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法「自運」很重要,可是什麼時候才能開始自運,更重要。
許多書法比賽常常強調「創意」、「自運」,要有自己的風格,這基本上是笑話。寫書法沒有幾年苦練,就想要有創意、要能自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奇怪的是,這些書法比賽的評審者通常都是苦練出來的,不會不懂這個道理,怎麼評論起比賽作品的時候,就滿口有創意、要能自運呢?
有很多得獎的人,都是背了老師的作品或臨老師的作品的。
背或臨老師的作品,容易得獎的原因,是因為技術比較完整,寫出來的字比較有統一的感覺。
不過,臨摹老師的作品而得獎不值得高興,因為老師的風格很容易被認出來,評審有可能因此放水。
當然碰到老師的仇人當評審的話,那就會被犧牲掉。
書法的歷史這麼悠久,歷代有名的大師也就那麼幾個,要有創意,談何容易?台灣的書法比賽卻動不動就談創意,荒唐得很。
無論如何,臨摹老師的作品去參加比賽,我覺得都不可取。
我那小學四年級的小徒弟,有一次學校老師叫他去參加比賽,他媽媽說「可不可以請侯老師教他寫比賽的句子」,我說當然不可以,而且差點不教她兒子了,後來想到媽媽的錯不能怪小孩,才繼續教下去。
寫字沒什麼捷徑,就是要花時間、功夫去掌握技巧。技巧純熟了,自然會有自己寫字的感覺,到時才能談到創意與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