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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2008-11-21 12:38迴響:39點閱:9495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政治人物只問顏色不問是非,理由不論立場先行,這都不是新聞,民眾就算再不滿意,還是只能接受。但敢做不敢當,我就笑你是個孬種。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我就是這麼看你!

 

947月間,時任新聞局長的姚文智,對於東森S台頻道換照申請案,作出「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這項行政處分導致東森S台被迫關台長達322天,嗣後,東森電視向行政院提出訴願,經訴願會決定「撤銷原處分」後,東森S台才終於復播。但對於停播期間的損失,東森電視不願認賠了事,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由承受新聞局業務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繼受訴訟,本案在9711月間作出一審判決,NCC被判敗訴,要賠償東森電視3.4億餘元。

 

本案當然還可以再上訴二、三審,而且,NCC也一定會再提出上訴。於此,我們不擬討論NCC是不是很衰,新聞局作的違法處分,卻要由NCC來買單收拾爛攤子。我想針對的是姚文智這個人,還有他在得知NCC敗訴時候的發言。

 

我可以很大膽且負責的說,姚文智是個政客、是個敢做不敢當的孬種。這種人,我打從心底看不起!

 

姚文智說,當時要關東森S台,是依據審議委員會的決議,他依多數決而行事,怎麼會有錯?

 

我們回去翻翻當年的剪報,看到另一件事。

 

94626,新聞局的廣播電台審議委員會公布數位廣播決審結果,中國廣播公司取得全區單頻網的第三名,依程序,新聞局應該要發給中廣數位廣播執照。可是,姚文智表示,「對於審議委員會在這段期間秉持專業進行審議,由衷感謝;不過,在中廣未退出黨政軍之前,暫時不發出數位廣播執照給中廣,絕非政治打壓。」

 

看到了嗎?同樣是委員會,同樣是多數決,這一次,你姚文智怎麼不依多數決行事了呢?

 

記者訪問他。姚文智回答說,「委員會只是一個諮詢單位,發不發執照仍是由我新聞局長決定。」

 

這就是姚文智!

 

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合你意,你就叫它「合議制」,叫它「多數決」,如果不合你意,你就叫它「諮詢單位」,叫它「僅供參考」!這就是政客姚文智的嘴臉!

 

其實,新聞局本來就是首長制,首長對於政策決定的成敗負一切責任。姚文智敢幹新聞局長,敢關掉東森S台,國賠官司敗訴時,就不要像個縮頭烏龜一樣,把責任全部都推到委員會身上,否則,就是個敢做不敢當的孬種。

 

最好笑的是,姚文聟還說,如果有政黨色彩,該關掉的還不知道是哪一台呢!

 

我幫他挑明了說。他的意思是,關掉東森S台,絕對不是因為政黨立場所致,如果是基於政黨色彩,該關的,是TVBS頻道。

 

讓我再來拆穿這個孬種及騙子的謊言吧!

 

94年電視頻道換照時,TVBS被姚文智罰了100萬元。他的依據是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姚文智認為,TVBS是百分之百的外資,違反了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的規定,所以處罰100萬元。

 

但是,TVBS是不是百分之百的外資呢?是不是真的違反了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的規定呢?

 

來看看這一段文字:「對於外國人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限制規定,衛星廣播電視法已有明確規範。依前揭法第10條立法意旨,對於外國人經由所投資之事業轉投資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持有股權比率並未設限,顯為有意省略。故依題意所示,外國人直接投資某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四十五,復透過其持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九十之在台子公司轉投資該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尚無違反前揭法第10條之規定。」

 

看懂了嗎?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說,外國人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直接投資」只要不超過50%,就沒有違反規定,至於透過在台子公司轉投資的持股,並不計算在直接投資的範圍內。

 

TVBS的股權結構完全符合前面這段文字的敘述,當然無違法可言。

 

或許你會問,這段文字是誰寫的呢?如果是TVBS自問自答,那不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這段文字當然不是TVBS自問自答。它出自於行政院新聞局第58次法規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在新聞局938月修訂出版的「新聞法規彙編」下冊,第585-586頁中清楚載明。

 

看到了嗎?新聞局938月修訂出版的「新聞法規彙編」下冊,清楚明白的載明,TVBS的股權結構並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的規定,而姚文智在947月,TVBS要換照時,竟然說TVBS的股權結構有問題,硬是罰了TVBS100萬元,所幸,TVBS透過訴願程序,最後也獲得「原處分撤銷」的決定,拿回了100萬元。各位看倌,你說,姚文智此舉不是違法亂紀是什麼?自己主管的新聞局出版的法規彙編都說TVBS的股權結構是OK的,結果自己還不遵守,還要動用行政權去亂罰人家。

 

姚文智不想關TVBS嗎?他想得要命吧!如果有理由,恐怕第一個被關掉的電視台就是TVBS吧!但他又找不到理由關台,只好硬扣TVBS一頂帽子,說TVBS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但違反這條最重也只能罰100萬,姚文智就用這個理由把TVBS罰到頂了。現在,他還敢侈言他是行政中立?說給鬼聽,鬼都不信吧!

 

姚文智的政治色彩如何,我沒什麼興趣去討論。我只是很不恥,這種人,在現在這種社會中,怎麼還能存活?想搞藍綠對抗,沒問題,想用行政權打壓異己,沒問題,但,敢做要當敢。當權的時候,是天下第一勇,是打擊泛藍的先鋒,失權的時候,是個豎仔,以前做過的事,現在都推得一乾二淨。

 

姚文智,天下的人可不全都得了失憶症!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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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8/11/21/351550.html
2008-11-21 12:38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39點閱: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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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畜扁子與畜父一樣...
都是一生只用嘴巴求生,
與我家養的狗的小黃基本是一樣

唯一不一樣的是...俺家狗辦事用根..
畜扁父子還是用嘴巴.....
因為永遠滿足不了那二個母女人的欲望..

不要說俺老粗沒水準..
實在是俺家狗看了這一對母的德性..
即使吃了陽藥加上畜扁父子口功..
也硬不起來...


2008-11-27 21:45 BITEME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洗錢嫌犯變成「賢伉儷」

特偵組檢察官登門就訊陳致中夫妻,還尊稱他們為“賢伉儷”遭到強烈質疑。

特偵組是否在「犯罪人」的方面,刻意“抓大放小”由陳水扁、吳淑珍扛下一切;
在「洗錢」方面刻意“抓小放大”,把焦點集中在瑞士的新台幣7億元,放過扁家在其他國家(美國、日本等)的帳戶?

  特偵組昨日高度禮遇陳致中夫妻之舉,是不是特偵組和扁家事前串好的戲碼,讓陳水扁、吳淑珍把案子扛下來,保護扁家子女,以後可以逍遙到海外過日子。

自從神秘女子張瑋津出示陳水扁與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朱朝亮的合照後,似乎一切正朝扁家安排的方向發展?! 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朱朝亮偵辦扁家貪汙、海外洗錢案的正當性遭到嚴重的質疑!檢查官與嫌犯私會面嚴重違反道德敗壞!辦案的公正性蕩然無存!

   如果說特偵組要故意對陳致中夫妻放水,收押陳水扁確實是最佳障眼法。
押了扁之後,所有焦點都會集中在扁身上,讓要求嚴辦扁案的社會大眾有了交待,反而在吳淑珍、陳致中洗錢嫌犯給予更多的辦案彈性。

  特偵組現在拿著“海角七億”大做文章,宣稱讓扁家先把7億元從瑞士匯回台灣就是重大突破。實際上,這根本是虛晃一招,扁家在瑞士的7億元已經被瑞士政府扣押了,何時回來根本不是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外傳扁家在美國、日本還藏有大筆秘帳,特偵組卻表示目前沒有掌握到資料,案情毫無突破。這就是抓小(海角七億)放大(美國、日本所藏巨款)!

此外,包括扁家住的寶徠花園廣場三戶總價高達新台幣3億元的豪宅,以及吳淑珍表兄吳景林急著賠本拋售的房子等等,都被懷疑是扁家隱藏的資產,特偵組看來也是查都沒查。

  特偵組花了這麼大的力氣辦扁案,如果只查到瑞士的7億元,認定陳致中只是單純的人頭,扁家真是要樂翻了。陳水扁這次苦一點,最多押四個月就出來了,之後開始司法攻防,要打到三審定讞,將是八年、十年以後的事。如果陳致中沒事,很快的扁家子女就會全部遠走海外,過著超富豪般的日子!

廣大的納稅人,你看到台灣司法、特偵組陳聰明屬下的檢查官這樣偵辦台灣有史以來最大貪汙、洗錢案嗎?人民要吶喊:公平正義在那裡?

2008-11-27 13:27 轉貼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號外!!!

陳致中同意瑞士的七億台幣轉回台灣!
特偵組檢察官今(二十六)日前往吳淑珍住處的寶徠花園廣場就訊陳致中夫婦獲得重大突破,在吳淑珍的同意下,陳致中簽署同意將在瑞士遭凍結的約七億元轉帳回到特偵組指定的台灣地區銀行帳戶。

陳雲南表示,帳戶雖然是陳致中夫婦的事,但是幕後決定權在吳淑珍身上,只是名義上是陳致中夫婦的帳戶。

=========================================

陳水扁無賴得知辜家大少回台,全盤托出二次金改扁家勒索企業主不法行為!罪證確鑿!再也無法脫罪,眼看無期徒刑大限確定!現在就只有耍無賴:裝死一途。
這就是詐騙歹徒的天性慣技。看守所應強制灌食,不要再任由惡犯為所欲為。


2008-11-26 13:12 copy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阿扁還算是個人嗎?還算是男人嗎?
責任都推給殘障老婆?
阿扁還算是個父親嗎?
政治獻金都是他家的!
送到每個孩子的國外戶頭!
預備集體大逃亡?
聽說現在扁辦支持的挺扁晚會都有便當吃?
檢調組該偵察買便當資金的出處!
搞不好可發現秘密阿扁另一大金庫!

2008-11-24 21:35 不投扁一族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to 樓下的老怪

我常微服到中時部落格瀏覽眾人對我的惡毒批評,如果不是很過份,我通常都能隱忍。但看完你這篇我實在無法保持沉默,你留言其中一句說「現在的黨主席由不得已,猶如一比嫖客巳進入房鬥,婊子能不脫褲子嗎?」

靠夭喔,這是什麼比喻啊?我這「黨主席」=「婊子」?

我至今仍待字閨中,守身如玉,人格冰清玉潔,視名譽為生命,你如此羞辱我,你要道歉一百次,否則我將發動洪水猛獸般的綠營支持者以「陳雲林的規格」到你家踢門丟雞蛋丟石頭,還有潑糞。

其實你說「嫖客巳進入房鬥,婊子能不脫褲子嗎?」這句話其實不一定是對的。誰說嫖客入房鬥,婊子一定要脫褲子?就不能泡茶純聊天,一起討論人生哲學嗎?婊子就沒人格嗎?臭老怪!

2008-11-22 12:58 小英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壞總統.女騙子與笨笨檢察官
2008/11/22 12:32:13

不可思議.一名有詐欺前科的女騙子,結合一位涉貪的壞壞卸任前總統,就能把特偵組檢察官耍的團團轉!

幸好,瑞士司法部來函外交部要求清查陳致中夫妻帳戶可疑鉅款來源,被馬劉政府裡有心人露出,才施壓給特偵組認真辦案,牽出洗錢貪汙,收賄等扁珍一家的罪行.

否則,回頭看,依照陳水扁520前後到八月十四日召開記者會承認匯錢海外止,一路走來的計劃,是一方面攏絡,迷惑特偵組兩位重要檢察官吳文忠和朱朝亮;讓他們相信他只是錯用了國務機要費,無意真A錢;另一方面,安排林德訓製造假的十五項機密案件,做為國務機要費金錢流向的對象,還要林德訓找了十一個人証做証.

主要目的,阿扁的想法,幾面包抄,他下台後特偵組重查國務機要費案,最壞,不過會和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一樣,大水庫過關.

他的如意算盤,差一點得逞!

要不是瑞士來函被刻意釋出由媒體與洪秀柱爆料,特偵組說不定就被扁的一番自己非壞人的說詞給唬掉了.

當時,朱朝亮還是發言人,對外發言同情畏懼扁珍的意味濃厚,各界質疑後,才換成了陳雲南.

然而,檢察總長陳聰明軟性護航阿扁的說法,仍傳聞不止.尤其,八月中與月底,特偵組就訊阿珍及搜索扁宅,都有輕輕放下之嫌.

直到九月十五日左右,法務部長王清峰立院答復立委質詢,擺明說她若是檢察總長早就迴避了,才把陳聰明逼進了醫院,扁珍的國務機要費案,洗錢疑案與貪汙案,才逐步進入真正的偵查階段.

隨著郭詮慶之妹郭淑珍及蔡美利同意清查她們的海外帳戶,及新加坡司法互助得來的帳冊資料,與辜成允.鄭森池等金融企業界人士的供詞自白,案情慢慢明朗,阿扁520至814之間想要透過張瑋津拉關係.賄賂.控制特偵組的圖謀,才不攻自破.

真險啊!

笨笨檢察官?

朱朝亮說張小姐是她的線民.

詐欺前科犯吔?原名張玉雪的她,偽造學歷為逢甲大學,被士林地院判了刑.法院裡,還有她被控告的數十宗類似的詐欺案件.

1964年生,只有高中一年.專科未畢業學歷的張瑋津,據稱和吳文忠關係匪淺.知名的反軍購教授張亞中,還告她欺騙了他錢,說是要買股票,結果一去不回.

怪了.這樣的女騙子,可以和卸任總統連手玩弄做過檢察長的檢察官!


( 時事評論|政治

2008-11-22 12:53 壞總統.女騙子與笨笨檢察官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姚文智的政績已認清了牠的真面目了。
近月來民進黨的街頭運動,除了政棍就是一些死忠愚夫愚婦跟着搖旗吶喊一陣,不過就是助長聲勢混一個便當而己。
民進黨主席今晚又要去圓山公園參加挺扁晚會就已被扁的一帮人綁架了,還有一個人也是姓蔡的又到美國找洋爸爸告洋狀去了
現在的黨主席由不得已,猶如一比嫖客巳進入房鬥,婊子能不脫褲子嗎。

2008-11-22 12:03 老怪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厚黑學這本書算是邪書,教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臉皮要厚心要黑。

可是世人心眼炯明,如果一個人的成功是以卑鄙手段得來,到最後亦將為世人所不恥,其家眷後人所享用的富貴亦讓人看不起。

一個人若不能為人內心真正尊重,得不到真心朋友,這種人與畜生野獸也沒兩樣了。

2008-11-22 11:36 品格不正之人將為人所不恥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唉,我的稅金又被拿去賠錢了
作決定的公務員都不用連帶負責嗎?
難怪一堆公務員好官我自為之,出事由全國人民埋單

還有,厚黑學不是暢銷書嗎,還有一堆變種書,
大家都看過,在台銷量可能超過聖經吧??
難怪世人越來越不可信,每個人都想唬弄別人,踩死別人,王八蛋

2008-11-22 10:59 國賠法有問題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我有一位朋友在唸南一中時與阿扁坐隔壁,他說那時阿扁成天就埲著“厚黑學”看。果然日後阿扁靠著它成就了總統大業。

但他忘記了舉頭三尺有神明,所有的貪贓妄法都沒有逃過老天的法眼。今日他陳家所受的待遇是咎由自取,只能怪自己當日讀書讀過頭了。

我送兩個字給他 : 活該 !

2008-11-22 08:47 南一中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讚!讚!讚!
阿達先生, 修理政治人物要及時,也不要忘記當朝的!!

2008-11-22 01:25 2nd thought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同樣的評論也可送給民進黨內千萬個豎仔。

2008-11-22 01:24 Bravo!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咬蚊子前新聞局長當年張牙舞爪、生吞活剝的嘴臉猶歷歷在目,現在卻龜縮裝傻、一推二六五,必定要向牠求償到底,不容擺爛賴帳.

2008-11-21 23:02 獨醉倒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阿達先生:

唉! 太多個姚文智了, 敗掉國家的錢 ,何只這些人. 他會講甚麼, 根本不用聽, 他們指黑為白, 撒謊, 說假, 硬柪 ,早習以為常. 只有他會聽見他自己的聲音 ,如果他仍有良知.( 可能也早喪失了)

2008-11-21 22:41 法蘭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達哥,每次看的的社論都超有收穫的,希望您有時間能多上來提點提點大家

另外還有一點這個地方有錯字
『最好笑的是,姚文"聟"還說,如果有政黨色彩,該關掉的還不知道是哪一台呢!』

2008-11-21 21:54 Blake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一個腦殘的不關牠的事,一個絕食的無賴,錢都不是它A的,一個紙糊珠光寶氣的錢夫人,錢都是人家自己送地不知道有多少億....還有一個奸巧會送神分身的縮頭眼鏡龜...這就是冥進檔?悲哀尖可憐啦?

2008-11-21 19:04 TTS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姚局長”像個男人樣吧!

2008-11-21 18:59 tiger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阿達先生說得對
有時要甩掉籃綠
用最早的初發之心
來看待是非
批判是這一時代最欠缺的
加油
另本文引用到我的部落格
我的部落格為紫微斗數之紫天學堂工作室
網址為http://tw.myblog.yahoo.com/destiny2007-ziwei888/

2008-11-21 18:52 楚天雲闊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這年頭臉都不要了,誰還管算不算是個人?
真有點佩服民進黨,
一個沒什麼實權的新聞局長,在過去的八年,呼風喚雨毫不遜色,
ㄧ聲令下,可以關電視台,也可以轟轟烈烈的用民脂民膏辦莫名其土地廟的入聯,
姚文智是不是豎仔?當然不是,
他背後的藏鏡人,至今都不吭一聲,
堪稱天下第一豎仔!
謝謝收看啦!

2008-11-21 18:11 Jane

回應: 如果還算是個人,就敢做敢當點!

給樓下的, 同樣的話, 套到三立,民視也一樣適用.

2008-11-21 18:01 酷斯拉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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