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你真幽默。擺正一點,就看出來了。
標誌很明顯啊,是b開頭的名車啊。
蔡曉芳的陶瓷作品是真的好。只是老師的調色
老師好 可以去教室交費 取帖嗎 既快又免
這篇文章我讀了好幾遍。 很佩服老師的勇敢
老朋友旅居紐西蘭,每天盯著《海角七號》的新聞和各種訪問、介紹,對《海角七號》非常熟悉。但他始終沒看過電影。
中國大陸的海盜版出現後,他終於忍不住的,下載。
看完之後,寫了一篇文章,很有意思,可以一看。
有了這篇文章,他不得已看盜版,應該是可以被原諒的了。
若漁: 你少在這裡攪和,你如果看到有些被我刪去的留言,那你才知道什麼叫無禮。 我這裡免費分享用心寫的文章,讀者不感激也就算了,還要說些五四三,叫他們少嚕囌已經很客氣了。
嘿嘿 文人有時還挺蠻橫地...不過行中看"海盜"有什麼不能原諒? 試問,你的電腦裡面的軟體有多少是花錢買來的正版軟體? 你學生時用的書 又有多少是不違反著作權法的? 不是為所謂的盜版做合理化..而是, 我可以合理地用正版,我又何必用盜版的! 更何況 人家也說得很清楚ㄝ有正版DVD出來, 一定買正版. 何必苛責? 著作權法,是善法 或是 惡法? 端看執行的人!
Bravo! 你的每篇評論都仔細閱讀過,只看過一次電影的您就能寫出如此精彩的評論,真讓人佩服不已。看了你的自我介紹,啊!原來是「中興大學」校本部的學長,我是中興大學經濟系,不過現已經改成臺北大學,有些無法適應。 還有…您這位朋友的評論也拜讀過了,真讓人嘆為觀止。連電影沒說的地方都讓他看得一清二楚,真乃標準的「戲癡」哪,最近讓人最愉快的事情就是閱讀各位熱情戲迷的觀賞心得。 感謝,加油!
Daniel: 我不想對我下載網路上的盗版這件事做辯解,因為你說的對,這本來就不對。 如果你上我的部落格,就知道從我開始關注《海角七號》,到盜版出來,到網上一堆人在美國、大陸、香港等地方(都還沒上映的地方)談論此片,還包括華人教會的講道都有「觀後感」──「從海角七號看基督信仰」,我還是堅持了快兩個星期「不動聲色」,只是一直希望能早點出DVD,讓我們這些海外台胞早點解解饞。 其實吉諒不必說「我在天涯」,也沒人知道寫「我也評一評」的人是在那兒看的。 只是人都有弱點,我堅持到生活秩序都有點亂了,而紐西蘭是個再過一百年也不可能引進此片的地方。所以我終究是個凡人,顯示出人都會有的那一點點小奸小惡,做了我自己都覺得不對的事。 謝謝你的指責。 「誘惑」是很可以考驗人性的,此次我沒通過。
什麼事情都有情理法,盜版的不是我朋友。 我就是覺得這種情形可以諒解,少嚕囌。
什麼叫做"有了這篇文章,他不得已看盜版,應該是可以被原諒的了。" 如果是這樣的邏輯,什麼違法的事都可以有理由解釋。 盜版就是違法,不能說寫了一篇文章就可以原諒。 請格主謹慎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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