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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2007-10-11 07:19迴響:26點閱:5947

格主按:

中時部落格總編輯郭至楨前些天在約部落格主下午茶時跟大家說,寫部落格的人就像是躺在那裡、被每一個過路的人大體解剖。

換句話說,人在暗處,你在明處,只好神經大條一點。他見怪不怪的安慰我說,面對無情的人身攻擊,對方既然不是真名真姓(有的連信箱也是假的),你刪掉就好,不用費心處理吧!

常在中時部落格遊逛的fair老大哥,同情我這格裡的「新鳥」,被幾位「針對性」的留言,弄得心神不寧、一夕數驚,甚至想停止再「拋頭露面」了。
他特別好心的寫了一篇「部落格的禮節」(On Blogging manner)寄給我,感嘆一些部落格內的風波。他說,由於他沒有中文鍵盤,請我可以翻議成中文刊登,與大家共勉。
我就在此翻譯刊登,與眾格主一起感受fair的美意,也與所有來訪部落格的讀者們共勉。希望能有許多像fair這樣的讀友,給每位格主打氣,也一同來維持中時部落格的禮節,與優雅文明的互動吧。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每當我逛部落格時,總是會讓我想起我的另一個消遣:參加美國的「開放家庭」(visiting "Open House")。在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常會在週末或週日,安排一間房子辦「開放家庭」招待會(Open House)來促銷房地產。經紀人通常會事先會跟屋主說好,把屋子打理好並外出一天。

美國人喜歡展示他們的房子,特別是中高階級的家庭,認為能公開展示他們高雅的家具、美麗的院子是件值得傲人的事。於是去「開放家庭」看房子成了許多人的消遣。訪客通常都會正式穿著,像是參加嘉年華會一般,顯示對屋主的尊敬,有時參觀過後,還會留下一張謝條。

在我的想法裡,做一個部落客也應該要具備相同的禮貌與尊重,就像參加「開放家庭」一樣。部落格主向大眾敞開他們的心思,這和他的住家是同等的私密。因而在參訪時,無論你喜不喜歡他的家,至少造訪的時候要帶著禮貌與尊重。你寫下正面的讚美、觀感,或是不同的看法都很好,可以表示你「到此一遊」。但你若在人家的部落格領地上倒垃圾言論、甚至以負面的話針對格主做人身攻擊,就顯得你不夠風度了。

在現實世界中,你並不會在看別人的房子時,任意破壞家具、隨地吐痰,或是亂丟垃圾;可是為什麼你卻在網路上濫用你的自由、顯露你的本相,把你內在的不滿,發洩在一個你素昧平生的人身上?著實令人費解。(譯註:雖然你是匿名,在後台還是可以看到你的IP的)

網路的部落格是一個免費的言論表達與人際溝通的平台。(感謝這些優質的格主在沒有稿費的情形下用心寫作,與我們共享他的心情)我非常希望大家都能使用並享受這個網路環境。

我很不樂見哪天部落格受到法令的監管、使得網路空間也層層設限,以至於玩部落格變得一點樂趣跟自由都沒有了。

On Blogging manner                             2007/10/08 00:03:19

Every time when I am surfing the blog on the Internet, I can't help thinking about my another pastime, visiting "Open House".
Living in America, the realtor is customarily having "open House" on either Saturday or Sunday for promoting the sales of individual house. The agent would usually ask the house owner keep the house in order and leave for the day.
American tends to make the house presentable. Particularly the middle or higher class people feel proud of presenting their home with nice furnishing and beautiful garden. This makes visiting "open house" an entertainment or your past time. Usually the visitors dress well and in a manner like going to carnival. They show the respect to the owner and sometime leave a note of appreciation.
Blogging, in my thinking, should have the same manner and attitude comparable to visit "Open House". The bloggers have their mind opening to the public. It is a private place like home. When you pay a visit, whether you like it or not, you drop in with courtesy and respect. It is all in good taste that you leave a note of your opinion, being it for or against. It is a bad taste you trash other's blog with a garbage or use dirty language to attack other people in the blogger premises.
In a real world, when you visit the open house you will not vandalize the house by way of spitting on the floor and leave the garbage out of the garbage-can. Then why when you surfing the blog you take the liberty of relieving your inner anger to the stranger you hardly know. That is in-comprehensible.
The blogging of the Internet is a free tool of expression and communication. I really hope people living in this environment using it and enjoying it. I hate to see some day there is law guarding the rule of blogging and make it restricted place and spoiling the fun and the freedom of blogging.

Catherine, I don't have Chinese language tool. I don't mind you translate it into Chinese and use my blogging name "fair".

Have a good day.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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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1234lyl/archive/2007/10/11/205342.html
2007-10-11 07:19作者:林意玲分類:焦點話題迴響:26點閱:5947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不管是風度還是禮節, 畢竟都還只是一種主張, 並想要成為在部落格空間中來調節管制眾人行為的律法;
我個人的建議是可以不需要這些主張, 因為與其頒佈律法, 不如以身作則; 其實這是最簡單的方法, 眾人在網上看到好的行為, 久而久之自然會有越來越多人來模仿學習;
今天我在ㄧ些強調禮節重要性的回應中所看到的, 很不幸, 是一種言行分離的狀態; 在意見主張這個層次, 許多回應響應支持禮節論, 但這些回應本身的說話行為, 卻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有人對根本不認識的人開起罵來, 也是棍棒齊飛, 看不到所謂的manner到底在哪裡 (例如: 禽獸, 無賴、流氓、小人, 無膽、無識、無品、無量, 低俗小人,垃圾製造者, 偏激份子, 不像人), 如果對自己看不順眼的人就自認可以以這種方式理直氣壯的罵人, 請問要如何禁止不喜歡格主文章的人出言不遜? 如果這種行為算是好的禮節 (至少說這些話的人認為自己是上等優質的讀者), 大家看了互相模仿, 不斷再生產這種說話方式 (例如無賴、流氓、小人這些字眼就馬上在回應中被人複製), 那部落格將永遠會是現在著個樣子

2007-10-16 12:44 dial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謝謝您和讀者的文章
是否可借我引用至我無名的部落格
謝謝你!

2007-10-16 10:48 小熊

可以用「風度」代替「禮節」嗎?


 看刀來劍往的場面,最能勾起我撩衣捲袖的衝動,沒辦法,大概是遠古遺傳吧。

 我的看法是,部落格者,只要是開放,並提供讀者留言的,其屬性就是公共空間。一格之主,當然有權自說自話,但這些話,既然在「準公共領域」行之,當然要自負言責,並可受公評。

 讀者來自不同領域,對格主發表的文字,一起品頭論足。大家藉不同論述、立場或觀點,互相切磋,讓真理越辯越明、從而避免主觀、偏頗,並因瞭解而更能尊重彼此的相異,這也正是現代文明和理性的發端。

誠如王爾德說的,「你的看法我一丁點都不能接受,但我誓死維護,你有講這些話的權利。」基於這樣的前提,凡我部落格同胞們,是否都該保持一丁點民主的素養和知識的謙虛?
 
 我很佩服fair先生寫「部落格禮節」,其出發點與基本精神,確值得自許文明及知識份子的我們,虛心檢視如部落格這樣新言論空間,賓主之間的對應關係。他的切入點是禮節,而在下我的主張是,風度。

 禮節,對號稱現代而又民主的台灣,是太奢侈了。風度也者,倒還可以禮失求諸野。就像對岸領導人老是「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一樣,我東施效顰,也寄希望一下下於我部落格同胞們,沒禮節沒關係,但,請你有風度一下下。

 誰都可以激昂、各自表述、視死如歸。不過,請就事論事,別夾槍帶棒的,對「事主」或「公親」,作人身攻擊。最糟糕的是,不三不四留個言,然後夾尾巴開溜,讓不明就裡的其它讀者,莫明其妙,這不但有失厚道,連做為一個「人」的人格都沒有了。

 部落格既是人來的地方,讓咱們的行為像個人,彼此即便為不同見解「吵到死」,至少也是高貴的死去。

2007-10-15 03:44 我笑故我在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Basically I share with Frank's point of
view. I would like present my side of it
1."open house" is a comparable example
it did not fit in 100% blogging code
of conducts.
2. I do not presume what I know the motive of 中時部落格格主 when they were invited to open blog in CT. I do not intend to question that.
3.."great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I couldn't put it better.
4."請問中時部落格總編輯:你們是如何邀請/蒐集這些不同部落格作者?你們有沒有和這些作者們充分溝通?)" That is a common question needed
to be answered by 中時部落格總編輯.I might
involve their policy of internal affair.
Count me out of this.
5."儘量給我們讀者更廣大的視野,更好的觀點,而不是狹隘偏頗沒什麼營養的文章!" Are you saying
: Need censor before publishing the
blog article?不要輕視讀者的智慧和品味,(who decide?) Do think that blog writer has
right to choose who would be welcomed
in giving the response while other not
qualified? Sorry, in this regard it
sounds discrimination. Can't agree w/you.
6...遇到和你們意見不同時,如果就認為是對你們的人身攻擊,那是既懦弱又沒修養且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 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It all depends
on each individual. The words like
sword. It hurts people when using it
improperly. When I learned that a 15
year old student committed suicide
because of other students verbal teasing
and harassing in Internet blogging, I
become more cautious in choosing the
wording not to hurt people intentionally
We are living in a very complicated
world and we all need self discipline.

2007-10-14 04:16 fair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To 格主,fair,及其他中時部落格格主:

我並不認為把Blog比喻為"visiting open house"是恰當的. 當然在blog留言的確需要一些基本禮節, 然而:

"中時部落格"本來就屬公共空間,而且是"自願式"的開放公共空間, 它不是板主的個人"日記"式的私密空間.In other words, 沒人勉強格主在此表達意見,(你大可以關起門來和氣味相投的朋友聊個痛快,沒人有權過問),相反的,是你自己"願意"或"想要"和任何"中時部落格"的讀者分享你的所感所思.難道不是嗎?

這就有點像報紙的"專欄作家",並非任何人的blog 都可以掛在中時網頁.從某個角度上來看, "中時部落格" (或其他媒體blog)格主是有些"特權"的,因為 這些意見是有潛在影響力的,你們的文章透過擁有廣大讀者群的媒體及網路傳到世界任何角落.To be honest,只有少數如各位"菁英"才有這樣的機會.

是否容我作一大膽假設(correct me if I am wrong):有些格主們或想藉由自己的部落格掛在中時網頁提供讀者另一個視野(比較大方者),有些或想形成輿論,有些或想影響他人.有些或想自我宣傳,行銷(比較自我者)...

然而無論動機如何,正因為這是公共空間,有如報紙的"專欄",是具影響力的, 而握有權力者正須要責任感."great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如果此格主意見立場偏頗,讀者當然可以反駁,辯論,就像報紙的"讀者投書"一般,以平衡其偏頗之立場,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作為一個讀者,我覺得不必"感謝"開放自己的部落格格主,因為沒有人(至少我沒有)要求你們開放自己,(拜託,是你們自己要把blog掛在這兒的!我還寧願不要看到某些立場主觀到近"偏執"地步的部落格呢! 在此想請問中時部落格總編輯:你們是如何邀請/蒐集這些不同部落格作者?你們有沒有和這些作者們充分溝通?)

作為格主,你們本來就有著比我們一般讀者更大的權力和自由,(而讀者只有被動回應的權利,沒有在此公共空間開闢新議題的機會)你們應當善用這個權力和自由,儘量給我們讀者更廣大的視野,更好的觀點,而不是狹隘偏頗沒什麼營養的文章!不要輕視讀者的智慧和品味, 從讀者的回應便知那些是好文章那些是狹隘偏頗的文章.

你們敢(願意)把自己的想法在此公開,就應該有勇氣接受讀者的公評,遇到和你們意見不同時,如果就認為是對你們的人身攻擊,那是既懦弱又沒修養且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 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遇到意見相左時,大家就來講道理嘛!看到底是誰的意見能叫人信服!大家在此一基礎上是平等的,格主的意見不見得比較對,比較好.

當然我承認總有些蓄意攻擊的讀者,但別忘了你們也有刪除文章的權利.

我也是有感而發,並無惡意,就事論事,只是想提供從"讀者"的角度來看問題,以補充格主及fair 只從格主的角度看問題之不足. 願意虛心受教!

frank

2007-10-14 00:21 frank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伐's proposal like old time "Guarding
angel" patrolling in New York Subway
to help those victimized.
Japan also had the same "Community
Watch Guard" to help those kids after
schooling and protecting them from
possible Sex-offenders.
Blogging place is public and wildly
opened for those 伐 mentioned
令人厭煩的「無賴、流氓、小人」and I can see
no good solution in the immediate
future.

2007-10-13 12:41 fair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BLOG基本上幾乎可以算是一個縮小版的「大千世界」,

在日常中,總難免會意外碰到些「無賴、流氓」等犯罪者;
想想,恐怕該是一些早已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冤親債主,
因不敢當面找你說清楚,講明白,
所以,便藉此機會,躲於暗處,不分是非黑白,抓著你猛打;
這些人是屬於,特定對象的惡意犯罪者,

亦或是無心招惹了些生活中的「小人」,
你根本不知哪裡得罪他了?
但他卻猶如一坨黏手的「穢物」般,
甩都甩不開,令人憎惡又苦惱。
你跟他,近無利爭,遠無世仇,
只因,他們是一群無膽、無識、無品、無量,
是為BLOG中的「低俗小人」,純粹上來「亂」的,
這些人是屬於,無特定對象的垃圾製造者,

現實生活中,
明知有這麼多「無賴、流氓、小人」充斥,
但我們並不會因而離群索居,或囚禁自己,
因為,我們懂得利用各種「處理」的方法,
以個人之力清理是一種;
訴諸社會公權力又是另外一種,

同樣的,在這個微型的BLOG群聚社會中,
除了版主個人清理的力量之外,
能否透過所有存在於這個共同社區中的版主們,
一起建立起所謂的「道德公權力」,
在此BLOG中形成一股閱讀與回應的公約,
利用各版主間相互支援的糾察力量,
共同制裁這一些充斥於四周,且令人厭煩的「無賴、流氓、小人」,
以維護,版主辛苦經營的BLOG,
亦保障,更多優質閱聽大眾的權益。

此一理想化的機制,能否成形,
恐怕還得靠此間的版主們,共同思考了!

否則,便得認知,BLOG即是另一個真實的「大千世界」。

2007-10-13 11:49 (向外向內向上向下) 伐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The main problem of blogging is anonymity of course. Anonymity means unaccountability. People do or say crazy things when they remain anonymous.

I am not sure if anything can be done to assure complete sanity in the blogosphere. Sometimes lawsuits are brought about if defamation or liability i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dirty language, I think most blog-owners will simply delete it.

2007-10-12 02:30 roger

言論自由的另一面

大家的立意都很好---提醒交流禮節的、或重伸延論自由空間的。

然而,這些觀點都不能影響雙方或格主希望影響的那一群讀者,因為那樣的行為,和這個部落格的內容、性質,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所以,請不要為了這些感覺起來非常焦躁;具針對性的發言,真的改變什麼。

當那 right timing 來到,懂了就懂了,金不換的!!

2007-10-11 23:21 Sandra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既然是來抓人與批判的,
禮節就是多餘的.

2007-10-11 19:08 xssek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在自家裡貼上自己裸照給自己與朋友欣賞,不算犯法;
但若在這裡貼上自己裸照,恐怕警察就要以妨礙風化論罪將版主移送法辦,何以故?警方認為這裡不特定人都可以來看的,故屬於公共空間.

既然敢把文章貼在公共空間給不特定人看,
版主就應有接受來自不特定人批判的心理準備.
以為不會有人來批評就如同以為警察不會來抓一樣,太天真了.


2007-10-11 19:05 xssek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很抱歉前篇回應寫得太長, 只是有一點忍不住補充;
正如fair網友所描述, 美國的open house文化與禮儀是中高階級的產物 (雖說參觀者並不限階級, 但誰才買的起中高階級者要賣的房子呢? 誰不用辛苦出賣勞力工作, 可以在假日不在家休息睡覺吃喝, 而把逛別人房子當做pastime?), 今天如果拿這個比喻來要求網上大眾的舉止, 或嘗試推銷這種理想, 雖然是既有文化又有水準, 優雅姿態令人嚮往, 但背後是不是隱藏了中高階級對下層階級的優越感?嘗試用自己的標準去強加在不同的人身上?當然, 是不是要只以某特定社會階級的人為對象, 所有的格主可以有一些主導權, 只是這樣做恐怕比格主的文章還能透露這個格主的特質

2007-10-11 17:59 dial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雖說Fair網友的立意很好, 但就像reader網友說的, open house這個比喻是有爭議的

當把blog當做open house時, 基本上仍然把它當做私人領域 (As Fair said, it is a private place like home.), 但是網路明明就是公眾領域, 雖然blog強調個人化, 它也不能等於是私人的, 因為它擺明了就是要被分享被討論被批評的, 特別是像格主的blog是掛在中時這種大眾媒體之下, 所談之事也是時事或大眾十分熱中的話題, 這裡的主人不見得是真正的主人, 客人也不見得是真正的客人, 在公眾領域中主客的界線沒有想像的簡單, 不是在頁首打上"XXX的部落格"就算的

真正可以宣稱是私有的表達意見空間的地方是類似日記這種東西, 別人想看要先經過主人同意, 觀者當然對主人的大方美意感到感謝, 也沒人敢在上面亂寫亂畫; 如果這正是Fair與格主的部落格理想, 建議格主多採取一些明確的私有化動作, 這可以使得格主的blog擺脫目前blog地位的灰色地帶; 例如建立會員制, 需要用身分與密碼才能進入觀看, 格主也有排斥某些會員的權利, 不用再抱怨訪客身分不明, 躲在暗處, 說穿了就是回到過去的網路家族制, 而在這種情況用open house這種比喻我就十分能接受

但是格主既然選擇了具開放性的blog作為表達意見的媒介, 那用open house為框架引導出來的一些準則不但在實際執行上有困難, 其出發點更違背了blog的網路大眾開放性格, 這個大眾包括了三教九流, 而每個人表達意見的習慣方式不同; 如果格主真的想藉blog擁抱大眾, 心裡就要做好準備, 因為這個大眾不是某一特定的社會階級, 不見得有一樣的教育背景, 不見得會使用同樣的語言溝通方式或技巧, 更不會共享同一個理想; 另外, 我也建議格主要嘗試把自己與文章做某一程度的切割, 文章一旦上網流傳, 在公眾領域中四處尋找回應, 就某個意義上就與其生產者斷了臍帶, 如此格主也就不會輕易受傷; 郭主編的比喻我覺得十分透徹, 也具有超越性, 寫blog的確就像被大體解剖, 但躺在那裡的畢竟是先填了自願書的, 而被解剖的也不是真的是那個人, 而只是一個物或器官, 現在就看在這個網路時代, 人與文可互相分離的狀態中, 哪些格主可以看破生死, 也不用再把blog當做自己的house

2007-10-11 17:27 dial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大衛*陳> 本人以為楊文衡的說法太魯莽。

謝謝指教。

大衛*陳> 什麼忍受人家批評?這麼說連基本禮節都不顧了。
大衛*陳> fair的意思很禮貌,只期盼有個不太衣冠禽獸
大衛*陳> 的世界吧?

這樣說吧。 你在你的部落格裏,比如說,你寫你和一位
有夫之婦的婚外情,分手時痛心疾首,招致別的網友批評。

你可以不必和別人分享這個經驗,也可以分享但是不開放
留言,但是既然你又分享,又開放留言,你能怪其他人
批評你嗎? 你做錯了事,又公諸於世,就沒有甚麼好怪
別人的了。

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只希望比你的屁例子好一些。


2007-10-11 17:00 楊文衡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your idea is good.
but I am agreed fairs open house concept. everyone who can be enter the open house but in the front is who he/she interesting to visiting is some need. if the guy just look arround and leave some bad item there. think about if you are a salesman of Bentley, and meet someone just look arround and put his hand on all piece of the beautiful body.....

2007-10-11 15:56 to-reader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本人以為楊文衡的說法太魯莽。
什麼忍受人家批評?這麼說連基本禮節都不顧了。fair的意思很禮貌,只期盼有個不太衣冠禽獸的世界吧?好比某人因身疾放屁,他可以掛牌說「本人有疾在身,可能放屁,不能忍者請遠離?」因此這人當閉關不可出門?亦或說,本人就愛放屁,刻意到處遊走留屁。逛藝術館、高級餐廳、影城。
如何?人之異於禽獸者何?

2007-10-11 15:51 大衛*陳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no matter who or how many people enter the open house,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is the "Manner", so in this pro-point, how come they fligh each other in other people's house ?

2007-10-11 15:44 James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建議各板主依各自的標準管理其各自的blog,畢竟,拜訪者的各人修為參差不同, 各板主應有相當的權利管理其各自的blog, 向各位中時的板主致上敬意 ,文化的傳承 ,需要文字的記敘,及綿延 ,謝謝各板主的筆耕.

2007-10-11 14:07 john-chiang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NHK just broadcast クローズアップ現代,10
/10/07. It mentioned a serious problem
in I-phone among the teenagers. One 15
years old young girls committed suicide
because she could not stand the teasing
and harassment by other teenagers on
her i-phone blogging. In this regards,
we can't over-emphasis the importance
of blogging code of conduct. There is
a life at stake on the other end if we
do not care about the wording used to
offend other people.
Welcome you all to comment on this issue

2007-10-11 11:35 fair

回應: 部落格的禮節.... (by fair)

在美國有些治安較好的地方,Open House就是Open
House,一個人也沒有。 屋主可能已經搬走了,沒有
留下家具。 經紀人也許離開一下,或是他根本就不在場,
時間到了他來關門。

fair的禮節不錯,不過有一種情形沒有包括進去。
可能兩個過客同時來到這個Open House,一言不合
大吵起來,其他過客可能紛紛奪門而逃,或加入戰局,
這時格主可能必須扮演魯仲連角色。

另一種情形,可能是格主喜歡在自己家裸體。 訪客
並不批評這種做法,但是自己仍然穿著衣服。 有時有些
格主就嚷嚷了,怎樣,你覺得裸體骯髒下流嗎? 遇到
這種格主,也只能搖頭離開。

寫部落格,自然是將自己想法和別人分享。 開放訪客
留言,自然是想聽聽別人的看法。 有時候不少人對自己
的某種做法不表認同,留言批評,那應該是很自然的現象,
不必惱羞成怒。 如果不能接受批評, 那麼就不必開放留言。

一點個人的想法。

2007-10-11 11:02 楊文衡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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