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朗讀》(The Reader)碰觸了一些有趣的問題。只不過或許是因為商業考量,沒有太深入的精細處理。

(圖片引自開眼電影網)
1.
共產主義、法西斯等極權政體(Totalitarianism)的社會,文盲比例都很高。極權和文盲是有絕對的正相關。因為如果讓人民識字、讀書、受教育,知識和思想受到啟發/啟蒙(enlightenment),這都可能威脅到權力機制,當權者、既得利益者絕不可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2.
「文字」和「口說語」的差異
a. 就訊息傳播意義:
口耳相傳的方式方便、直接,不用媒介(只要口耳功能正常),
較不精準,會口誤、誤解、誤傳,很難查證、考據,
口耳相傳的方式所及範圍小,跟交通發達程度極度相關(空間問題),
口耳相傳不可能會有活人和死人對話的機會(時間問題);
用文字符號來傳播訊息,雖然透過「編碼─轉譯」方式,但有所本,較清楚精準,再配合複製的技術(如印刷術),可以大量複製、傳閱,突破空間,也突破時間的限制。
b. 就權力控制意義:
因為口耳相傳方式的時間、空間等封閉性,便於掌權者控制、各個擊破。
但要全面在各處傳達當權者的思想、訊息,就需要大批人力,便有各種青年隊、團體等組織來從事替人民的「洗腦」工作。因為文盲關係,所以「愛國歌曲」等歌曲、圖像,便是洗腦工作的主要媒材。
文字符號的開放性、流通性都遠大於口耳相傳。所以禁書、禁歌等類似文字獄的舉動,在極權政體是絕對必備的管理招數。
c. 就「意義」傳達:
口耳相傳的語言比較片段、瑣碎,且在時間上是一種不可逆的線性關係,平鋪直述,無法承載太多的訊息與主觀經驗,甚至是審美經驗。
文字符號可以承載大量的訊息,在書寫與閱讀之間,是很複雜的「編碼─轉譯」機制,特別是文學小說這種體裁,文字符號所組合、裝置、部署出的訊息、美感意義,遠大於符號的表面本身。
d. 就「受器/感官」:
口耳相傳的主要感覺與接受器官是嘴巴加舌頭、耳朵,不過因為這是一種「臉對臉」的溝通方式,所以其實還有眼睛、鼻子,甚至手腳等等。
文字符號的溝通,主要的感覺與接受器官是眼睛。

(圖片引自開眼電影網)
3.
從「受器/感官」來講,比起使用文字符號,人與人間,臉對臉用口說話語的口耳相傳,其實要動員/動用到全身(肉體)。這和性愛有某種程度的相似,而且本來「耳膜」就是「性感帶」之一(甜言蜜語、淫聲浪語)。《為愛朗讀》有碰觸這部份。
4.
電影《竊聽風暴》(The Lives of Others)和《為愛朗讀》的故事背景相似,而且劇情主要都和話語的聽與說有關。所有的風暴、衝突、高潮、轉折、愛恨,其實都發生在「耳膜」上。從耳膜到大腦,再進而產生意義,衝擊價值觀──黨、國、領導者所灌輸,以為是真理的價值觀。


(圖片引自開眼電影網)
5.
a.「書寫監獄」
寫作、書寫(特別是寫長篇小說),其實是一種「監禁/監獄」(未必是實體的牢籠、監獄)狀態(「孤獨」還不足以形容)。
b.「監獄書寫」
人在監獄(真的被有限的實體空間所困)和書寫這件事也有正相關,特別是所謂的思想犯、政治犯、良心犯。
實際例子就像是:哈維爾(Václav Havel)、薩德(Sade)、賴和……
相關電影像是:《鵝毛筆》(Quills)(鵝毛筆的女主角也是Kate Winslet )
《鵝毛筆》的薩德侯爵是無論如何都要寫,愛就是書寫、書寫就是愛;
《為愛朗讀》的漢娜是後天學習書寫/摹寫,寫是因為愛、因為愛而寫。
6.
人類群體生活的歷史、政治,總是需要找有臉孔、名字,活生生的個人來承擔大小過錯。作為評價一切的「我」永遠沒有錯、永遠不需要承擔/分擔。
過去會認為這樣的「我」是完整的主體,不過事實上是「破碎的主體」,或者根本就不是主體。生在共產國家、生在大戰……,人類所處的時空,所該有的言行規範,是人類自己的主體可以選擇的嗎?

(圖片引自網路)
(近期的觀影文章,大概只能用memo方式簡要紀錄一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