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十年來,台灣的學校美學教育異常匱乏,所以民間的音樂美術講座蔚為潮流,顯示大家對文藝有極高的需求。然而各種講座最大的缺點,就是不知不覺讓許多人以為用聽的,就可以獲得許多知識。甚至以為,聽幾次演講,就了解了貝多芬、莫札特、梵谷、達文西和紅樓夢。
世界上沒有那麼簡單的事,沒那麼輕巧的學問,我常常告訴學生,聽完我的課,回去要查資料、要念書,因為,老師講的,學生頂多記得百分之十。如果沒有基本的系統知識,甚至連百分之一都不到。
書法尤其是一個必須自己動手才能了解的藝術,手的練習不到,再好的作品擺在面前,也是看不出來好在哪裡。
我叫學生要讀《書譜》,有人很快就說「讀完了」,我會叫他們再多讀幾次,我讀《書譜》讀了一二十年,仍然不斷有新的發現,光讀一次,怎麼就讀完了呢?
看過一遍不等於讀過了,讀過了不等於了解了,了解了不等於會了。
我常常把王羲之、趙孟頫、蘇東坡、顏真卿、歐陽詢這些書法家的作品放在一起,問學生是不是看得出來,這個書法家那個書法家好在哪裡特色在哪裡,答案常常是不知道。
甚至把學生的字互相比較,也很難有人可以說得出來一個究竟。原因就是手力不到,所以眼睛看不到。
有學生說,回家一個字練幾百次,還是寫不出想要的感覺,言下之意是很挫折,我說我以前練字的時候,最高記錄是一天寫四小時,一個「李」字寫了一個半月,總共220小時寫一個字,一小時60分鐘大概可以寫200字,換句話說,寫了44000次,老師才覺得可以了。一個字寫數百次,連我的零頭都不夠呢。
雖然說不一定要像我那樣練,我也不是每個字都這樣練,才能寫好書法,但不下苦功,想要學「會」任何一個學問、技術,怎麼可能呢?
老實說,我不是不知道有些人寫書法只是想要「修身養性」,甚至只是想要享受一下寫字的樂趣。問題是,沒練習蹲馬步,可以練武功嗎?就即使是靜坐觀心,也得要先坐得住呀。
話說回來,我規矩雖然訂得嚴,但我其實是一個親切、溫柔、有耐心的老師(還有很多很多讚美的形容詞,以後可以叫我的學生來做填充題,填得好的,有獎品啦!),我教書法的方法更是絕無僅有,我的學生,從完全不會寫書法,可以在半年內就可以領略楷書行書的運筆方式,除了書法,我教的還有歷史、文學、繪畫、筆墨紙硯的相關知識,以及生活的態度。
例如,我自己花了二十年研究的草書,吳鳴兄竟然用三個月就把草書經典王羲之的《十七帖》就學會,除了他自己的聰明才智,我的方法應該也有一點功勞。
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盡心盡力的地方,總只是希望我的學生不要在花了許多時間以後,仍然對書法一知半解,仍然迷失在「起筆一定要藏鋒」「寫書法要用宣紙」「要用長鋒羊毫功力才厲害」的錯誤裡。
我常常跟學生講,可以和我學書法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更不是繳了學費就可以,我甚至有可能不會一直教下去,意思是,除了努力以外還要珍惜。
聽不懂的,當然就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