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起訴台開內線交易案,把駙馬趙建銘依內線交易罪嫌提起公訴,並求刑8年,隨後,台北地方法院即下令以1000萬元讓趙建銘交保。對於這樣的結果,國人的解讀並不相同,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司法果然是公正的,趙建銘即使貴為第一家庭成員,但只要犯法,仍與庶民同罪,一樣會被起訴;但也有些人會感嘆,為什麼趙建銘才押了不到兩個月,案子就偵結交保?如果他不具有駙馬爺的身分,檢調單位會否急如星火的偵辦這件案子?
但不管如何,首先,必須要對檢調單位致上肯定之意。因為,從古至今,刑不上大夫一直是司法的傳統陋規,但隨著這幾年司法逐漸獨立,年輕的司法人員努力衝撞、開拓辦案空間,結果是:前總統李登輝曾被訊問、前第一夫人曾文惠也曾到庭應訊、總統陳水扁成為民事案件的被告、第一夫人吳淑珍也得到庭接受調查。而李登輝、陳水扁等人官司的敗訴,更證明了即使再位高權重,在法律之前仍然必須以證據服人,如果證據不足,打官司時還是會吃敗仗。
而趙建銘的被羈押起訴,更是司法史上絕無僅有的頭一遭。這件事,不能只從趙建銘羈押不滿兩個月這角度來看。該想到的是,如果今天司法單位都已經敢對第一家庭成員下手了,未來,對於更接近權力核心之人,甚至是元首本人,只要涉及不法,誰說沒有可能會被司法單位偵辦?到了那天,或許大家就真的可以說,我們終於盼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一天了。
不過,這次趙建銘被起訴,當然還是有些可議之處。不談他被起訴的內線交易案,我們該注意的是,有哪些案情沒被起訴。這其中,引發爭議的有四項,包括台開董座300萬元賣官案、代言臍帶血收取1900萬元案、收受3000萬元介入國票金人事案,以及收受藥商回扣案。在起訴書中,檢察官都直指,這些部分都不構成犯罪。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有沒有思考過,趙建銘何以能夠收取這些金錢?或者說,別人為什麼要拿白花花的銀子給他?如果趙建銘不具有第一家庭成員的色彩,別人會如此的巴結、攏絡他嗎?另外,他是不是只收錢不辦事?或者說,他收了錢,也辦了事?若是後者,那麼,這種行為有沒有構成犯罪?簡單一句話說,檢察官能不能就像鋸箭法般的切割,只看到趙建銘收錢這一段,而沒再去探究,趙建銘收了錢之後,又做了什麼事?
不管如何,趙建銘的案子,終於被起訴了。不過,這並不代表這件案子已經畫下句點。相反的,幕才剛剛拉開,司法大戲正要上演。未來,全案在審判時,都將以公開審理方式為之,如果你剛好也有空,不妨到台北地方法院走一遭,親身旁聽法官如何審訊這件案子。在全民共同監督下,司法的正義,才有可能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