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以下三篇文選,粗體、不同顏色字體等為筆者所加。
1。審前羈押絕非司法常態(中時社論)
2。政府濫權比民眾脫序危險(陳嘉銘)
3。烏龍探員與司法獨立(林濁水)
審前羈押絕非司法常態
2008-11-09 【中時社論】
雲林縣長蘇治芬遭檢方清晨拘提,旋即向法院聲請羈押,涉嫌罪名是收賄。法官裁定六百萬元交保,蘇治芬卻拒絕接受,寧可選擇接受羈押,開始絕食抗議,並聲言不能還她清白,即不走出牢房。
蘇治芬是黨外時代已負盛名的政壇宿將,司法程序中遭到收押,不可避免地引發支持者以政治動機可議質疑司法的後果。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面對民眾抗爭,也向媒體喊話:領納稅人的薪水,「不是國民黨的狗,也不是民進黨養的虎,誰貪汙,就辦誰!」他的辦案原則是,一定證據確鑿,才會抓人。
檢方正在偵查此案,局外人原本難以領略其中究竟孰是孰非。法院因拒絕交保而同意羈押,則是並不尋常的司法景況,平添討論乃至物議的話題。
劉檢察長重話明志,以卻除政治疑慮,固似正義凜然,鏗鏘有聲,背後卻凸顯出值得嚴肅檢討的問題。誰貪汙就辦誰,不因是藍是綠而有不同,完全正確;證據確鑿才會抓人,則似是而非。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檢方掌握確鑿的有罪證據,基本動作應該是起訴,不是聲請羈押。因為審前羈押與處罰無異,憲法上的原則是未經全程的審判,不應處罰;審前羈押,只能在法定的例外情形為之。多年以來,不論是藍綠兩營,誰朝誰野,檢方辦案不能擺脫的習慣,就是有了證據,嫌犯不肯配合偵查,就用羈押做為對付的途徑。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被告可以保持緘默的權利,在檢方看來,嫌疑人一旦保持緘默,總是視之為情虛畏罪的徵兆。這其實完全不合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雲林檢方預告,因為證據確鑿,很快就可以對蘇縣長提起公訴。然而未能說明的是,既然證據確鑿,又何須以擔心被告串證為由,進行聲押?難道不是因為被告不肯合作,就用羈押做為威嚇的反制手段?
檢方用被告有串證之虞做為聲請羈押的事由,是實務上最受偏好的聲押說詞,卻往往是最為薄弱的聲押理由。刑事訴訟上要求檢方證明聲押的事由確有實據,檢方指控被告串證之虞,就必須證明被告如何串證,而不能僅提出以擔心、想像之詞。然則檢方只要能夠證明被告確在串證,其證據通常已可做為起訴之用,既然已可起訴,聲請羈押以限制人身自由,也就顯得多餘。這正是雲林地檢署偵辦蘇縣長貪汙一案,聲請羈押一事顯有破綻,自信有理卻惹得滿身政治腥騷的原因所在。
據此看來,法院的交保裁定,不但顯示聲押確實有些勉強,也反而表現法院准許羈押的把關手法,有欠嚴謹了。聲請羈押所以須要法院允准,不是要法官做為檢方的應聲蟲或背書人,而是要法官嚴加防止,避免濫權。檢方過去手握羈押大權時,動輒押人取供,至今其實積習猶存,藉著聲押以嚇阻被告保持緘默或拒絕配合偵查,也司空見慣。法官對於最難證明的串供聲押,如果不知嚴格要求檢方舉證,就很容易成為濫權羈押的淵藪,有愧司法審判,保障人權的職守。
司法本身就是權力,與其他政治權力互動,足以影響政治,也難以避免成為政治權力反噬的對象。檢方不能只以自問超越藍綠立場,就可放手施展,擴張權力威風,毫無罣礙。雖然完全沒有政黨顏色考量,只要逾越了權力分際,授人口實,就必為政治權力反噬,將司法程序捲入政治漩渦,折損司法信用。
我們也要在提醒司法中人,檢察官也好,法官也好,審前羈押不是刑事訴訟的常態;定罪之後再施處罰,才是。過去辦案的陳舊觀念與錯誤心態,一定要及早拋棄改變。對於政治人物貪瀆如此,對於一般平民犯罪,亦然,既不該因為政治人物身分特殊,就給予特殊待遇,也不該只對政治人物謹守法治分寸,對於普羅犯罪案件,就任意施為,不守權力界限。
陳瑞仁檢察官日前說的好,檢察體系辦案,「要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落人政治辦案有政黨針對性的口實。也就是說,司法必須謹守法律的分際來顯示法治超越政治的精神;不要過於「自我」,為了向政治權力炫耀而逾越法律紅線,反而墮了司法的信用,傷害法治。
政府濫權比民眾脫序危險
2008-11-08 中國時報 【陳嘉銘】
十一月六日,陳雲林離台前一天,馬總統會見陳雲林的重頭戲登場。數日來馬總統親自主持內政部維安輿情匯報,警政單位已經累積了極大的心理壓力;部分執法人員幾日來濫權執法,所引起的人民積怨也累積到了最高點。當天晚上,終於發生了台灣近廿年來最嚴重的警民肢體衝突。
做為十一月六日「圍城」的主辦單位,蔡主席對於示威隊伍的邊緣衝突和遊行後不願散去的民眾行為,難辭其咎。要鼓動人民上街頭,就必須推演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對自己掌控局面的能力負責,不是聲稱群眾不配合指揮和解散可以帶過。
另一方面,台灣有些人斥責,示威民眾脫序的暴力行為是民主倒退的象徵。我必須說,這些斥責是對民主嚴重的認知錯誤。警民衝突,是成熟的自由民主社會從來不可避免的常態。舉例來說,二○○六年三月,法國百萬人民上街頭抗議新青年勞工法,引發大規模警民肢體衝突,遠勝這次圓山事件。其中數百名示威群眾,向警察丟擲炮竹和汽油彈,警方報以瓦斯槍和塑膠子彈,一天內逮捕了三百多人。如此嚴重的警民衝突暴力,事後沒有一個法國媒體、法國政府人員和國際媒體,評論法國民主倒退。斥責遊行中民眾的脫序行為是民主倒退,是對自由民主社會各種價值權重評估失當。
反倒是部分執法人員濫權執法,才是台灣將在各國際民主自由評等大幅降級的指標。這幾天陳雲林到訪,維安執勤濫權行為不斷。諸多濫權中的指標事件,短短時間內引起台權會、司改會等民間社團大規模串聯抗議,當屬「上揚音樂」唱片行事件。十一月四日「江陳會」當晚,員警衝入鄰近國賓飯店的「上揚音樂」,強行阻止〈台灣之歌〉播放,拉下唱片行鐵門,引起在場群眾譁然,也成為十一月六日強烈衝突的導火線。
我們必須認識到政府濫權遠比民眾脫序行為帶來的威脅更為可怕。政府的權力行使,具有官僚性、不透明性、計畫性和暴力性等特徵。因為官僚性,濫權者可以躲在上級命令和似是而非的合法性保護傘下恣意任行。政府行動的意圖必然是不透明,人民的監督必然是遲到的,這個落差一向是濫權者的溫床。
又,政府具有計畫性,高層可以用目標管理的方式,給予基層執法人員「必須濫權才能完成任務」的強烈績效和懲戒壓力。政府執法仰賴暴力性,因此濫權者對人民能輕易造成無法彌補的強制性傷害。
除此之外,政府濫權的可怕,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政治心理因素。人民常常需要相信自己活在一個起碼公正的社會,所以人民傾向希望相信政府說辭,這導致濫權者有先天優勢,取得多數信任,區隔、鎖定少數,對反對者個個擊破。在政府濫權的社會中,人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祈禱自己永遠不會是反對者,二是永遠不做反對者。
這次維安濫權直接威脅的是人民政治參與表達意見的自由。人民在政治參與過程中的違法脫序行為和政府濫權相比較,前者一向被高度成熟的民主社會所容忍,後者才是民主社會必須嚴格防範的關鍵大節。這是因為政治參與是確保政府不可侵犯人民所有權利的第一權利,能夠有效制衡政府濫權執法的只有政治參與。
成熟的民主社會更認知到政治參與和合法性(legality)具有不可避免的緊張關係。在多數民主社會,重要進步的法律和政府作為,幾乎都是靠著衝擊合法性的政治參與衝撞出來的。我們確實需要有效的執法,社會才能安定,但是我們也需要無可避免會衝擊合法秩序的政治參與,社會才能進步,也才能防範濫權者躲在似是而非的合法性保護傘下恣意任行。
做為一個邁向成熟的民主社會,我們需要成熟地處理「可能衝擊合法性的政治參與」和「合法性」的辯證關係,而不是只批評政治參與中群眾違法脫序的行為,卻對政府濫權輕輕放過。
烏龍探員與司法獨立
2008-11-10 中國時報 【林濁水】
泰國政要蘇帕猜公開嚴詞否認在WTO事件上收到台灣的錢,那當然,如果承認,活躍國際的蘇帕猜不只名聲毀於一旦,而且在政爭、政變習以為常的泰國,可能被重罪判刑。但無論如何這件事的曝光對我國無比艱困的外交將更雪上加霜,各國政要在我遇到外交困難時替我講話時將更加謹慎退縮,危害之大難以估算。
這件國家的災難,卻讓調查局塑造出「讓國安會祕書長裁跟斗在其手裡、以致被收押」的英雄調查員。而英雄調查員現在根據持續「自動」披露的消息追蹤起來,其實是烏龍調查員。
調查員之成為英雄,在於從外交部的案卷中發現到邱義仁請領的旅行支票三百張,已被人在拉斯維加威尼斯賭場簽領,於是調查局齊喚賓果。為什麼被人簽領就可以證明邱涉嫌中飽,那豈非認定蘇帕猜是邱義仁的人頭?原來烏龍調查員調查WTO的外交機密,竟然調查不出蘇帕猜是何許人,只見其英文簽名的拼音像是華人,不像外國人而已,於是特偵組急忙收押。
然而依據後來報導特偵組進一步偵訊後,顯然已發現領取的人其簽名並非偽造(已證實其簽名和邱接任之前的國安會祕書長給予而被簽領的屬同一人),卻不撤銷羈押,其蔑視人權,已令人髮指。不只如此,竟有媒體稱從特偵組取得偵辦過程和簽名者為蘇帕猜而將其大幅披露。
此後我和幾位朋友向地檢處按鈴申告特偵組洩密之後,特偵組的偵辦過程仍持續被媒體披露,完全置國家外交安全於不顧更令人駭異。
本來,長期朝野惡鬥,致雙方社會聲望齊落谷底,由扁家貪腐開端引發一連串的政務官特別費,縣市長貪瀆案更令社會憤慨,而提供檢調司法機關得到擺脫政治干預,獨立辦案,確立司法威信的千載難逢機會。司法檢調若掌握契機,當能在歷史上留下澈底改造司法體質的盛名。不料許多司法檢調人員卻在政治利益支配下,濫用歷史契機,惡形惡狀演出。
例如從馬英九特別費案開始,檢察官偵辦案件過程全無例外,完全詳細被媒體披露,以達到打擊檢察官所設定政治對手的及黨的總體形象,這作法到了今年政權輪替後,為挽回馬英九有如自由落體的政治聲望,更變本加厲被運用。
最離譜的是,按辦案需要,若要羈押應從主犯開始,主犯一旦羈押,整個犯罪集團要串供將群龍無首,不容易有計畫串供,且也會對從犯產生強大攻破心防效果。如今放著主犯陳水扁不押而逐一由從犯押起,完全不利辦案。其原因若非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思想存在檢察官法官心中,就是只顧拉長戰線,形成不斷的懸疑以擴大政治效應,而無視於不利辦案和人權。
起訴吳淑珍的陳瑞仁檢察官說得沈痛,他說,檢察體系辦案要避免辦對象群組化,落入政治辦案有政黨針對性的口實。
確實如此,今年八月以前國民黨縣市長被密集偵辦之後,則全面移到民進黨,而特別費對藍軍的偵辦也悠然而止,只起訴民進黨政務官,現在甚至動輒以串供之名濫行羈押。其中又以邱義仁一案最為蠻橫,竟把烏龍調查員捧成英雄,且進一步從不顧人權、法治,發展到視國家外交安危於不顧的程度。是為檢調機關坐失司法脫胎換骨的歷史契機,而讓司法繼續墮落。
推文3:有看有推。
推文4:五樓知道原po為什麼這麼宅。
推文5:宅的又不是我,我怎麼會知道?
推文6:原po為何這麼宅?你說說看啊你說說看。......
→全文閱讀:伊格言<醒醒吧,阿宅>
風過澎湖,離島的四季遞嬗彷彿特別悄無聲息;夏季時馬公市區的熱鬧喧嘩其實只是表相,而時間則像鄉間的冬季一樣乾燥冷酷。陳淑瑤寫的無非是畸零之地的一種極限情境,天荒地老,海枯石爛,大概連井水也都會有涸竭無夢的一天。......
→全文閱讀:伊格言<天荒,以及天荒:讀陳淑瑤《地老》>
而現在他在這裡。此處猶是荒漠的夏季。內戰過後的城鎮廢墟猶殘破地矗立在遙遠的地平線上。他牽著孩子停在療養院的高牆前,兩個人都氣喘吁吁的。他注意到牆角乾枯的沙礫地上長了幾株幼小的,單薄而豔紅的野玫瑰。像是一位容色枯槁的女人在她蒼黃缺水的皮膚上細心而艱難地豢養出的幾瓣鮮潤的唇。......
→全文閱讀:伊格言<拜訪糖果阿姨>

《甕中人》(印刻出版)
參考文本:【小說】墜落
特別推薦:【小說】拜訪糖果阿姨(2008.3.《印刻文學生活誌》小說展作品)
聽媽媽的話:【小說】咖啡杯遊戲
醫學系的故事:【甕中人後記】那些未完成的
西門町的故事:【小說】獎座
參考文本:【小說】嬰孩
小說:未發表科幻新作《無色之人》片段(1):方程式測定儀
小說:未發表科幻新作《無色之人》片段(2):植入式相機
小說:未發表科幻新作《無色之人》片段(3):幻火
參考文本:【隨筆】冷血告白
關於顏射:【阿宅】川島和津實之溫柔的可能
參考文本:【詞條】石黑一雄.《別讓我走》
◇ 【借來的時光...】駱以軍讀伊格言
訂閱伊格言:
說明:
請輸入您的email,按下Subscribe鍵。
以後每當blog有新文章時,FeedBurner系統就會自動將相關訊息送到您的信箱喔。
也可隨時退訂,請放心(信件中即有退訂連結)。
(若未順利收到認證信或更新訊息,請檢查您的垃圾郵件信箱。您也可再次訂閱,系統將會重發認證信以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