章一直找不到,不知丟哪裏去了,如果找到了,再post給諸位!

2005-04-18 12:45 周金言

Re:當「恨」成為時尚

謝謝諸位的討論,站在道義的立場,我勢必要回應一下
1.女人金言:我整篇文章絶無性別意義,不知何以讓妳(你)有這樣的聯想,假如可以的話,請妳指出來,我以後的文字可以修正,以免引起別人無謂的誤會;再者,妳可能以為我用假名,又故意用“金言”的含意去教訓人,其實不然,這是我的本名,當年我老爸為何取這個名字,我不知道,至今也不曾問過他,但某個程度上,是有一些困擾的,不怪妳。
2.我的文字第一段:“漢人-為了避免政治正確的干擾-社會一直沒有處理好公共與私人之間的界限,”,這句話的原意是說,我使用“漢人”,而不用常用的“中國人”,“台灣人”是會了避免引起政治的爭議,可能各位沒有注意到前後兩個“-”,這點,聖伯納觀察到,所以第一次發言時,就提出質疑。不知道這會不會讓大家以為我的說法只是想把問題泛政治化而已,這絶對不是我的意思。看來沒有,好佳在!
3.我沒有像“女人金言”所說的,認為夏瑞紅“強調私德貶抑公德”,也沒有“妄以為這是抓大面的辦法可一勞永逸”(女人金言),我是認為,不可一味只重視個人私德,聖伯納說:“人類互動在小系統時,人治(講關係)是有效率的;但在大系統時,法治(講法規)是有效率的。”比較接近我的想法,我真正的想法是,個人私德固然重要,但法治也很重要,兩者必須相輔相成,不可偏廢一方,我一開始想回應夏小姐,就是因為我認為她為了那一坨狗便太自責了,其實,現代社會處理那坨大便的積極態度應該是立即處理掉,但也不忘去檢討,為什麼它會出現?是養寵物狗的主人溜狗時,狗狗一時方便的結果嗎?如果是這樣,主人為何(敢)不自行處理掉?再進一步而論,如果,這種情形在夏小姐的社區經常發生,就應該想辦法把那位寵物的主人找出來,給予適當的教育(訓),很多人會認為,何必小題大作,但只因惡小就縱容是我認為社會敗壞的肇始,中國易經說“履霜,堅冰至”,不是嗎?再者,台灣現在高喊“拚治安”,經常援引紐約巿的成效,但紐約巿的治安之所以能大力改善,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所謂的“zero tolerance”觀念,簡單的說,就是當有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發生時,不論大小,政府必須快速,積極反應、處理,千萬不可讓社會大眾認為政府都如此因循了,個人又何能何德,個人的無力感便會徒然增加,久而久之,整個社會必然向下沈淪,壞人更會因為一次又一次的消遙法外而視社會如無物,更膽大妄為。據我所知,當年,紐約巿的貧困社區內的公共建築,如果玻璃破了,紐約巿都立即處理,其目的就是讓不法份子知道,政府是玩真的,公權力,公信力確實存在。去年(?)的諾貝爾經濟奬得主的研究重點不也正是如此嗎?〔夏小組:“了凡四訓”似乎也有類似觀念吧!〕;如果是流浪狗的傑作,那更應該檢討我們社會的流浪狗問題,為什麼台灣社會一定要等到流浪狗咬傷(死)人,我們才去注意它們,五分鐘的熱度一過,卻又相忘於江湖。台灣這麼多年來,我最感慨、佩服的是強制機車騎士戴安全帽,其中過程,各位想必熟悉,不必贅述,現在,誰敢不戴安全帽?這種公權力,公信力的展現,真的應該多落實幾次。再回到狗便的話題,我很奇怪的是,居然沒有人先問是誰造成這個問題,反而問該如何處理這問題,夏小姐甚至自責若是,這樣的邏輯不有點怪怪的?
4.“小小”認為“「人人反諸己,看似消極,反而卻是最積極的方法」;也十分贊同夏主編的:「就在我們願意懷抱一份愛,去為一坨狗屎彎腰的瞬間,改變世界的可能,已悄悄發動」。畢竟要一個大環境能有所改變,仍需要靠無數小個體的推動,才有可行的機會。”
人人反求諸己當然是最究竟的解決方法,但有兩個問題:
a.以俟河清,人壽幾何?要等到什麼時候?我斗膽請問諸位,台灣的慈濟、佛光山、法鼓山等佛教系統,加上泛媽祖信仰的信徒加起來多不多?如果把一貫道,基督教,天主教的信徒也包括在內,夠多了吧!台灣其實可以算是宗教相當興盛的地方,但台灣的公共秩序,公共道德,治安有相對提昇嗎?宗教信徒不是比較重視私人道德嗎?
b.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等都是公共財(public goods),根據mancur olson在“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的研究,公共財的實現很難。傳統的團體觀念認為,有共同理想的團體,所有成員會自動自發去實現那個共同的理想,olson認為不然,他認為,公共財因為是公共,所以團體的個人會有兩個妨礙理想實現的想法:
b.1 個人人單勢薄,無力可實現理想,(同理可推論出,針對公共惡,個人無力可回天!)--夏小姐,”女人金言”,”小小”等人就是為了打破這種觀念而努力。
b.2 既然是公共財,只要它存在,任何人都可享用,既然如此,你們去努力,我等著享受就好了。

“the individual member of the typical large organization is in a position…..:(b.1) his own efforts will not have a noticeable effect on the situation of his organization, and (b.2)he can enjoy any imporvements brought about by others whether or not he has worked in support of his organization”—p.16

他甚至認為理性(rational)的個人會如此對待公共財的:
“rational,self-interested individuals will not act to achieve their common or group interests”-p.2
當然,漢人稱之為人性之惡。

何榮幸的第二次發言:“但這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能夠做到的人也無法保証時時刻刻都能如此(例如心情不好或生命低潮的時候,是不是就乾脆放爛、回到獨善其身算了);所以,這些問題固然有一部份終需回到個人的反求諸己,但還有一部份則要靠社會制度與群體力量來彼此監督約束、集體提昇吧。”不也回應了人人反求諸己的看法。

5.聖伯納“但當在大系統時,法治(講法規)的確是比較有效率的,不是嗎?
(這是周先生文章的用意吧!)
而且不意謂有法治就要排除自律啊!
兩者是同並存的,甚至是相依的。”把我的想法解釋的如此明白,真要謝謝他。
6.“小小”舉的德國經驗,我在台灣也常做,二個星期前,我在一家mos店裡請一個二十出頭的年青人講話小聲點,我老婆每次都告誡我,下不為例,她的理由是:“萬一那是不良少年呢!”台灣的孩子在公民與道德教育考試拿高分的多得是,甚至滿分,但落實者幾希?何以致之,孰以致之?
7.“更嚴重的是,不重視系統妨礙的不只是在大馬路上與狗大便相遇的糗事而已,國家的政經發展也會受到影響,漢人處理事情喜歡講關係...”有興趣的朋友請去參考英國經濟學人雜誌2004年3月20日~26日第12期的專輯”Business in China”,其它更直接的證據,正在找,找到後,再告知諸位。
8.夏小姐最後發言,援引很多的佛教觀念,可見用心之苦,本人多年來從事相當多的佛教活動,但其他朋友也許不想討論佛教,故就此打住。

總之,謝謝諸位的指正與熱誠。在夏小姐的布落格裡胡言亂語,不僅有喧賓奪主之嫌,真不知為客之道,更招惹這許多風波,罪過罪過,但請夏小姐與諸位海涵則是,甚幸甚幸!諸位如有進一步的指教,可e-mail:chiayimetro@yahoo.com.tw





2005-04-18 10:23 周金言

Re:當「恨」成為時尚

我一直非常欣賞夏主編的文章,因為您對問題常有獨到且誠懇的見解,這是當下許多迷失在盲目追尋「收視率」的媒體人所欠缺的。也是我們一般市井小民,在被「恨的湯底」洗腦後,所想聽到的另一種聲音。

我非常同意「女人金言」所說的:「人人反諸己,看似消極,反而卻是最積極的方法」;也十分贊同夏主編的:「就在我們願意懷抱一份愛,去為一坨狗屎彎腰的瞬間,改變世界的可能,已悄悄發動」。畢竟要一個大環境能有所改變,仍需要靠無數小個體的推動,才有可行的機會。這讓我想起在德國旅行時,見到一個六、七歲的孩子,將吃完的餅乾包裝紙隨手一扔,迎面走來的一位先生,立刻叫住那孩子,要他撿起紙屑,並陪他走到路角的垃圾桶旁,看著他把紙屑扔掉後,微笑著與那孩子道別。這一幕給我的印象深刻,甚至有點震驚!因為這位先生並沒有責罵或對那孩子說教,他只是堅持領著那個孩子,做一遍孩子原本應該做的事。我想在這同時,那孩子所收到的訊息,絕不僅是「不該亂丟紙屑」而已。我相信這比嚴刑峻罰下的遵守公德,要來得更根深柢固。因此我以為,在「私德」有了建全而穩固的發展之後,「公德」會便油然而生。這和文化背景與國籍是毫無衝突的。因為當你對自己的生存環境有認同感時,你自然而然會記得,出門溜狗時,得帶個垃圾袋裝回愛狗的「黃金」。而「私德」的建立,不只在於家庭和學校,也在於政府及媒體的宣導。當孩子們所接觸到的訊息是:在立法院裡拍桌子,摔東西打耳光,大吼大叫作秀的人,比較受到注目;為了報復或提振收視率,就可以將別人的性愛場面公諸於世;一定要表現的大膽另類,才被人會關心時,就不難了解他們為何無力去愛,而且不敢去愛。

至於「恨」真的讓我們失去了愛人的能力嗎?我倒覺得人是健忘的。因為時間會沖淡一切,今天雖是如此,明天說不定會有新的契機!也許是因為見到的大家的留言和討論,讓我和郝思嘉一樣,有著不可救藥的樂觀心態,去面對未來。


2005-04-16 23:14 小小

Re:當「恨」成為時尚

許多部落格常瞎扯拼人氣
很高興看到貴部落能深度討論問題

我覺得夏主編妳太客氣了
我一直是浮世繪版和妳的文章的忠實讀者
我覺得妳是那種想救國救民的真心人
不是像妳自己說的那樣
妳的文章也沒有強調私德貶抑公德
甚至我的看法和樓上那位先生剛好相反
(猜想是位先生)
什麼系統什麼法治什麼制度的
這些都是大腦過度發達的男人想出來的
妄以為這是抓大面的辦法可一勞永逸
但女人不這樣
女人用心感受然後動手就去做

說到系統有的沒的
中國人什麼時候少了這個
那一套千古吃人禮教的系統還不夠偉大嗎
問題最終還是回到每一個微小的個人
再周延的法治拿到一個冷漠的社會也無法真的發揮作用
沒聽過橘逾淮為枳嗎
沒聽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嗎
我反倒覺得人人反求諸己看似消極卻反而是最積極的辦法
光想制度系統法律之類人為的制約
就像一個身體不舒服的人
忘了他該立刻調整自己照顧自己
卻拖死命去檢討醫療體系公衛體系一樣
也像肚子餓了就去吃這麼簡單的事不去做
還在那邊研究餓的機轉電鍋的原理糧食分配的制度
老實說對一個肚子餓的人
以下那一堆都是虛偽
只極少數特異人士才能耐住肚子餓去認真把那些放在心上
不管古今中外人就是人而已

我們的教育最大的問題就出在
這個被男性思維宰制的國度不斷教小孩用大腦
而把人一個個變成沒有心又不肯動手的假人

如果要說什麼漢民族毛病
這是我所知道最大的悲哀

2005-04-16 09:54 女人金言

Re:當「恨」成為時尚

今天下午才看到這篇文章。
公共道德與私人道德的問題大矣,值得討論。
在我看來,漢人-為了避免政治正確的干擾-社會一直沒有處理好公共與私人之間的界限,這個問題深一層去探討,其實正指向漢人社會發展的最大缺陷之一:缺乏系統觀念。
夏小姐的整篇文章表面上看來不過是公共道德與私人道德的衝突,其實正是系統問題。
這怎麼說呢?人類剛發展時,人口不多,社會幅原不大,社會(系統)單純、不大,於是乎,為了維繫社會運作順暢的機制也相對的單純,也就是私人道德,但隨著社會發展,愈來愈複雜,想要維繫社會運作的機制也愈複雜,私人道德在很大的部份上已經沒辦法再擔任唯一的機制了,這時候,公共道德便必須扮演重要的機制,先舉一個有點激烈的例子:
中華民國政府規定,開車必須綁安全帶,這是出於兼顧個人與整體社會的考量,因為,一旦發生車禍,如果有重大傷亡,不僅個人損失,車禍家庭也會受到傷害,整個社會也因而付出代價,所以站在系統的觀念上,政府會強制立法,要求人民綁安全帶,但,如果有人開賓士的車子,可能會覺得賓士車的安全措施足夠保護他(她)了,可不可以不綁安全帶呢?當然不可以。這個簡單的例子說明個人與系統之間的關係,但漢人一直搞不清楚兩者相生相剋的關係,所以,漢人一方面非常強調個人德性修養的重要,但上郵局,買戲票時,就不會排隊,也就是公共道德不及格啦。
更嚴重的是,不重視系統妨礙的不只是在大馬路上與狗大便相遇的糗事而已,國家的政經發展也會受到影響,漢人處理事情喜歡講關係,其實,當系統不大時,靠關係來辦事,往往效率比較快,以承租房子為例,如果雙方口頭就能說定的話,絶對比要到法院公證來得有效率,畢竟,如果要到法院,就必須要有法院,有法院,就必須設法官、書記、行政人員、送公文的小姐等等,也就是說,外部成本(externality)太高了,漢人的一句話最傳神-殺雞焉用牛刀,可是,一旦系統大到成為整個國家時,系統的效率就發揮出來,而關係的限制也相對的顯現出來,簡單的說,就是,人治與法治的差別,現代國家講競爭力,其差別往往就決定在該國是人治或法治,而這兩者又經常由該國人民的觀念(institution)所塑造出來的。
其實,不只國家競爭力受到個人vs.系統觀念的影響,社會正義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一個處處重視個人的團體,往往容易有只講人情,犠牲公平的扭曲現象,社會正義的損失,是國力無法發達的重要因素之一。現代社會國家重視meritocracy不也是因為這原因嗎?

這樣的回應從夏小姐的浮世繪標準看來,不知是否離題太遠,只是,這是個人深沈的感觸,儘管離題,又遲到,還是上傳。

2005-04-15 14:44 周金言

Re:當「恨」成為時尚

瑞紅你可能忘了我,我們在大溪全國社區營造研討會,與妳有一面之緣..
看到大伙為妳的一坨狗屎,各自表述。好似精彩,讓咱也BLOG一下,進來熱鬧乎。

妳的 “當「恨」成為時尚“,我看到這文探討的主軸是,當「偏差的愛」讓「恨」成為主流,成為一種有色眼鏡來看社會時,成為熬煮我們彈性疲乏的神經時,以致讓人根本無力去愛、也不敢去愛,我們能做什麼?

瑞紅同意這個主軸嗎?

有的,瑞紅你是有提出──說明個人的私德要如何邁向、昇華成為公德。你是借用一坨狗屎,一彎腰,來說為喻。其中,改變世界的無限可能,已悄悄發動了。(不要這麼快躲進想無為的桃花源洞裡。──“保持寧靜。能跟宇宙所有生靈和平交流。老是緊張害羞怕人嫌。^-^”)

周金言則用系統觀來解讀,他指出人類互動在小系統時,人治(講關係)是有效率的;但在大系統時,法治(講法規)是有效率的。這是他立論的主軸。
依此,他同時帶出幾個命題(這些命題是要被檢驗真偽的)
命題一:漢人-為了避免政治正確的干擾-社會一直沒有處理好公共與私人之間的界限。(何謂避免政治正確的干擾?沒有說明。)
命題二:漢人社會發展的最大缺陷之一:缺乏系統觀念。(推論大膽)
命題三:公共道德與私人道德的衝突,其實正是系統問題。(著墨較多)
命題四:漢人一直搞不清楚個人與系統之間兩者相生相剋的關係。(得好好論證)
命題五:漢人處理事情喜歡講關係。(符合我們的刻板印象)
命題六:現代國家的競爭力,其差別往往就決定在該國是人治或法治。(這只是指標之一,但顯著性得經檢驗)
命題七:處處重視個人的團體,往往容易有只講人情。(不一定,功績主義重個人,但也重法治,不是嗎?)

對何榮幸的三點看法,我的回應則是:
一、他沒有正式提出「如何從私德邁向公德」這個命題。只有帶出後面的推論,並暗指在大系統中能有現代國家的競爭力,應私德邁向公德,應人治走向法治。
二、我指出周金言的命題一、二、四、五中,非常同意你第二點的看法,尤其你說:(但這部份牽涉到民族性 、族群特質,真要討論起來實在挺複雜了)。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探討資本主義為何不在中國興起,不是也做過簡單的、輕率的推論嗎?
三、我同意他用的「系統」名詞太「學術、濃縮」了,但不一定複雜。讀者不太容易接受,是因太「學術、濃縮」了,不解其操作性定義。「系統」一詞,是系統學派在學術上約定俗成的觀念。

待續(有板主回應"出台",心裡踏實多了....^_^...和高手對話,真好!!)

2005-04-16 15:57 聖伯納

Re:當「恨」成為時尚

我的祖父上個月去世了
在他一百年的人生歲月裡
他趕牛車時 鞭子是打在車座 而非牛身上
他農忙之餘 就在鄉間小道 撿拾牛糞
他從不知道 什麼是恨 什麼是時尚
我想
絕大部分的台灣人
都是如此

2005-04-12 21:30 見樹又見林

Re:當「恨」成為時尚

前些日子,一連好幾天,電子報上出現了一堆庸庸擾擾,莫名其妙的「八卦頭條」,讓我不禁汗顏地自問,是自己失去了台灣人心的脈動?還是台灣的媒體瘋了?

見了夏主編最近的兩篇文章後,腦中的思緒便不再寧靜。今天讀了中時浮世繪版的文章:「法國佬,貝納的疑惑」一文後,我想,疑惑的不只是貝納,連身為台灣人的我,也是一頭霧水。法國人有句俗話:「腰帶以下發生的事,是別人的私事,與其他人無關;唯有他腦袋裡的東西,才值得我們去發掘和了解。」也許是因為如此,在法國,我從未見過有任何有關:「腰帶以下發生的事」,成為新聞報導的頭條。就連密特朗總統有私生女這件事,也未佔據過報紙或新聞的頭條版面。更別提那喧譁一時的「柯林頓雪茄事件」,法國的媒體更是選擇站在柯林頓這邊,為這位有才華的美國總統叫屈,畢竟在他的專業領域內,他並沒有犯錯。

這些人全是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沒錯,但媒體又憑什麼自視為審判善惡的法官,用自以為是的道德標準,公開對他們「褲帶以下發生的事」並大加討伐,甚至毫不留情地,將之赤裸裸地攤在陽光下,像連續劇般地天天播放?而我們這些民眾,不管願意不願意,從早到晚不停地被這樣的報導轟炸。讓我不由得感嘆道,就連法院裡的法官審案,都還先收齊了證據,雙方都請了律師協助答辯,才在「法院」裡做出審判。與該案無關的人,既沒必要也沒義務參與審判。我們姑且不論,這些人的愛情還是姦情倫不倫,然而把別人男歡女愛的場景,拿來大似宣傳,叫做「伸張正義」的論調,叫我啞然失聲。我不懂這些人口中所謂的「民眾有知的權利」到底是什麼?難道你關起門來在自己家裡做的事,我也有知的權利嗎?我執著地認為,這完全是媒體人的職業道德和原則的問題。身為讀者的我,深深地為「曾璩」與「鴻妃」感到抱歉,為媒體的「不倫」感到悲哀!

我常常為台灣媒體的新聞取向而不解,也許是這些年來,我在國外聽到了另外一種聲音,所以忍不住自問,我們台灣人究竟「知」了些什麼?腰帶以下發生的事,是別人的私事。這樣的新聞也不叫新聞。我想我們社會大眾,最關切的不是「房間裡所發生的事」。我們所該知道的是世界的動向,政府的施政,對現有環境的改善,以及台灣人民的需求。那些無關緊要的八卦新聞,似乎可以省省吧!

2005-04-13 18:23 小小

Re:當「恨」成為時尚

如果沒有車輪輾過
一駝大便就只是大便
一旦車輪輾過
大便就變成了‧‧‧
佛印!

這位施主
妳想撿大便
其心感人
不過照妳文章所寫
大便是位於車輪可以輾過的路中央
這樣妳也想去撿
有點太除惡務盡了吧
不過就像妳的文章所說的
究竟什麼是惡呢

如果沒撿狗大便是惡,引發自身的罪惡感
那麼什麼又是善,什麼又是愛呢


2005-04-10 12:04 我是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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