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擁有豐富的河域資源,淡水河、大漢溪、新店溪等河流散佈在板橋、土城、中和、永和、三重、樹林、鶯歌及新店等地區。這種美麗的景象原本是台北縣得天獨厚的景觀,但是幾十年來,不少河岸邊,水利地上充斥著非法工廠及砂石廠;排放廢水,盜採砂石,不僅污染了水源,更破壞了環境。於是我上任後的第一等大事就是下定決心要將整治北縣的河川,還給縣民一個乾淨、美麗的環境,也還給臺北縣一個公道。
著名景點碧潭附近的新店溪左岸,在我上任時佈滿了違章工廠及非法砂石場,山光水色變成骯髒污穢,我要求水利局嚴加取締。在兩年多的日子裡,台北縣政府取締了300多家違章工廠及3家非法砂石場。新店溪左岸的污染源在縣府團隊的努力下,終於被清除殆盡。
隨後,在去(97)年5月我們以新店溪左岸自行車道串連計畫為基礎,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及縣府各單位集思廣益,確立以新店市安業路與五重溪交界處的20公頃河灘地作為規劃主軸,設置自行車競技場、沙灘排球場及直排輪溜冰場等運動設施,並利用自行車道串聯碧潭特定風景區,成為北縣南區最大的綠地及旅遊休閒場所。同時還規劃設置農民休閒市集和提供異國美食區等餐飲服務。此外,中安便橋將來也將改建成吊橋提供行人及自行車通行。
我們將該計劃主軸的20公頃河灘地定名為『大碧潭陽光運動園區』。希望讓縣民能夠在蔚藍天空與綠茵草地上,盡情的奔跑,運動,放鬆緊張的壓力,享受美好的人生。
為了讓『大碧潭陽光運動園區』的計畫能夠順利進行,我們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爭取經費,進行新店溪左岸中安便橋段高灘地景觀改善工程,經建會97年7月25日以都字第0970003372號函核准。也獲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支持臺北縣高灘地綠美化及自行車道再造計畫,體委會以97年8月14日體委設字第0970016804號函核准進行大碧潭陽光運動園區運動設施的建設。同時,本府再提撥3300萬元自籌款加強景觀廁所及附屬設施的建設。
在經費來源無虞的情況下,『大碧潭陽光運動園區』工程自97年11月17日開工。施工期間,我更是經常前往工地視察,特別對於園區內的便民措施是否符合人性,詳加研究。像我就覺得現今民眾對於單車或小折的保管日益重視,如何讓民眾能在園區休憩時放心玩,應該是我們規劃的主要目標,因此我就要求在園區內規劃多處單車架供民眾停放單車,更創全台河濱公園之首例,設置單車騎士專用的流動廁所,此款流動廁所除符合隨時可遷移的便利性外,廁所內加大的空間設計,讓民 眾可直接將單車或小折牽入廁所內停放,不必再擔心如廁時單車或小折停放在外需有人看顧或被偷的風險。
目前整個園區的建設已經完成,有不少民眾已經「偷偷」開始享受風景美如畫的陽光運動園區的設施。我們現在正在籌畫開幕活動,讓園區在越野自行車、飛盤高爾夫、直排輪、沙灘排球的伴隨下歡樂開幕,到時候也歡迎民眾一起來共襄盛舉,也別忘了此後這個地方就是縣民假日休閒的最佳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