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道歉?
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零五分,香港九龍灣展貿中心辦了一場記者會。兩岸三地超過三百名的記者齊聚一堂。他們蜂擁而至的原因,不是為了什麼政治社會經濟民生的大事,而是為了想聽聽一個男人對於他和他的女友們的私密照曝光,有個什麼樣的說法。
這場記者會很短。前後不超過七分鐘。但,就在這麼短促的記者會中,主角陳冠希卻連續道歉了十次。
我不太懂。陳冠希為何要道歉。
陳冠希和女友們的私密照,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縱然警方大力抓人,但資訊只要一上了網路之後,就像水銀洩地,想禁也禁不了。所以,想看的人,大概也不難取得這些資訊。我也不諱言,該看的,我大概全都看過。
若問我看了這幾百張照片後,心中有什麼感想?坦白說,憐憫、同情的成分,絕對大過於看好戲的心態。沒錯,一初始,看這些照片的主要動機,是為了滿足心頭的好奇感,但是,一張張看過,好奇感滿足後,剩下的,就只是不忍。
會有人能透過這些照片助「性」嗎?我強烈懷疑。至少,在我觀看的過程中,我絲毫沒有半點心馳,我也很難相信,有任何人能夠藉由觀賞這些照片,而得到性慾上的滿足感。
那些相片,很顯而易見的,都是陳冠希,以及他的歷任女友們,在最親密的時候,留下的私密照片。陳冠希為什麼要拍?女友們又為什麼同意讓人拍?我不想探究。但能肯定的是,在拍與被拍者的心中,他或她,都壓根兒沒有想過,有朝一日,這些照片會被第三雙或更多雙的眼睛看到。他們純然是在一種很信賴、很互信的情況下,留下這些影像,但如今,全世界,包括你我,都正在消費他們的隱私,其目的,只為了滿足我們個人的偷窺慾。
這當然很殘忍。
其實,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一切的所做所為,並沒有比你我更下流。
不信?把你和你的性伴侶在床上活動的過程拍攝下來,自個兒瞧一遍,說不定更加精彩。再不然,在床頭安一座錄音機,錄下你們在床上的淫聲浪語。聽過兩遍後,再來告訴我,誰比誰道德。
人與人之間的私密活動,本來就沒有是非對錯可言。如果當事人之間,都是你情我願,他們喜歡用什麼方式相處、或是尋得快樂與滿足,那都不是第三人有權過問或介入之事。所以,在陳冠希和眾女友們的私密照曝光後,有人說,陳冠希不道德,這話,就像上古時代,有人生了一堆子女,卻又說,「性是髒事」一樣的不可思議與假道學。
這些照片的曝光,會對未成年的孩子們造成影響?有可能。但就算如此,這筆帳,也不能算在陳冠希頭上。因為,相片是他拍的,但,不是他散布的。
到今日,我們都已經可以接受,一名穿著曝露的妙齡女子,不代表她就活該被強暴。如果真被侵犯,那也絕對不是她的錯。因為,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表現自由。她想怎麼穿著、想怎麼打扮自己,她都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不容他人指三道四。而別人,更沒有權力因為一個人的打扮入時,引人心癢難耐,別人就可以逾越法律的拘束,恣意去欺凌她。
再講得更淺白一點。當你看到銀行裡頭白花花的一堆鈔票時,你能不能很理直氣壯的都搶過來?然後說:「是銀行自己沒把錢綑好,怎能怪我?」
「不是你的東西,你就不能碰!」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不管這東西擺放得再怎麼誘人,只要你並不是所有權人,你就沒資格碰。不是你的錢,你不能拿;不是你的女人,你不能碰;不是你的照片,你不能散播。至於說,錢要怎麼擺,女人要怎麼打扮,相片拍得怎麼火辣,那都不干你的事。
所以,陳冠希要交幾個女朋友,要和女友們拍什麼樣的照片,又豈是你我可以過問之事?他和女友們的私密照被大量曝光,可惡的,是那些竊取人家隱私,並惡意散布的匿名者,不是陳冠希。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唯一不同的角色,一個是拍攝者,另一個是被拍者,但在照片曝光後,他們同為受害者的身分,卻無二致。我看不到外界去譴責那些惡意散布照片者,但卻看到一大堆人指責陳冠希,而陳冠希也真的出來開記者會,連番道歉。這是什麼道理?
可以不支持、不認同陳冠希拍下這些照片的作法。就像我和你飲食的口味也未必相同。但對於照片的外流,對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我們都該抱著一份同情。他們,並沒有比你我更糟。他們,只是比你我不幸,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因為他們的隱私曝光,因為他們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最私密的空間被社會大眾任意地消費。
該道歉的是誰?不是陳冠希、不是他的女友們,而是那些散布照片的人。還有我,因為我看了那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