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一個餐會,同桌有二位校長、二位教授、二位作家。
餐會嘛,吃吃喝喝,寒喧扯淡也就是了。
不知為什麼,一位國文系教授忽然談到現在國小國中教的修辭學,他說,他反對小學就教修辭學,但是碰到的反彈,卻是第一線的老師,因為,「老師們好不容易『學會』教了,你卻叫他們不要教了,他們當然反對。」
二位校長比較含蓄,說不反對教,只是「不要教得那麼深,教簡單就好了」,二位校長還說,現在的這些修辭學,他們也不會,「常常要自己偷看答案,然後罵學生為什麼這麼簡單也不會?」二位校長舉了一些罵學生的例子,幾乎笑到眼中帶淚。
我實在忍不住,就問二位校長:「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教?」
校長說,課本編了,老師不教不行啊,因為,考試要考,沒教有的家長會抗議。
台灣的教育是,只要教了,就會考,一旦考了,就變質了,學生就倒楣了。那麼,能不能只教不考?
國文系教授說,他就是主張這樣,就算教了,也不要考,「不考,就不會出問題了。」
聽說教育部長有權利作這樣的決定,卻不知道為什麼整個教育部,沒人對這樣的事做一點像樣的決策?
大概是,現在在教育部當主管的,都沒有小孩會受這種修辭學的折磨了,所以事不關己,不太重要。
台灣很多事都這樣,大家都覺得事不關己、反對無效,所以就默默接受了。
奇怪的是,許多政治的事,則剛好相反,明明事不關己,卻又談得自己好像政府要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