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一句古老的銘言是這麼說的:「當你伸出食指指著別人時,另外四根指頭指的是自己。」這句話,必須送給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兩件事,馬英九都欠他的支持者一個說法。
一件,是他家養的狗,馬小九。一件,是他提名,並且大力輔選後當選的基隆市長許財利。
人養狗,沒什麼問題,不過,拿特支費養狗,這問題就很大。雖然說,狗再怎麼能吃,也不可能吃掉一座金山銀山,但別忘了老祖宗告訴我們的話:「莫以惡小而為之。」一個以高道德標準自許的市長兼黨主席,舉止行事裡不能摻上半粒砂。馬小九吃掉多少特別費,吐出來,還回去,這是最基本的要求,談不上什麼人格高尚。倒是馬英九真欠國人一個說法,他或許該考慮一下怎麼跟大家解釋,當他指責阿扁不該拿總統府預算養阿卿嫂時,為什麼又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拿特支費養條狗?小馬比阿扁,真有高明到哪裡去嗎?
再說許財利。
許財利涉案,檢調單位早在縣市長選舉之前,就發動過搜索偵查行動。幹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一定比誰都清楚,司法單位要動一位縣太爺,沒有七、八分把握,誰敢貿然行動?但是,提名時,照舊提名,競選時,照常輔選,結果,一審判出重刑,馬英九卻只有道歉一句。這樣,就能了事嗎?要說道歉,民進黨比國民黨更會道歉,但又如何呢?不改的,依然沒改,做錯的,還是照錯。當道歉成了口頭禪,就再沒人相信他的誠意了。
所以,這兩件事,對馬英九來說,都很要緊。他有義務告訴大家,為什麼養狗的錢,會是公帑?是無心之過?還是明知故犯?他要如何保證,爾後不會再有類似公私不分的情事發生?另外,對於許財利事件,大錯既已鑄成,現下,該如何處置?開除黨籍嗎?對於一個已經拿到縣長寶座的政客來說,那是最不痛不癢的處份。馬英九有沒有氣魄,飭令許財利辭職呢?如果許財利不從,馬英九有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在許財利任滿一年後,立即發動罷免行動?解鈴還需繫鈴人,如果馬英九只貪圖多爭取一席泛藍縣市長席次,而縱容許財利繼續在任,那麼,他再沒有資格批評陳水扁。說穿了,這兩人是一路貨。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請做給我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