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關於空間、語言和死亡的著作。它談論的是凝視(regard)。」
─《臨床醫學的誕生》(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M. Foucault─
之前中時電子報的編輯在訪問時,曾問我說,我怎麼沒有把自己的部落格經營成一個「電影」部落格?我忘了當時是怎麼回答的。還有,黃小黛也說過,我的文章中只有寫電影的寫的比較好,其他的文章她都看不下去。此外,從數據來看,「放屁(Fun&Peace)」上跟電影有關的文章也確實引起較多的流覽與迴響(《天邊一朵雲》三、四千人瀏覽;《巧克力重擊》約一千多人),但我始終不想把自己及部落格定位在電影、影評這一類的分類中,以前不想,以後也更不會想。
其實我不喜歡也不認同「影評」這兩個字,因為這種東西存不存在,都還是個問題。陳真在「雞同鴨講與藝術評論」這篇文章提到:「我記得南斯拉夫導演Emir Kusturica的『地下社會』(underground)在坎城影展五十周年得了大獎,記者會上他被問到該電影值此南斯拉夫內戰時刻,究竟要傳達什麼訊息?他的回答是:我沒有什麼訊息要傳達,如果有的話,我應該是寫一封信到郵局去寄,怎麼是來拍電影呢?!也許我們往往被一種『他到底要說什麼?』這樣的錯誤疑問所誤導,所以總是拼命想要解讀出『真正意涵』。但是,一個畫家畫一張畫,他有想要『說』什麼嗎?一個音樂家做了曲,他有想要藉它來『說』什麼嗎?同樣地,一個導演會有什麼『話』要說呢?」
影像/文字、圖象(image)/話語(discourse),在本質上,本來就是不同世界的東西,雖然它們都是跟人與人的「溝通」這件事有關,都可以算是一種溝通媒介,但在「溝通」“之外”卻有更重要的東西存在,讓我們覺得人生、世界是多麼美好的,支撐我們活下去的,就是這些東西。究竟這些東西是什麼?這問題很難直接指出、談出(文字、話語的有限性),或甚至間接的給出(given),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光使用文字、話語就可以清楚指出、談出這些東西的話,那麼它也就不會這麼的重要及美好。
我個人常感動於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是故事的故事、不像影像的影像,例如,在軍營裡草皮上聚集、吱喳叫的麻雀;路邊兩隻流浪狗為了爭一塊小碎肉打架;建築工地工人在休息時揮汗大口啜飲阿比(維士比)加米酒……。這些「畫面」裡頭充滿了「千言萬語」,可能有人會疑惑?這些「畫面」不是很安靜、沉默嗎?哪來的「千言萬語」?當然,它們不會說話,說話的永遠都是「我」自己。當光線照在某些東西上,這些東西的影像,經過我的眼睛在視網膜上成像,透過視覺神經傳遞到我的大腦中,大腦接受到這些訊息,在處理訊息的同時,必然會勾連起一些回憶、意象、感覺、情緒,在“說話”的、發出聲音的,往往是這些東西。你可以說這些是美感經驗、感性經驗,或稱為「美學」,當作哲學問題研究都無妨,重要的是,要「安份守己」,就像要知道話語與文字本身有其極限,就不能以為能夠靠說或寫來窮盡世間的一切。
「評」這個字照我自己的理解,有評論、批評、批判的意思,而這些動作所依據的基礎即是理性與邏輯。雖然「藝術」也是某種廣義的「溝通」,但它可愛與美好的地方,即是完全不需要以理性與邏輯為基礎來出發。常看到有所謂的「影評」,一下評論哪個鏡頭不好、一下批評哪裡錯了(大家來找碴?!),甚至急忙、 “熱心地”為別人「解說」影像內容,「電影」裡頭真有這麼多要「說」、這麼多需要「解釋」的東西嗎?
我不是要說人在看完電影後都不能表達自己的感覺,而是我們究竟知不知道我們自己在講什麼?在藝術裡頭,閱讀、閱聽者與作品的關係,就只有喜歡與不喜歡的問題而已,沒有對不對的問題,我只能說「我」不喜歡如何如何,而無法說他這樣搞是不對的,而且所有感覺的主詞都只有「我」,「我」看到、「我」感覺、「我」覺得,假設在看電影之前先看了所謂的「影評」文字,在影像之前文字已經先進到腦中了(甚至有很多人是以文字來決定要不要去戲院看影像),這樣觀影後的感覺還可以說是「我」的感覺?
其實,文字與話語具有很強烈的破壞性,而且通常不具有「美感」,一但文字與話語先行於影像,將會破壞許多想像、體驗、感覺的多元可能性。雖然我對於「文字」與「影像」的關連(如何關連)還是畫上問號,但我並不否認「觀影感想」這類文章存在的可能性,它存在的空間要看依據的根基是什麼,例如站在行銷電影的角度來看,觀影文章、影評人的文字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當然,過度的依賴文字來決定、左右觀影經驗這種情形的發生,這是一體兩面、無可避免的「異化」與影響)。此外,朝唐提到的「沙粒─蚌殼─珍珠」倒是一種很有趣的譬喻,同時也為「觀影文章」開啟了一個可能說話的空間。他說,電影就像沙粒,而觀影文章就像是珍珠,兩者並不是一樣的東西,卻隱隱約約有重要的關連。
如果說「電影」跟文字、繪畫依樣,也是一種材料、文本(text)的話,那它的內涵是什麼?內涵從哪裡來?是酷炫的鏡頭,華麗的攝影技巧、美術陳設嗎?當然不是。不管是哪種形式(form)的藝術創作,創作的形式與操弄的技術固然重要,但其實觸動人心的,卻不是靠這些東西所堆砌、累積而成的,創作的內涵何來?動人的元素何來?不都是要靠我們、創作者真實的去生活、去體驗、去實踐嗎?活在自己的生活之中、活在現實的時空當中、活在庶民的生活裡頭……,只要生命的豐厚度、經歷足夠,藝術的語言、形式、技術都是水到渠成的。
我想,我關注的是「人」與真實的「生活」,電影,只是我生活的一部份;電影,只是文字、文章(text)的內容之一而已(當然它本身也是一種 text)。“看”電影的同時,我並不是期望去看到一個什麼樣的故事,要聽故事,轉頭看看生活週遭的人群,從裡頭去找,精采的故事就夠多了,何必要花錢到戲院看故事(如果周圍沒有精彩的人事物,那就表示自己活的不夠精采)。但透過看電影,我可以看到導演這個人、看到編劇這個人、看到人性與人情,更重要的是,我也許其實什麼都沒看到,我看到的只有我自己,看到自己怎麼去觀看、怎麼去感覺,甚至怎麼去旁觀他人的喜怒哀樂,同時,也跟著戲院裡的芸芸眾生,一同大笑、一同哭泣。有時候這種感覺伴隨影像所帶來的感動,會讓自己存在的感覺異常強烈。這不只是看電影而已,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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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藝術評論與雞同鴨講」
http://www.tangben.com/WYmanbi/2000/art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